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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招聘事业单位 2021江苏南通市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竞岗公告...

更新:2023年05月14日 06:3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如皋招聘事业单位 2021江苏南通市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竞岗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如皋招聘事业单位 2021江苏南通市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竞岗公告...

江苏省如皋市2015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陕西事业单位考试网 提醒您: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至1997年1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春季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27-28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

3.报名地点:如皋市行政中心A14会议室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如皋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下载);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⑤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带“★”号),按2:1开考;研究生岗位按1:1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卫生局网站公告, 并由如皋市人社局负责告知有关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5年1月29日下午2:30-5:00;改报地点:如皋市行政中心A14楼会议室。

(3)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5年1月30日下午2:30至5:00时到如皋市行政中心A14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5)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以及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岗位代码为WS01- WS19、 WS32、WS33 (研究生岗位) 的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方式为闭卷,百分制计分,合格线为60分。WS59至WS6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比20%)和报考岗位匹配的专业及相关知识(占比80%)。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五天内,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将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卫生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如有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同一岗位根据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考区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岗位代码为WS01- WS19、 WS32、WS33岗位的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理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四)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最终的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岗位代码为WS01- WS19、 WS32、WS33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含仅面试岗位)仍相同则加试面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

参加体检对象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布。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工作,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发聘用人员通知书,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于公示结束后,非应届毕业生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一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八月底前签订聘用合同。因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任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已实行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0513-87650716。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0513-87284518 (如皋市人社局纪工委)

0513-87529571 (如皋市卫生局纪工委)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如皋事业编制考试时间


如皋招聘事业单位 2021江苏南通市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竞岗公告...
如皋事业编制考试时间是2022年7月2日上午举行。根据查询相关*息:定于2022年7月2日上午举行2022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报名成功的考生于6月29日9∶00至7月1日16∶00期间登录,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2021江苏南通市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竞岗公告...


如皋招聘事业单位 2021江苏南通市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竞岗公告...
【 #医生招聘# 导语】2021江苏南通市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竞岗80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层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我市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如皋市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皋办�z2019�{72号)精神,特制定2021年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竞岗实施办法。

一、竞岗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

3.坚持结合空岗、分步整合的原则;

4.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二、竞岗对象

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时在《如皋市乡镇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单位在职人员交接花名册》上的人员;

2018年、2019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合时、2020年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竞岗时放弃竞岗资格,以及整合后的辞职人员不再纳入整合范围。

三、竞岗条件

(一)竞岗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和专业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竞岗资格。

1.在纪律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监察审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4.发生非接待场所*,或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采取过激方式表达诉求,扰乱*工作秩序的;

5.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岗位设置

本次竞聘共设80个岗位(见附表1),专业岗位计划将根据报名情况和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需求情况适当调整。

五、竞岗范围

竞岗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报岗位应与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载明的范围一致。不报或多报无效。注册多个执业范围的,以第一执业范围参加竞岗。

六、实施步骤

(一)竞岗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4-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

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三楼报告厅。

3.报名须知:

(1)符合条件的竞岗人员可从如皋市人民*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 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 ,下同)通知公告栏下载《2021年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竞岗报名表》(附表2),表格一式四份;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养老保险清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3)报名时在本市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服务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盖章。

(二)资格审核。

如皋市镇(区、街道)卫生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1月9日前对竞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适岗评价。

如皋市镇(区、街道)卫生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包括竞岗人员工龄、学历、职称、取得执业资格情况得分等。

1.适岗评价。

(1)工龄(36分):截止2021年10月31日,每一年工龄得1.2分,36分。参加工作时间以个人档案载明的工作时间为准;

(2)学历(20分):具有国家承认的与所报岗位相应的学历,研究生20分,本科18分,大专16分,中专14分;

(3)职称(24分):正高职称24分,副高职称20分,中级职称18分,初级职称14分,员级10分,无专业技术6分;

(4)执业资格(20分):取得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注册的得2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资格并注册的得16分。

2.加分项目。

对在本市工作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予以加分:

(1)受到省级及以上机关部门或南通市委、市*表彰的,每次加10分;

(2)受到南通市级机关部门或如皋市委、市*表彰的,每次加5分。

加分超过10分的,加分最多的折算为10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受到表彰奖励的需提供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扣分项目。

