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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界委员为校园霸凌事件“开药方”

更新:2023年05月15日 17:06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教育界委员为校园霸凌事件“开药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教育界委员为校园霸凌事件“开药方”

  2016年12月,一篇名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在网络上流传,让“校园霸凌” 再次成为热议话题。就如何向校园霸凌事件说NO,也在今年的本市“两会” 上成为部分委员关注的话题,大家纷纷支招,为避免这类事件发生“开药方” 。“校园霸凌需要一个清晰的界定,学校、社会、家长都要有所作为。” 市政协委员、延庆区第四中学教学副校长徐红梅表示。

  法律监管:校园霸凌需明确法律界定

  “校园霸凌” 问题之所以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部分委员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和法律法规上缺乏明确界定有关。“什么是校园霸凌,一句玩笑、还是过分的行为、还是有意为之的行为,目前都不好界定。所以有可能玩笑就被认为是欺凌了,或者是真正的欺凌的时候,孩子又不敢公开去告诉学校和家长。” 市政协委员、北京市顺义区教育研究考试中心中学语文教研员刘静表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明灯律师向北青报记者介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4岁以下的儿童不承担刑事责任,14岁到18岁的儿童对特殊的8种犯罪情形承担刑事责任,这其中包括故意杀人、贩毒、抢劫抢夺等暴力行为。“校园霸凌” 事件中的儿童大多处于这种情形,但一般都达不到严重的暴力情形。张明灯介绍,我们国家的法律还规定,当某种行为达不到某种程度的时候,则处于无罪的状态,导致“校园霸凌” 在法律上仍然处在一个盲区,对存在校园霸凌行为的孩子来讲仍然处于为所欲为的状态。

  此外,市政协委员、北京体育大学体育艺术系主任马鸿韬建议,希望将校园出现的“隐性暴力” 同样纳入到法律法规的范畴之内,“相比直接的身体冲突,语言和心理上的攻击对于学生的伤害其实更加严重,一般情况下,把这样的行为称作‘隐性暴力’或者‘冷暴力’。” 马鸿韬表示,“隐性暴力” 一般是霸凌问题的萌芽阶段,如果处理得当,校园霸凌也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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