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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 2017年贵州册亨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更新:2023年05月16日 16:34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册亨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 2017年贵州册亨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册亨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 2017年贵州册亨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23年上半年黔西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

为征集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入伍,加强我州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黔西南州大学生参军入伍激励办法(试行)》(2020-165)等文件精神,结合黔西南州2023年征兵任务及各县(市)上报的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计划,经研究,决定黔西南州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3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简章、报名、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役前训练、定兵、考试、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签订协议、退役选岗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是针对有参军意愿且符合征兵条件,自愿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含毕业班生)组织的专项招聘。
通过考试考核合格的,与户籍所在地县(市)人社局、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签订聘用协议,先参军入伍,服役期满,退役后综合考核合格的,按约定协议直接到基层事业单位聘用上岗。
二、招聘计划
结合黔西南州2023年征兵任务,黔西南州人民*征兵办公室会同黔西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上半年计划公开招聘应征入伍优秀大学毕业生35名。
各县(市)具体名额见《黔西南州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上半年在黔西南州辖区各县(市)应征报名的预征对象(性别不限),符合2023年上半年应征入伍条件,在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意识形态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5.符合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招聘对象年龄应符合全国征兵网明确的2023年上半年男、女兵征集年龄范围;
7.自愿从黔西南州各县(市)应征入伍且符合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参加过往年黔西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考试的考生(含符合报考条件放弃笔试的考生);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组织工作在黔西南州人民*征兵办公室、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各县(市)人民*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符合征兵条件的毕业生,一是先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填写报名表,完善相关信息,并已参加各县(市)组织的征兵体检和政治考核;二是持相关证件到应征地县级人武部现场报名(义龙新区雨樟镇、新桥镇、�晕哉颉⒛驹壅颉⒘�广镇户籍的应征青年,到兴义市报考),并进行资格审查。
未完成网上和现场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
(一)网上征兵报名
个人登录全国征兵网( www.gfbzb.gov.cn )进行应征报名,并已参加各县(市)组织的征兵体检合格人员。
报名人员只能报考应征地所在县(市)的基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义龙新区户籍的报考兴义市岗位)。
网上应征报名时,选择“应征地”即选择了报考该“应征地”所在县(市)的基层事业单位岗位(义龙新区新桥镇、�晕哉颉⒛驹壅颉⒘�广镇4个镇户籍的大学毕业生(含毕业班生),应征地为安龙县,报考岗位只能填写兴义市;义龙新区雨樟镇户籍的大学毕业生(含毕业班生),应征地为兴仁市,报考岗位只能填写兴义市)。
“应征地”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1)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
(2)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不在贵州省,但取得黔西南州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3)在黔西南州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
(二)现场报名
1.时间
2023年2月27日至3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方式
应征大学毕业生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应征地征兵办公室核实后,出具毕业班生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审(原件审查后退回、交复印件),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到报考地的县(市)人民*征兵办公室填写《黔西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和《依法服兵役承诺书》。
各县(市)人民*征兵办公室同步核验征兵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和个人意愿。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各县(市)人民*征兵办公室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关机或停机等导致各县(市)人民*征兵办公室无法联系考生,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各县(市)人民*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8日
各县(市)人民*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组织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经体格检查合格且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人员,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按每人100元缴纳报考费,交报考地县(市)人社局。
各县(市)征兵办负责汇总考生报名信息,并填写《黔西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花名册》(附件4),于2023年3月3日前报州征兵办。
六、考试
考试只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部门负责试卷命制、阅卷、考试考务等工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12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另行发布)
笔试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以各县(市)通知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七、确定拟招聘对象
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县(市)招聘计划人数,根据报考各县(市)此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生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初步拟招聘对象。
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商征兵办组织加试,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初步拟招聘对象,测试方式另行确定。
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不符合应征入伍条件的:已报名的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并根据考分确定为拟招录对象的,取消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考试等程序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拟招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所在县(市)人民*征兵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州人民*征兵办公室。
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役前教育、审批定兵
2月底至3月初,各县(市)人民*征兵办公室组织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期间要对体格检查情况进行复检。
未参加役前教育或役前教育期间复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经公示、役前教育、复检合格人员确定为预定兵对象。
由各县(市)人民*征兵办公室组织审批定兵。
十、签订协议
拟招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黔西南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应征入伍大学生协议书》(附件3)(报一份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参军入伍。
十一、退役选岗
签订协议的应征入伍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役报到后三个月内,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本级编办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结合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空编情况,综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现实表现、立功受奖、执行重大任务等情况,组织进行一次选岗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选岗,选定岗位后,由所在单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再约定试用期。
其在军队服现役期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特别提示
(一)应征人员应熟悉了解征兵相关条件及要求
应征人员可登录全国征兵网( www.gfbzb.gov.cn )查阅了解《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相关征兵政策和参军条件,也可以到当地征兵办公室详细咨询相关政策,确保无任何疑问后再报名应征。
(二)凡参加过黔西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笔试考试,无论是否被聘用,都不能再参加此类专项招考(但可以正常报名参军),即每个考生只能参加一次此类专项招聘。
(三)2023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已录取的招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但不影响正常参军入伍。
十四、本简章由黔西南州人民*征兵办公室、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简章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人民*征兵办公室、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研究确定。
咨询联系*:
黔西南州人民*征兵办公室:0859-2239024
兴义市人民*征兵办公室:0859-2239258
兴仁市人民*征兵办公室:0859-2265484
安龙县人民*征兵办公室:0859-5222139
贞丰县人民*征兵办公室:0859-6610602
普安县人民*征兵办公室:0859-7232063
晴隆县人民*征兵办公室:0859-7940155
册亨县人民*征兵办公室:0859-2231199
望谟县人民*征兵办公室:0859-4611976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9-3221609
监督举报*:兴义军分区纪委:0859-2239032
附件:1.黔西南州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计划表
2.黔西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
3.黔西南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应征入伍大学生协议书
4.黔西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花名册
黔西南州人民*征兵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黔西南州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计划表.xlsx
附件2:黔西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3:黔西南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协议书.doc
附件4:黔西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花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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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册亨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册亨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 2017年贵州册亨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抓好<*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册亨县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此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相关事宜。


