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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事业单位医疗招聘网 2015浙江杭州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安排知...

更新:2023年05月18日 18:50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浙江事业单位医疗招聘网 2015浙江杭州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安排知...,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浙江事业单位医疗招聘网 2015浙江杭州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安排知...

2015浙江杭州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安排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15名。其中:杭州市余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杭州市余杭卫生中等专业学校 3名,杭州市急救中心余杭分中心7名,区属医院 211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9名。

采取网上注册与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准考证下载。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3月8日8时30分― 3月11日17时。

网址:http:// www.ttt.gov.cn (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登录培训考试网进入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余杭医疗卫生专区(下称“培训考试网余杭卫生专区”),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2015年3月9日9时-3月11日16时,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报名不足1:5比例的岗位,报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1次。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3月12日8时30分― 3月14日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 3月15日8时30分―3月16日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培训考试网余杭卫生专区”,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考生可更改招聘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考生改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17时。再次报名的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18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3月15日8时30分― 3月18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培训考试网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费用为 4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缴费。

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视作无效。

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另行通知改报或退还报考费用。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2015年3月26日8时30分―3月27日24时登陆“培训考试网->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及笔试须知。

具体请去看公告: http://zj.offcn.com/html/2015/03/61698.html?wt.mc_id=bd4586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3年浙江省嵊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公告 - 百...


浙江事业单位医疗招聘网 2015浙江杭州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安排知...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浙卫发〔2013〕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我市有关规定, 2013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集中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有关单位招聘方案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并由省卫生厅统一提供笔试服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要求,详见《嵊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招聘岗位表》(附后,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共10家。

所有招聘单位均为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市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3个岗位共招聘64名工作人员,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其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卫生院岗位列为A类岗位,其他岗位为B类岗位,并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代码的首字母一致。

(三)招聘对象范围

1、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同期留学归国人员,但不包含全省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的2013年毕业生);

(2)具有浙江省各地常住户口的各类高校历年毕业生。

上述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于2013年8月底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历年毕业生应于报名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执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现行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存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所述情形的人员,不宜应聘。

3、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3月17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医学类专业毕业。

部分岗位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要,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人员学历条件要求可放宽到中专。各单位、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均在浙江省卫生厅门户网站上进行。网址为:http://www.zjwst.gov.cn。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17日8:30~3月22日17:00。应聘人员登陆省卫生厅网站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鉴于全省各地同期集中招聘,使用同一网上平台报名,并参加由省里统一命题的笔试,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其中一个岗位。

报名期间,报名系统每天17:00公布一次实时报名人数情况。

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3月17日9:00~3月23日17:00。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A类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应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计划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岗位,允许按1:2比例开考;B类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计划允许按1:1比例开考。否则酌情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部分不足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无人应聘的岗位,由市卫生局根据招聘单位意见报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继续接受报名。有关情况将于2013年3月25日公布。

3、再次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9:00~3月27日17:00。报名系统重新开放,之前无人应聘、不足最低开考比例或放宽招聘条件的岗位,尚未报名的人员及之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期间同步完成,未通过此轮资格初审者不予其他报名机会。

再次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市卫生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按实际合格报名人数组织考试的岗位,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并在网上公布最终确定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情况。确需取消招聘计划的,征求报名人员意见后,直接为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资格的取得。确定组织考试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于2013年4月3日8:30-4月10日17:00期间登录省卫生厅网站,确认参加笔试,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确认者(在规定时限外仍可打印准考证,系统自动保存有关记录),视为不具备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笔试

笔试由全省统一命题,在同一时间举行。

时间:2013年4月14日上午 9:00-11:00 。

地点:以准考证考试地点为准。

内容:包括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和自选模块内容。其中医学基础知识为共答题,涵盖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学科各专业有关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自选模块由考生自行选择题目作答,涵盖医、药、护、技等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以A、B两类岗位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基准,分别按照淘汰20%的人数比例,划定(由系统自动生成)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或准考证号)。

笔试合格线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4月24日前在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名次由应聘人员自行在省卫生厅网上查询。

