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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宿迁市选聘应届紧缺专业毕业生公告?

更新:2023年04月20日 21:06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宿迁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宿迁市选聘应届紧缺专业毕业生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宿迁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宿迁市选聘应届紧缺专业毕业生公告?

2022年宿豫区事业单位招聘

宿豫区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宿豫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可以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官网上面查看,此次招聘共招67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信息可以看职位表。此次招聘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招聘上传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00-5月27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00-5月28日16:00,陈述申辩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00-5月30日16:00,缴费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00-5月31日16:00。大家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以在报名网站上面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后还需要进行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事业单位考试资料领取

事业单位报考要求

1、考生需要拥有我国的国籍;

2、考生需要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考生需要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考生需要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也看职位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3、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者有规定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的人员或者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考;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不得报考;

5、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学籍的人员不得报考;

6、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受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等处分不满3年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8、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2年宿豫区事业单位招聘

2021沭阳事业编不招了吗


宿迁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宿迁市选聘应届紧缺专业毕业生公告?
招。事业编制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总称,事业编制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根据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可知,2021年沭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还未开始,不是不招了。沭阳县,宿迁下辖县,江苏三个省直管试点县之一,因位于沭水之阳而得名,简称沭。

2023年宿迁市选聘应届紧缺专业毕业生公告?


宿迁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宿迁市选聘应届紧缺专业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江苏省宿迁市面向全国高校选聘应届紧缺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市选聘生”)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2023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含在职学习的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与我市选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专业要求相符,共选聘50人。
二、政策保障
(一)待遇保障。
市选聘生除享受聘用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宿迁市人才“购房券”管理和使用办法》规定的购房补贴政策,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10万元。
同时给予《宿迁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领暂行办法》规定的生活补贴政策,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4万元。
(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
(二)培养锻炼。
在最低服务期内实行“3+2”培养模式,前3年在入职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后2年一般安排到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挂职任职。
将选聘生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每年举办选聘生培训班,优先推荐参加部门条线专业培训、党性教育专题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工作专班、跟班学习。
(三)择优使用。
选聘生表现优秀的,可及时提拔使用,优先调任为公务员,符合条件的纳入年轻干部“宿新锐”培养计划。
市直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出现岗位空缺需补充的,优先从在县区工作的选聘生中选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志向明确,有理想抱负和奉献基层精神。
(四)品学兼优,本科生在校期间必修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排名不低于班级前60%。
(五)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为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存在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与报考单位在职人员构成回避关系,以及有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联合组织,按照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和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各选聘单位或县(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选聘单位或县(区)委组织部联系,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5)。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2月15日9:00-2月21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5日9:00-2月22日17:00;缴费时间:2023年2月15日9:00-2月23日10: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
2.报名和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记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
(3)此次考试按每名考生10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12:00―16:00。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信息中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选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选聘单位或县(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必修课程学习成绩排名证明、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
上述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宿迁党建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所在岗位选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发展潜力等综合表现,以及任职奖惩、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
入围考察人选名单在宿迁党建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五)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和考察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党建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党建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选聘生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辞职或参加市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以及其他人才选聘。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考生不符合报名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递补后,原招聘计划中仍有空缺岗位的,可在符合专业要求等条件的考生中调剂选岗,具体方式另行制定。
拟聘用人员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就业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联系咨询
对选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选聘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岗位人员请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报考县(区)事业单位岗位人员请与各县(区)委组织部联系。
1.宿迁市*办公室0527-84368519
2.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27-84338542
3.宿迁市生态环境局0527-84338685
4.宿迁市城市管理局0527-84387583
5.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527-84349658
6.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0527-88859912
7.宿迁市湖滨新区管委会 0527-84837695
8.沭阳县委组织部0527-83069809
9.泗阳县委组织部0527-85211862
10.泗洪县委组织部0527-86237900
11.宿迁市宿豫区委组织部0527-80988993
12.宿迁市宿城区委组织部0527-82960869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
选聘政策咨询:0527-84368839
报名技术咨询:0527-84353885
监督*:0527-12380
*宿迁市委组织部
*宿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
附件【附件1.宿迁市2023年度选聘生需求岗位表.xlsx】
附件【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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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宿迁市宿豫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怎么没有...


宿迁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宿迁市选聘应届紧缺专业毕业生公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江苏事业单位笔试时间:5月16日

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实务题、论述题、简答题、材料处理题、写作题等。
5月16日19:00-21:00,19直播课堂江苏省属和部分地市事业单位笔试真题解析峰会
http://www.zgsydw.com/jiangsu/zhuanti/js_ztjx/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3年宿迁市宿城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报名网址:宿城区人民*网(宿城在线) www.sqsc.gov.cn 。
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在网上报名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398)。
2.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8日9:00-3月14日16:00。
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宿城区人社局联系。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8日9:00-3月15日16:00。
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城区人社局陈述申辩。
3.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3月8日9:00―3月15日18:00。
4.缴费确认。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
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23年3月8日9:00-3月16日12:00。
5.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可以使用微信或支付宝,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未缴费成功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联系宿城区人社局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
联系*:0527-82960398。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 9:00―12∶00。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30日―3月31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398)。
(三)笔试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9:00―11:30;笔试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合格线。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在宿城区人民*网(宿城在线) www.sqsc.gov.cn ,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四)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资格复审。
考生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中: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3)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非在编教师)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4)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5)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
3.递补规则。
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现场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考生资格复审结果。
考生无异议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4.面试缴费。
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5.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完成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面试人选名单在宿城区人民*网(宿城在线) www.sqsc.gov.cn 公布。
6.面试。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合格线。
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合成。
规则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前,除资格复审已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外,其余考生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城区人民*网(宿城在线) www.sqsc.gov.cn 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由*宿城区委组织部、*宿城区委编办、宿城区人社局共同发布。
(二)政策口径。
专业设置、年龄、工作经历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
招聘条件中 “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年龄计算。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13日之间出生。
3.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填写的时间为准。
4.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同一单位或者部门的资格。
5.技工院校学历。
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6.最低服务期。
除06岗位(区融媒体中心)最低服务期限5年外,所有招聘岗位录用后最低服务期限3年。
7.择业期。
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择业期为毕业后两年内,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8.基层项目人员。
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
上述人员报考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报考其他职位,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在职)的,不受生源地限制。
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或者按照以前取得的学历(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应届生身份报考。
9.应征入伍人员。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10.其他事项。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国(境)外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27―82960398(宿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0527―82960826(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宿城区委组织部
*宿城区委编办
宿城区人社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1.宿城区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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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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