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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23年雅安市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更新:2023年05月06日 06:08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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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23年雅安市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2023年雅安市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计32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7年2月10日―2005年2月16期间出生),其中,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92年2月10日―2005年2月16日期间出生;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2年2月10日―2005年2月16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考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工作由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各县(区)、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即: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由市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报考县(区)或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网上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00:00-2月16日上午8�U00,报名网站为雅安人事考试网( www.yarsks.com.cn )。
本次招聘支持*报名,点击雅安人事考试网( www.yarsks.com.cn )主页左上角“下载考生之家APP”,用*浏览器扫描弹出的二维码下载并安装后即可进行报名。
专业条件审核以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准,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完全一致,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以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为依据。
考生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
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已上传雅安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供考生参考。
1.选择岗位。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
考生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考生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10―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下午17:00。
资格审查单位根据考生填报的《考生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考生应及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按要求及时重新上传,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重新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
4.报名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报名期间将在每天上午10:00发布岗位报名情况统计数据。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缴纳100元),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3年2月17日24:00。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考生信息表和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应及时按网络提示打印《考生信息表》3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或政策性加分时使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应在2023年2月27日至3月5日24:00前登录雅安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考生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含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驾驶证、户口簿等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笔试开考比例为3�U1。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我局进行相应调减或取消。
我局根据考生报名时“是否服从调配”项的选择情况,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服从调配的考生,直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有关情况将于2023年2月23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不服从调配的考生或服从调配但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考生作退费处理,其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将在2023年2月25日前通过网络退回考生账户。
四、政策性加分
1.加分对象。
(1)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2)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
(3)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
(4)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
(5)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6)四川省“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
(7)退役大学生士兵。
2.加分条件。
(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特岗教师”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县(区)级项目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
(2)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
(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2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截止报名时,任职期满(含签3年满2年)经县(区)以上县(区)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县(区)和乡镇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1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获奖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9分。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按上述规定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
(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且在基层服务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
(5)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截止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
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
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
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
(6)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截止报名时,服务满 2 年以上,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 1 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 2 分,最高不超过 6 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者加分。
根据我省统一要求,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不能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3.加分程序。
符合加分条件的,网上报名时须在“政策性加分分值”一栏预先如实填写拟加分分值,并于2023年3月6日―3月7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雅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市场(雅安市先锋路30号)进行加分复核,其中报考市本级、雨城区和芦山县事业单位的加分时间为2023年3月6日上午9:00-11:30;报考名山区和汉源县事业单位的加分时间为3月6日下午15:00-17:30;报考荥经县和天全县事业单位的加分时间为2023年3月7日上午9:00-11:30;报考石棉县和宝兴县事业单位的加分时间为3月7日下午15:00-17:30。
加分对象中第(1)―(6)类人员,提供的加分复核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2.准考证;3.有效居民身份证;4.服务证(没有服务证的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
加分对象中第(7)类人员,提供的加分复核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2.准考证;3.有效居民身份证;4.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证;5.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6.《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
所有材料均需备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凡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核材料以及网上报名时未按要求填写加分分值的,均不予加分。
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将于2023年3月16日前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
2023年3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缺考任意一科的考生,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3月20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23年3月22日前由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查分结果于2023年3月24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市级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我局统一确定并集中进行;县(区)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资格复审公告将于2023年4月6日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如系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由负责资格复审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
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的缺额,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因递补考生所留*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我局将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最终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县(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即: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其他市级事业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5月8日前结束。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综合知识》科目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知识》科目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
加试方式由面试工作组织单位确定),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组织体检。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面试工作组织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
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6月1日前结束。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单位对提出的考核意见负责。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6月30日前结束。
八、公示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2023年7月15日前将公示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县(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市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
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在雅安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所报考岗位另有服务期限要求的,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7月31日前结束。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223370
市属事业单位资格审查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835)2627230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0835)2244559
雅安市林业局:(0835)2223477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0835)2360651
雅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835)2364913
雅安中学:(0835)2238641
雅安市财政局:(0835)2240853
雅安市图书馆:(0835)2892051
雅安市文化馆:13882430241
雅安市体育发展中心:18180004794
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0835)2851010
雅安市水利局:(0835)2239225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835)2633963
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0835)2233180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0835)2243062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0835)2243107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835)3230911
县(区)资格审查
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823845
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3223875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7621153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4223057
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8869026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7227143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6521513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6821021
网上报名技术及考务
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835)2227020
监督*:
雅安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835)5897092
咨询*与监督*服务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雅安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023年1月30日
附件下载雅安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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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才引智引进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


