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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

更新:2023年05月17日 14:4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

2013年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新疆*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新疆*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新疆*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7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新疆*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新疆*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是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下设5个县(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全区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实施交通建设发展计划,编报并实施年度公路建设计划;参与制订并实施全区有关公路建设的规章、技术规范与标准、公路工程定额等工作;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授权管理全区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全区公路建设市场,负责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资信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区国、省道、重要口岸、边防公路、县乡公路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项目从开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按规定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对自治区重点以上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评价;人民*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新疆*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

新疆*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是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代表*对公路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的机构。主要职责任务:接受授权或委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负责拟定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定期发布质量动态;具体指导全区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工作;组织开展工程交工前的质量检测,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

(三)新疆*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

新疆*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是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授权或委托负责拟定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编制公路工程施工、养护定额和补充计价办法;承担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审查和竣工决算审核工作;发布公路工程造价信息等。

(四)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是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设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区公路网日常运行监测、高速公路和重要干线公路及特大桥梁、隧道实时监测工作;承担公路交通量调查及全区公路网交通流实时监测、汇总和分析工作;承担全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和应急信息报送,以及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有关工作。

(五)新疆*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新疆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是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全区公路交通运输信息化管理机构。主要承担全区交通系统通信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拟定全区交通系统信息化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承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一)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或人事部门认定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三)曾经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考生。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交通网(http://www.xjjt.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68年11月30日至199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3年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七)笔试使用*尔语答题的考生,需具有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8级以上证书;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缴费时间:2013年11月8日至11月22日18:00(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费每人100元,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则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考务部门确认后,可减免部分报名及笔试费用(当月之内,先缴后免)。

(三)报名流程

1.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

2.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填写《2013年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传送电子彩色照片(1寸蓝、白底证件照JPG、GIF、PNG规格);

5.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笔试费,记录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2.考生一旦缴费,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3.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职位表中的一个岗位。

7.考务技术咨询*: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服务中心:

0991―4606779、4646910、4640296

8.职位咨询*:

1)新疆*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0991―5283054、5283083

2)新疆*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0991―5281854

3)新疆*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0991―5281604

4)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0991―5281009

5)新疆*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0991―5281801

七、考试

(一)笔试

(1)考试时间:2013年12月1日(星期日上午)。

2013年11月26日起开始登陆(http://bmks.xjrc365.com)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试卷用用维、汉两种文字统一命制。使用汉文答题的*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只能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次。考生可根据岗位需求选择试卷语种答题。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

(3)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交通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由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负责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3年度《新疆*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聘单位。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面试费每人40元,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2)面试考生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5)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成绩出来后,由各招聘单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7)总分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

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上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一)各招聘单位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

各招聘单位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五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或考录其他单位。

十三、招聘监督。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罗兴成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监督*:0991-5281420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013年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013 年11月1日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


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船员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船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黑龙江省航道局,地处哈尔滨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黑龙江省佳木斯航道局,地处佳木斯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黑龙江省黑河航道局,地处黑河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黑龙江省航务勘察设计院,地处哈尔滨市,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五)黑龙江省航运救捞站,地处哈尔滨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详见《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船员计划表》(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身体无残缺、四肢无运动功能性障碍,语言表达无障碍、口齿清楚、无口吃,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保证在船间工作满五年;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年龄时间截至2014年6月30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4年4月18 日9:00至2014年4月 24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 )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 http://www.hljrcpj.com ),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4年 4 月 18 日9:00至2014年 4月 2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14年4 月 18 日9:00至2014年4月 24日20: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4年5 月 6 日9:00至2014年 5月 9日16: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经省人社厅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0451)82672690。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日期为2014年 5月 10 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目测及现场资格复审。目测标准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

资格复审由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审核。 现场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替;不参加现场复审视为放弃资格。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中关于《海船船员体检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 306号)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人社厅和编办办理有关手续。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退出编制。

五、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六、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1、省航道局、佳木斯航道局、黑河航道局:

联系人:墨亚洲 联系*:(0451)88912356

2、省航务勘察设计院:

联系人:曹丽红 联系*:87521926

3、黑龙江省航运救捞站:

联系人:王丽萍 联系*:88912983

(二)纪检监督*

省纪检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82664352

附: 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船员计划表.doc

住建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有哪些


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
住建局下属单位主要有:办公厅、法规司、研究室、住房保障司、城市规划司、标准定额司、房地产市场监督司,建筑市场监管司,建工处、环卫处、监督站、档案馆、交易中心、物业办、市政处、开发办等。
住建局是一个行政单位,住房和建设局,简称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是县(区)级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建设局,也叫城建局,是以当地*组织的一个组织命名的。
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住建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具体内容:
1、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等工作。
2、法规司
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3、住房改革与发展司(研究室)
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起草综合性文稿。
4、住房保障司
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中央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城乡规划司
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
指导城市勘察、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
6、标准定额司
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7、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在*房屋时未向购*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信息作虚假宣传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些什么内容啊? - ...


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3日16时30分。缴费及确认时间为: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4日24时。笔试时间为4月25日。体能测试时间是在3月21日。面试时间目前还不确定,预计是在6月进行。

公务员考试中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公务员考试考核的内容极为繁杂,涉及到数量关系、言语理解、判断推理、常识和资料分析五大部分。无论哪个专业的考生,都很难同时擅长这五大部分的题目。因此,考生应该积极的从多方面的渠道深入了解公务员考试的内容和形式,通过网络、讲座、看书、听取已考过公务员考生的经验等多方面、多渠道掌握公务员考试的总体情况。

您可以通过中公教育网站,了解更多公务员考试资料。

建议您关注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及时了解招考信息。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3年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组织实施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三、招聘名额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3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2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jcgov.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学位要求为填报学历所获得的相应学位。
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2:00
资格初审由市住建局负责。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规定日期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规定日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
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12:00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主管部门报请市人社局批准。
2.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不需要网上缴费,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现场办理考试费减免。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住建局负责。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末位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报名表、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登陆晋城市人社局官网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
体检有关事宜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
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住建局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
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市级组织或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
技术
监 督 电 话: 0356―2229254(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5日
附件: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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