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一点 > 大学排名 >一本排名 >正文

宁夏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宁夏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后可以改报岗位吗?

更新:2023年05月12日 08:5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宁夏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宁夏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后可以改报岗位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宁夏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宁夏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后可以改报岗位吗?

2022年宁夏事业单位涨工资吗

2022年宁夏事业单位涨工资。

扩展知识:

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终于迎来了工资上调的好消息,补发时间是从2021年10月份开始,在2022年2月份补发到位,也就是补发5个月的工资。

那么,2022年,三类人受益

第一类人就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收入,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 、津贴以及奖金等,其中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 级别工资 后者是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等等,像这次调整的就是基本工资。

第二类人就是在2021年年底之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

而2022年, 养老金 也会大概率实现上调,那么这部分人的退休工资也就会有所增加。

在养老金增加的额度方面,他们也会整体会多一些。当然,一些地方在调整养老金的时候,会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涨幅低一些,来控制跟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距。

第三类人就是还没有兑现养老金待遇的退休中人

2022年属于养老保险改革后,10年过渡期的第8年,一些地方,比如江苏福建河南等地已经完成了退休中人的养老金兑现,而一些地方仍然没有完成兑现,还在核算养老金。

宁夏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后可以改报岗位吗?


宁夏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宁夏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后可以改报岗位吗?
可以。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1.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者视为弃考。
2.已经通过资格初审但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应聘者,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注销原报名信息后可修改报考岗位。
3.招聘岗位在报名缴费截止后,因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经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可以开考的岗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在改报期内可以改报其他本人资格条件符合改报职位要求的岗位,自愿放弃(和没有符合改报岗位)的考生,考试中心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

2023年宁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宁夏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宁夏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后可以改报岗位吗?
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宁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23年全区各类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72名,其中区直单位637名、地级市479名、县(市、区)以下2656名。
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部分事业单位按规定实行自主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nxgccrc/)、用人单位公共网站以及各市、县(区)*网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体能测评合格;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符合《宁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9:00至3月29日(星期三)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3月29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各岗位报名情况将于3月25日至3月30日每天上午10:00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供应聘者参考。
(二)报名程序
1.访问报名系统。
应聘者访问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23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宁夏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
2.注册登录。
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报考过2023年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应聘者无须再次注册,可直接登录。
3.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未能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
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后改报其他岗位。
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5.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1日24:00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100元报考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于3月31日18:00前办结相关免缴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参看附件2)。
6.结果确认。
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能再调整改报其他岗位。
7.兼报事宜。
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为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试卷。
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兼报符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条件且笔试科目相同(须同为小学教师类或中学教师类)的岗位。
2023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由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发布。
兼报特岗教师报名注意事项: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使用同一报名系统。
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D类)岗位的应聘者,在报名成功后,如需兼报特岗教师岗位,须于4月10日9:00至4月11日18:00期间登录宁夏教育厅网站()或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选择“2023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兼报申请系统”提交兼报申请、选择兼报岗位。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
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
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告。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及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费退还本人。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类别
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划分为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两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小类。
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150分,总分3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于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统一进行: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前一周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笔试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应聘者加3分;
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四)成绩查询
应聘者可于6月中上旬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
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五)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
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对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0: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
因报考人数少、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10:1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员数进入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疫情防控等事项请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等相关要求执行。
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
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面试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
其中,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确定。
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
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当地人民*网站上公告,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网址查阅附件3)。
六、资格复审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
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填写《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留存1份。
七、面试
(一)区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市本级及所辖县(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
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且兼报特岗教师的应聘者,取得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资格后,不得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面试。
(二)面试可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
半结构化面试除测评综合素质外,主要测试与岗位有关专业能力和技能、技术水平,测评方式可结合岗位需求实际采取专业能力笔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方式。
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确定,至少提前一周通过其公共网站发布面试公告,主要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各种面试方式在整个面试中所占的分值比例等内容,并通过打*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三)面试总分为100分制,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人民*网站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一)其他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中小学教师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40%+面试成绩×60%。
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实际需要,研究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中各类测评方式在面试成绩中的占比。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中小学教师类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其他类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对身体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十、考察
(一)考察工作,区直单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县(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
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
必要时,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部门公共网站或当地人民*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区直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招聘手续,各市、县(区)报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招聘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二、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三、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招聘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等均在《宁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中详述,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
(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应保持畅通,因*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
技术
举报*:0951-5099118、5099016
宁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宁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宁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3.宁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地各部门咨询*及公示网站
4.宁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有关专业目录查询网址
5.宁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2015年宁夏事业单位招聘474人公告


