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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卫健委事业单位招聘 卫健委下面有哪些单位

更新:2023年05月18日 13:44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西安卫健委事业单位招聘 卫健委下面有哪些单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西安卫健委事业单位招聘 卫健委下面有哪些单位

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医...

为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23年延安市医疗卫生系统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延安市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62名,其中:延安市人民医院30名、延安市中医医院15名、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2名、延安市第三人民医院6名、延安市第四人民医院5名、黄龙县医疗卫生系统4名。
二、校园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医疗卫生类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校园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在延安党建网(/rsj.yanan.gov.cn/)、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相关院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由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2月22日
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东院学生活动中心4层
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时间:2023年3月19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学生礼堂(杏林园学生食堂3楼)
3.西安交通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3月25日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生活区(朱雀大街102号)体育场
4.延安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4月7日
地点:延安大学新城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公学北路)
(三)考试与签约
考试和签约由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可直接进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须签订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延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报延安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延安市人社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签订3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1年);新招聘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基层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到县乡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3.聘用到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3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兑现相关待遇。
5.聘用人员在申报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6.聘用人员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且符合调配政策的,可在我市进行对口安置;配偶在非机关事业单位且本人愿意到我市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7.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相关补贴。
五、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校园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有包括考察、资格复审、公示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规定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
因应聘人员所留*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延安市卫健委:0911-7090867
联系人:郭鹏 17791152600
延安市人民医院:0911-28880266
联系人:张家玮 13991781111
延安市中医医院:0911-2183817
联系人:王栋 15709117707
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0911-2660211
联系人:白林霞 15909222870
延安市第三人民医院:0911-8051012
联系人:李夏波 18109111920
延安市第四人民医院:0911-8068989
联系人:曹宁 13891120080
黄龙县人社局:0911-5621003
联系人:贺佳宇 18091134326
黄龙县卫健局:0911-3313186
联系人:冯官义 13891117080
附件:
1.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医疗卫生类校园招聘岗位表
2.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
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医疗卫生类校园招聘小组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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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下面有哪些单位


西安卫健委事业单位招聘 卫健委下面有哪些单位
国家卫健委下设的管辖的单位主要有办公室、人事司以及规划发展信息司、财务司以及法规司还有体制改革司等。这些单位又有着各自不同的工作职责,所管理的内容不同。卫健委管辖的单位和部门还是比较多的,而这些部门以及相应的单位又有着自己要从事的具体工作,在我国健康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原来的卫生局。卫生局升格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卫计委”。最后又改称“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简称“卫健委”。卫生局,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下设办公室、医政科、健教所、爱卫会等职能部门,分管食品卫生,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医疗事故的处理等等工作。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五条 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护和实现公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第六条 各级人民*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健康促进的规划和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全社会应当共同关心和支持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

2023年天津市西青区卫健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西安卫健委事业单位招聘 卫健委下面有哪些单位
为满足西青区卫生健康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西青区卫健委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5人。
(三)招聘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6日;
(3)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就业观念端正。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
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岗位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5)岗位要求具有相关证书的,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等,需于2023年2月6日前取得。
其中,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
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建议与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6)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卫健委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23年2月1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才网( 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 )查询。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 )。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至2月10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6日9:00至2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
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弃考。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保持*通讯正常)。
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审核通过后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生所报考岗位需参加的笔试科目详见招聘计划表。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的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作为笔试成绩。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医学综合知识》的满分分别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评考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交流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基本常识等;《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考生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 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报名网站发布。
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二代)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关学位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
5.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供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6.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7.除以上材料外,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盖章)。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提交(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面试相关事宜于详见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成绩发布之日将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以*或短信形式告知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北方人才网( 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 )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考生自动放弃、考生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参加各招聘环节及不合格人员丧失报考资格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每个职位仅递补一次。
)
九、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请考生随时关注北方人才网( 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 )发布的公告,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招聘单位将通过*或者短信的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条件及政策咨询:022-27395542
报名网站
监督*:022-2792571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附件:西青区卫健委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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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人!甘肃省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西安卫健委事业单位招聘 卫健委下面有哪些单位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2年第1期)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省卫生健康委所属9家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人(详见附件《甘肃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2022年第1期)》),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为1986年5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1年5月8日以后出生。
(六)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等人员专业是否符合岗位所列专业条件,由省卫生健康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集体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并保持认定尺度统一。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列表》)。其中,明确为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允许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根据公告的《岗位列表》,填写《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核对无误后,将报名登记表(xls格式)、报名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和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宽高比为3*4,分辨率300*400及以下,文件体积50kb以下),共3份电子文件,一并发送至报考单位公布的报名邮箱。为便于归类,报名邮件及报名登记表必须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否则不予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从2022年5月9日8:30起,2022年5月23日18:00止,以符合规定的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请慎重选择,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络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列表》。
(二)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公开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向报考单位申请,可更改1次报名登记表中误填报的2类信息:1.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2.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上述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经报考单位审核后,到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批后方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人事部门依据公告、岗位列表及考生报名登记表,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并邮件反馈考生。考生可在发送报名邮件48小时后登录本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未收到资格初审结果反馈,可*咨询报考单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最后一天(5月23日)报名,因未通过资格初审而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后果自负。
(四)报名费收取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收到甘肃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短信后24小时之内,按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按规定标准缴费后及时确认缴费结果。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提供的*畅通,取消*短信拦截,如提供*号码有误等,造成缴费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应聘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因个人原因多缴费、放弃应聘等情形不予退费。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缴费凭证,于2022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工作时间内)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916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220号)领取准考证。如需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委托证明、代领人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考试、体检等必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遗失责任自负。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6月18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题范围为:专业技术岗位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管理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各岗位报名人数3:1确定,不足3:1的岗位由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招聘单位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根据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要求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全部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排名依次递补。
(二)复审时间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及邮件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查收邮件。
(三)资格复审地点:各招聘单位(见《岗位列表》资格复审地点)。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1份复印件。
2.“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的由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招聘单位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本人。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其中:医学类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非医学类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七、总成绩确定
医学类专业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总和确定;非医学类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八、体检
按岗位计划和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委人事处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及邮件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的,须到其原单位考察;有国外留学经历的,要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其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省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为公示对象,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省卫生健康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集中报省人社厅备案。
十二、审批聘用
省卫生健康委对通过省人社厅备案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其他手续。
2022年9月30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层次“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不能提供公告要求其他资格证书,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十三、其他事项
(一)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各个环节中本人到达现场的,应按照属地防控要求提前做好防控相关准备,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及甘肃健康码、行程卡。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咨询*:0931-4818119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监督*:0931-4818196
0931-4818062
附件:
1.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2022年第1期)
2.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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