(三)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市卫生局另行确定并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表(贴照片)及身份证、户口簿(卡、页)和学历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职称、职(执)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单位参考)。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卫生局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测评要素、权重按单位、岗位分别确定,主要考查从业基本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基层工作环境适应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笔试、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聘用与待遇

1、公示。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嵊州人才网、嵊州卫生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2、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享受学费代偿政策的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

3、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享受浙卫发〔2013〕9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其中,聘用到B类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取得执业资格的最低年限和服务期限后,实施学费代偿办法。学费代偿标准按浙江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他待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八)递补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szwsw.gov.cn)

嵊州市人才网(http://www.szrcw.com.cn)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不直接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四、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0575-83332806(嵊州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

(二)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生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点击下载: 2013年嵊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表

2022年浙江宁波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222人...


浙江事业单位医疗招聘网 2015浙江杭州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安排知...
【 #医生招聘# 导语】2022年浙江宁波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222人,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7月17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单位人力资源结构,加*技人才储备,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由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各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222名。其中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卫技人员指标193名、招聘到所属公立医疗机构后流动到民营医疗机构指标29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需求指标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宁波生源(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宁波、下同)或宁波户籍(以2022年7月1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医学类专业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称应届毕业生,下同)。

2、宁波户籍,取得医学类专业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岗位对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社会人员。

3、下列人员户籍、生源不限:

⑴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临床医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岗位对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社会人员;

⑶报考麻醉医师(2)、超声医师、口腔科医师(2)和放射医师(2)、(3)、(4)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位毕业研究生或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1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截止时间计算到2022年7月11日止。

在2022年7月1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注册报名

时间:7月11日9:00―7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选择进入“2022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的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7月18日-7月19日。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

时间:7月20日9:00―7月21日16:00。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登陆宁波人才网( http://www.nbrc.com.cn/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时,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拟用岗位)的,取消或保留的单位(拟用岗位)将在填报志愿环节时确定。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确认部分岗位为紧缺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备注栏),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时,按符合招聘条件报考人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4)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的专业与国内高校专业不一致的,根据所学主干课程对照国内相关专业判定。

(5)军队院校毕业生须取得学校出具的准予到地方就业证明并获得《就业协议书》再报考。

(6)已参加慈溪市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类卫技人员或慈溪市2022年面向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考试并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及本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7)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各岗位的、岗位要求取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直接参加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分中医学基础综合知识和医学基础综合知识2类;相关专业知识分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15类(详见附件1)。

笔试后,按岗位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岗位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划定,但最低不得低于51分(60分的85%)。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规定倍数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指标2名及以下的按3倍确定,3名及以上不足7名的按2倍确定,7名及以上的按1.5倍确定(四舍五入,按整数计),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慈溪人才网公布的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直接参加面试人员和经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均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慈溪人才网上公布。

社会人员和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培训合格证书和上岗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等。报考护士各岗位、助产岗位和急诊科医师(1)岗位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样张见附件2)。

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研究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也可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原籍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等。其中,已与市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凭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学生联)参加资格复审,但在填报志愿时须提供整套空白《就业协议书》;对部分高校采用网签形式而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可凭学校证明(学校关于网签事项的通知或公告)参加资格复审。

对于执业医师注册证书上执业范围为临床医学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若报考有执业范围要求的岗位,需与规培专业一致才能报考(提供规培专业证明),或者报考无执业范围要求的岗位。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

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而空缺的,或在进行面试2天前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局统筹组织。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及岗位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其中护理各岗位、护士各岗位、助产学各岗位和助产岗位的面试采用护理实践操作考试的形式,备选项目详见附件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报考岗位指标范围内,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以相关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列前;如相关专业知识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体检标准总体上参照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慈溪人才网公布的体检有关事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社会人员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应届毕业生主要采用所在学校出具鉴定、对档案审核的方式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被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的(详见附件4),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七)填报志愿