二、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笔试、技能测试或说课)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或说课、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一《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统一简称为《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工作原则


1、坚持控编补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17年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截止到2017年7月30日在册亨县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3、册亨县原任或现任满1届(连续3年)及以上的村(居、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者楼、纳福街道办事处所辖村<居>、社区除外)。


4、册亨县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现驻册亨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


5、册亨县村卫生室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册亨县原任或现任满1届(连续3年)及以上的村(居、农村社区)委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册亨县现在村(居、农村社区)卫生室人员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截止2017年7月30日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截止2017年7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已签订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合同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委培生。


5、现役军人和退役人员在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报名、准考证发放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统一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时提交本人签字在册亨服务满五年以上的《承诺书》;报考单位代码1719职位代码050、053、054、055、056的报考者必须用布依语言进行交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各职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加分情况在笔试前面向社会公示。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服务局。


4.报名费(考务费):100.00元/人。


(二)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发放地点:册亨县人才服务局。


《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及相关材料:


1、毕业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


2、定向招聘在册亨县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由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引导办出具的服务证明;


3、定向招聘在册亨县原任或现任满1届(连续3年)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须分别提交乡(镇、街道)党委任职文件和县民政局颁发《当选证书》,以及乡(镇、街道)党委出具任职满1届及以上书面证明(证明须注明任职起止时间、地点,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任职文件和《当选证书》复印件分别由乡(镇、街道)党委、民政局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4、册亨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县民政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其属于册亨户籍的退役士兵的身份证明;


5、定向招聘的现驻册亨部队服役军人随军家属报考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驻册亨部队的同意报考证明。


6、册亨县村卫生室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由县卫计局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凡符合册亨县户籍报名、加分等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


8、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根据所报职位,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二:《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考生自行在电脑上填写好信息并打印后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乡镇事业单位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县直事业单位职位要求招聘计划与报名人员达1:2比例开考,凡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四)加分政策及确认


对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条件予以加分,不累计加分),考生必须在《报名表》中填写申请加分的种类,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不填写加分申请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册亨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册亨县户籍的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册亨县户籍的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岗位的加10分。


考生填写《报名表》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说课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单位代码1705职位代码005、006、007采取笔试和说课;单位代码1715职位代码033、034、035、039采取笔试和技能测试;其它职位只进行笔试,笔试均为闭卷考试。


(二)考试内容及分值


单位代码1715职位代码033、034、035、039考《医学基础知识》;单位代码1705职位代码005、006、007考《教育综合知识》;其他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5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或考试院(中心)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笔试成绩公示期为三天。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8月26日上午:8:30---11:00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说课、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单位代码1705职位代码005、006、007;单位代码1715职位代码033、034、035、039职位的考生笔试后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确定说课或技能测试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说课或技能测试;说课或技能测试需要1:2的比例,达不到1:2的,考生说课或技能测试需达本说课或技能测试考场实考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总分(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加分)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1、报考单位代码1705职位代码005、006、007的报考者和单位代码1715职位代码033、034、035、039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占60%,说课或技能测试占40%,综合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从高分到底分确定招聘人数。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1.5+加分)×60%+面试分×40%


2、其它职位笔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数。


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在册亨县人民*网站(网址:http://www.gzch.gov.cn/)公示。


八、体检


根据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进入体检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体检在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在册亨县人民*网站(网址:http://www.gzch.gov.cn/)公示。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用人单位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进入考察的人员填报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审查表)。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五)截止2017年7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已签订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合同的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六)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委培生。


(七)现役军人和退役人员在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


(八)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九)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一)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十二)因违法违纪被公安机关处罚或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未解除的。


(十三)隐瞒不能报考信息的。


(十四)应届毕业生在考察时未取得毕业证或相关证书的。


(十五)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能聘用其他情形的。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册亨县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不满服务年限的,视为违约,违约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金等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考生与招聘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的,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注意事项


(一)此次我县招聘工作信息均在“册亨县人民*”网站(http://www.gzch.gov.cn/)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相互转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0859-4210426(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0859-4216886(册亨县监察局)


0859-4211123 (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


3.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审查表


册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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