名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23年雅安市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经研究,拟开展我市2023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活动,引进一批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到雅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需求名额18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雅安市2023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引进卫生类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符合以上岗位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体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1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3)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年龄要求为准,出生年份在此基础上相应增减)。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雅安市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才引智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有关市级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才引智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
宣讲、报名等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将另行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雅安人事考试网并做好相应安排。
(2)报名方式。
考生需填写好附件2《雅安市2023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引进卫生类人员报名表》,连同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考生如系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3)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核程序。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才引智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有关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县(区)将根据情况组织考核,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根据考生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用人协议或三方协议(仅限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3.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各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并至少提前两天通知已通过考核的拟聘用人选。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4.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包括在2023年7月31日前,对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进行核实确认)。
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5.公示
有关市级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6.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1.编制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市级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2.工资、补助
引进人才的职务、职称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福利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单位人才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2.市级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招才引智情况,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研究同意后,对岗位资格条件等作适当调整;经同级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增减岗位。
政策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223370
雅安市人民医院:0835-2862112
雅安市中医医院:0835-5195525
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35-5899508
雅安市中心血站:0835-2820511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0835-2850526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0835-5895015
雨城区:0835-2823845、2823300
名山区:0835-3223875 3235465
荥经县:0835-7620529、7621153
汉源县:0835-4223057、4223360
天全县:0835-7223142
芦山县:0835-6529922、6521513
宝兴县:0835-6821021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周末除外)
附件:1.雅安市2023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引进卫生类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雅安市2023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引进卫生类人员报名表
*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下载附件1雅安市2023年卫生类“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下载附件2:雅安市2022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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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泸州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


名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23年雅安市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招考对象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此类考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

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

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

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

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森林警察职位要求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森林警察: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录单位、名额、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附件:《泸州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

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

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

大小为10―20KB)。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2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

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职位表中最后一栏公布的咨询电

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

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以下4类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泸州人事考试中心(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24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递交申

请减免的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在“4.20芦山地震”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当地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

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将报名时填写了“同意调剂”的考生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

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大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和国

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联系*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公务

员考录培训监督科(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24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16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

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生按公告要求,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

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证明中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时发放的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2.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

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

,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

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其中区、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的上述人员,须出具所在

区、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其中区、县级及以下单位的上述人员,须出具所在区、县级组织

或人社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

5楼四川省人民*政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

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

通知。

(四)体能测评

报考森林警察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均应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

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体能测评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招考单位通知考生。

(五)考试总成绩

面试(和体能测评)后,(森林警察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

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所有成绩均完全相同,且拟进入体检人数大于该职位录用名额的情况下,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进入体检的最后并列成绩人员名

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以及所有拟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本次公招其它单位达到面试开考比

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

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

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同时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

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森林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

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

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森林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

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成绩、职位排

名和监督举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

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在录用公示结束前

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的考生(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在录用公示后,由于上述及考生自愿放弃录用等原因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

补。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档案。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严肃性,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工作。考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

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泸州市纪委(监察局)监督*0830-3108079。

八、本公告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因不及时查看泸州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

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

2023年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名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23年雅安市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雅安市公开考调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条件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
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及范围
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雅安市内机关事业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三)考调资格及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3日之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科级领导职务或中级及以上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3日之后出生);考调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3月13日;
3.须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管理、事业专技人员身份;2023年3月13日前正式进入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任职经历;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报考岗位具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8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任选其一。
现场报名地址:雅安市名山区滨河东路11号经开区创业孵化园1号楼1807室(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网络报名:将相关资料扫描打包发送至3565528873@*.com,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名称统一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3.报名资料:《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录聘用文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调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调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考调环节资格或考调资格。
(三)考试
报考2302、2306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其他岗位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数比达到15:1及以上的岗位,在面试前进行笔试,未达到则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和综合文稿写作水平。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综合答题+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有笔试岗位的,在笔试结束后,按3:1的比例在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人员未达3:1比例的,按实际比例组织面试。
报考其他岗位的,形成差额即可面试。
未形成差额的将调减或取消考调计划。
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考调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
考察重点为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从业等方面情况,考察同时征求有关国家机关意见。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测评、征求意见、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的方式进行。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提出使用建议。
若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考调计划。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因本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及调动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调入后,按所考调岗位确定岗位等级。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
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联系*并保持畅通,因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有误或未保持*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由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报名
监督*:纪工委办公室0835-3223279
附件:1.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3月9日
附件下载附件1: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下载附件2: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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