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和考察合格的社会人员填报志愿。同一招聘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或有2个及以上拟用岗位的,报考该招聘岗位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逐个选择志愿填报以确定拟聘用人员。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当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因放弃填报志愿而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后因故放弃的,不再递补或调整。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届毕业生到档后,经审档存在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经招聘被所属医疗机构聘用后流动到民营医疗机构的人员,按省人力社保厅、教育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公办与民办学校、医疗机构之间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55号)精神管理。其中,流动到慈林医院的先与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观海卫分院(观海卫镇卫生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流动到弘和医院的先与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宗汉分院(宗汉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流动到华阳口腔医院的先与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古塘分院(古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流动到明光眼科医院的先与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白沙路分院(白沙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流动后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民营医疗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等待遇根据签约民营医疗机构性质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凭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材料的,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不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聘用后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首签6年,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四)根据省编委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办高校、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编办发〔2018〕33号文件规定,明确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市中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市第三人民医院)、宁波一院龙山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市龙山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市皮肤病医院招录人员列入报备员额编制管理。

(五)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选聘的,领导干部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六)考生参加考试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5),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6),在考试入场前交给工作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市卫生健康局及其下属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卫生健康部门无关。

本次招聘在市纪委市监委、市人力社保局监督指导下进行。

本公告由慈溪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63838599。政策咨询请在工作日内联系。

附件1:招聘计划表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样张)

附件3:护理实践操作考试备选项目

附件4:不宜聘用对象认定办法

附件5:笔试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6:考生健康申报表

...报考了2015年浙江省事业单位考试,问下医疗卫生类...


浙江事业单位医疗招聘网 2015浙江杭州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安排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浙江省事业单位统考的E类是针对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而设置的。

考的是: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

《综合应用能力(E类)》: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医疗卫生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相关考试信息可以在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http://www.zgsydw.com/zhejiang/ 查看。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2年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一批)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为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为三级甲等,也是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和浙江省精神卫生中心。设有翠苑、天目山路、闲林、之江、青山湖五个院区,占地面积660亩。拥有床位2100张,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8个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1个国家中医药三级实验室,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我院公开招聘将分批分次进行。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43个岗位51人,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个别紧缺岗位,条件优秀者学历学位可适当放宽),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医、药、技、护、科研、管理等其他学历层次岗位的招聘工作将在后续批次中进行。

招聘岗位经各批次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按学制一般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毕业。

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0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1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2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4.按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前出站的当前在站博士后;

5.按计划于2022年8月前结业的当前规培学员;

6.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规定认可的其它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招聘计划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15时,逾期者可不接受其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我院招聘平台( https://hrmapi.dingyl.com/hrm/link/3 )或医院( http://www.zjtongde.com/ ,“人力资源/招聘平台”)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请应聘人员谨慎填报。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招聘平台直接查看审核结果。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批次招聘考试工作将按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视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分批分次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医院招聘平台的通知公告栏。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应聘者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浙江健康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入院参与线下面试,身处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应聘人员拟安排线上面试,具体以我院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中高风险地区界定以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页面为准。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进行,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电子证照认证结果或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等。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要求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线上面试者应按指定要求提供以上材料、完成线上资格复审。具体安排详见医院招聘平台的通知公告栏。

2.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科室、医院分别分批分次进行,由院科两级共同决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

科室具体面试方式、内容由各科室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测试、临床操作、病例书写等。科室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等,确定对面试人员的测评意见和排序。

医院面试由医院对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进行测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确定对面试人员的测评意见和排序。

视疫情防控政策并根据医院及科室的工作安排,医院面试及科室面试不分先后,轮次不做具体固定。面试人员的最终测评意见和排序,由科室及医院共同商讨决定,并以1:1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考察

体检包括身体和心理健康方面,应聘人员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身体健康体检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相关办法及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心理健康体检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必要时进行面谈交流。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做法执行。体检、考察最终以我院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它

1.递补。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医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最终面试排序情况进行递补。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意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http://www.zjtongde.com/ “人力资源/招聘平台”)。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https://wsjkw.zj.gov.cn/ ,“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lsbt.zj.gov.cn/ ,“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医院上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0571-87709286(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组织人事部。

组织人事部咨询*:0571-89972091

招聘系统技术咨询*:4000159665

电子邮箱:zjtdrs@163.com。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招聘计划表(2022年第一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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