宁夏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宁夏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后可以改报岗位吗?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宁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进一步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若干规定》(宁党发〔2009〕4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5年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347个岗位,招聘47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详见《2015年宁夏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招聘2015-2016年毕业的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特岗教师;

4.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11月16日)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区内外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

(五)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5岁以下(2015届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2016年届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2015届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2015年宁夏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人事考试网站发布《2015年宁夏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并在北京市、西安市、成都市等市人才市场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等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报名者须填写《2015年宁夏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从宁夏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本科段毕业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相关等级证书)、2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6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后果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报名时所留联系*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现场招聘时间地点。北京市:11月20日(星期五)9:00至12:00,在中央民族大学(逸夫体育馆);11月21日(星期六)10:00至14:00,在北京工业大学(奥林匹克体育馆羽毛球馆)。

西安市:11月21日(星期六)9:00至14:00,在西安人才市场(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区10门);11月22日(星期日)9:00至14:00,在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爱生楼五楼北厅)。

成都市:12月1日(星期二)9:00至14:00,在西南民族大学。

(四)考试。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后,采取直接考核专业能力水平的方式进行。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应聘者,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对于报考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采取一定方式进行测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以考察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由招聘单位协商主管部门组成考试组进行测评(至少三人)。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按照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2015届毕业生办理手续截止到2015年12月15日,2016年应届毕业生办理招聘手续截至2016年7月30日。各招聘单位请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政策咨询*:0951-12333

举报*:0951-5099016;5099323;5099118

点击下载>>>

2015年宁夏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及报名表及就业意向书

2022年宁夏吴忠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宁夏吴忠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上午8:30至7月3日下午18:3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加强红寺堡区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教师紧缺问题,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精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有关规定,经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全区自主公开招聘84名事业编制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教师84名,其中:高中教师15名、职中教师16名、小学教师48名、初中特殊教育教师5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符合《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宁夏*自治区常住户籍的人员(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含当日))。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吴忠市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吴忠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可以不受户籍限制;

6.对报考职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可“先上岗后考证”,但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作出解聘处理;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宁夏*自治区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公共招聘网( http://www.nxjob.cn/ )、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 https://gccfw.hrss.x.gov.cn/nxgccrc/ )、红寺堡区人民*网( http://www.hongsibu.gov.cn/ )、“红寺堡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上午8:30至7月3日下午18:30。7月3日18:3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

2.报名方式。

①访问报名系统。应聘者访问( http://bm.cptae.com/tip/ )。

②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照片须为2022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③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报名最后一日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

1.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及教育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分值为150分,时长150分钟。

2.笔试时间。暂定7月中旬,具体以发布笔试公告为准。如遇疫情影响,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红寺堡区人民*网、“红寺堡教育”微信公众号。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者务必于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如对打印准考证有疑问的或准考证有误的,请及时联系报考单位(联系*:0953-5091878)。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生源较少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红寺堡区人民*网站、“红寺堡教育”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及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

5.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四)资格复审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组织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在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本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红寺堡区人民*网、“红寺堡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将通过红寺堡区人民*网、“红寺堡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3.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通过说课、试讲等形式,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教学能力。对采取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形式面试的将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红寺堡区人民*网、“红寺堡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相等的,由招聘领导小组通过一定形式组织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执行。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红寺堡区人民*网、“红寺堡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录用后,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五、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结束后,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此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将全面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保证各考场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进入考试区域需出示防疫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正确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应聘者14天内如有区外旅居史,考试需提供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当天“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的应聘者,方可进入考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提供考试前14天流调表,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

(四)因疫情原因,考试时间有变动的,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以上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调整岗位,延长报名时间,以变更岗位公告时间为准。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2年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情形者被取消应聘资格。

(五)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0953-5091878

技术咨询*:4000010370

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docx

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宁夏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宁夏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后可以改报岗位吗?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与“宁夏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宁夏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后可以改报岗位吗?”相关推荐

每周推荐




最新文章

民航专业哪个学校的好??

民航专业哪个学校的好??

时间:2025年10月13日
公司介绍  联系我们
  鲁ICP备2021028409号-10

好一点 淄博机智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