工作以来有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处罚的每人次扣5分;

(2)每发生一起负主要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扣10分。

扣分上不封顶。

4.总分确定。

竞岗总分��适岗评价得分+加分-扣分

竞岗总分在如皋市人民*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3-17日。

对公示对象如有反映的,请于公示期间与市镇(区、街道)卫生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0513-87529571、13861921669(*短信)。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同岗位竞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s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对报名竞岗人数低于岗位数的,可视情调剂到其他岗位,在其他岗位递补人员中按照竞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要求。对体检发现身体条件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取消选岗和整合资格。同时,可在本岗位竞岗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对象,替补对象出现竞岗总分相同的,工龄分高的优先;工龄分仍相同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五)定员定岗。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按序选岗、定员定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选岗前,竞岗人员必须签订书,履行义务。对不签订书的,取消本次选岗及今后人员整合资格;

2.同岗位竞岗人员按照竞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竞岗人员所选岗位应为本人报名时所填报的岗位;

3.对因自动放弃选岗而空缺的岗位,可在本岗位竞岗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竞岗总分相同的,工龄分高的优先;工龄分仍相同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对无人替补的,可视情调剂到其他岗位;

4.成功选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其它协议的,由本人在办理上岗手续前自行解决。成功选岗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性质不变;

5.对竞岗人员未按照规定选岗或放弃选岗,或成功选岗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上岗手续或及时上岗的,视作自动放弃岗位处理,并取消今后人员整合资格。

七、纪律要求

1.本次竞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和纪律监督;

2.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竞岗和今后人员整合资格;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终止合同;已经上岗的,立即予以辞退。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自行承担。

3.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给适岗评价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乃至严重后果的,相关竞岗结果无效。同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实施办法由如皋市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0513-87512783。

1.2021年如皋市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竞聘岗位一览表

2.2021年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竞岗报名表

如皋市人事局招录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 百...


如皋招聘事业单位 2021江苏南通市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竞岗公告...
为充实如皋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如皋市会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录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录如皋市会计管理中心办事员2名,男性女性各一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2008年、200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为财政学、会计学或财务管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所有报考人员均不受户籍和生源地的限制。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在本市的须征得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考程序

⒈报名:报名须本人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报名考试费100元。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报名时间:2009年8月15日8:00-16:00,报名地点:如皋市财政局办公室(如皋市行政中心A--710室),联系*:0513-87623886。

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如皋市财政局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⒊考试: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录职位数须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则相应减少招录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最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⑴笔试。笔试主要考查招录职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当日公告,凡笔试不及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⑵面试。人事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招录职位1:3的比例(分别按男性、女性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不及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⒋体检: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⒌考察: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⒍公示:拟录用人员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五天。

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成立公开招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坚持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市人事局全程实行业务指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七、其他

本简章由市财政局商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如皋市财政局

如皋市人事局

二����九年八月十日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

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1.负责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的审核和发证。
2.负责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医疗等社会保险的申报、结算工作。
3.负责办理参保职工的增员、减员、转移等社会保险业务。
4.配合地税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根据地税部门反馈的参保单位缴费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5.负责参保职工的续保、补缴社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业务,负责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工作。
6.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7.负责各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社会保险业务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负责人:赵伦钧
二、市人才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1、受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市人保局委托,负责本市人才市场的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市级市场的日常活动,负责指导专业市场的业务工作,接受用人单位委托组织实施各种类型的人才招聘活动;
2、开展人才资源的宏观预测和规划,做好人才资源开发、配置的具体指导服务工作;
3、建立人事、人才信息系统管理网络,承办全市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传递、反馈、储存工作;
4、承办人才流动的登记、推荐、介绍和人才引进吸纳工作,开展人才测评服务;
5、协助做好市内重点工程(项目)、新建扩建单位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人才服务工作,协同办理部分流动人员的有关手续;
6、开展在中专毕业生的“双选”服务,办理地方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待业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工作;
7、开展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及回国后的推荐就业工作;
8、组织实施人才流动的社会化管理,受市人保局委托,开展人事代理工作;
9、参与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协调,受市人保局委托承办企事业单位人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聘用(任)审批和合同鉴证及管理工作;
10、开展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人才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11、开展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吸储、推荐和中转服务,承办境内个人才(劳务)合作业务等工作;
12、承办人才资源综合开发、培训工作;
13、提供科技公关、科技项目协作等方面的人才中介服务;
14、承办聘用干部的流动手续。
三、市技工学校(副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如皋市技工学校(如皋技师学院筹)经江苏省人民*批准创办于1986年,1994年跨入省级重点技工学校行列,现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星火计划学校,国家西部教育顾问单位,江苏省技工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学校。是培养中、高级技工、技师为主的多层次、多功能、综合性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如皋市*指定承担机械、电子、农林、农机、建筑、供销等各类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是如皋市唯一承担职称计算机培训、退士兵技能培训、以及高级技工、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考核基地。
四、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正股级建制)
主要职责:
受如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1、拟定本市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
2、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在本市的贯彻实施情况。
3、组织查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突发性违法事件。
4、承办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的行政处罚事宜。
5、负责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和劳动保障年检工作。
6、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行政管理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五、市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正股级建制)
主要职责: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部省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性文件和规定。
2、组织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全市初、高中毕业未升入高一级学习的毕业生、职中毕业生、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毕业生、各类企业职工(含三资企业)、个体从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相关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军地两用人才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对经考核合格的劳动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4、综合管理鉴定初、中级技术等级的考评员。
5、指导技师协会开展技术协作、攻关和新产品开发及传授技艺工作,对申报技师、高级技师劳动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送审。
6、开展与职业技能鉴定有关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
7、组织和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六、市人事考试中心(工考中心)(正股级建制)
主要职责:
承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相关各类考试的培训、考务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施教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部分工种及等级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核发《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组织工人技师材料申报、等级考核定级和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七、局信息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失地农民保障等)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划、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的制订和实施。
2、负责组织和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障应用软件的开发、运行及维护。
3、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数据库、网站、局域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
4、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5、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的规划与实施。
6、承担科室、单位数据、信息的技术支持;根据职能机构的工作联系单,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年度计息工作。
7、负责信息管理中心设备采购与维护;接受局委托,负责局机关、经办机构采购计算机、打印设备和网络设备的的审核工作。
8、根据局统一部署与经办机构的工作要求,负责操作权限的分配,并协助做好操作的监管工作。
八、市劳动就业管理处(正股级建制)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就业与再就业和劳动力市场、城乡劳动力就业管理工作,对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管理、指导。负责全市失业人员及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发证工作;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组织劳务输出。负责就业岗位的开发、就业指导和信息咨询以及用工管理、空岗申报、“191”就业服务工作。负责用人单位招工招聘工作,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各类服务。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代理社会保险,保管档案,代办退休,负责外国人就业管理和跨地区流动劳动力的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失业人员的就业前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以及再就业培训定点单位的审批工作,组织办好各种培训班。负责全市非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协调、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工作。
3、负责对全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指导、监督、服务,为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4、负责失业人员的调查、统计。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九、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正股级建制)
主要职责
1、依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2、指导各镇劳动争议仲裁办事处处理简单劳动争议案件。
3、负责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
4、负责劳动仲裁员的聘用管理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劳动仲裁员培训、考核制度。
5、负责对辖区内劳动合同书法律效力的审查确认。
6、负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7、承担市仲裁委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基金的支出预算方案。
2、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帐户基金的管理和费用的审核、支付。
3、负责特殊人群(包括医疗照顾人员、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等)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负责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审核、支付。
4、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业务工作。
5、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制定费用支付标准及确认门诊特定项目等具体经办事务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使用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情况。
7、在局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下,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
8、负责医疗保险费用支付信息的统计分析,提出政策性建议,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负责医疗保险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
十一、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按规定结算、拨付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国家规定支付参保死亡人员的丧葬、抚恤、遗属补助费。
2、协助行政科室办理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审批工作。
3、负责参保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镇、街道、社区做好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4、负责全市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5、负责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定,查处冒领养老金行为。
6、负责养老保险的财务资料的汇总上报。
十二、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推进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
2、组织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扩面与征收工作。
3、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4、负责本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
5、负责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财务、档案、微机等规范化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农保干部队伍的业务指导。
十三、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为负责全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政策研究以及保障资金的协调、管理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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