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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公告 2014年山东海阳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启事

更新:2023年05月25日 05:23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山东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公告 2014年山东海阳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启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山东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公告 2014年山东海阳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启事

2020山东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是什么? - 百度...

2020山东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据往年发布的公告来看,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
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 30%和 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 30%和 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015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山东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公告 2014年山东海阳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启事

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做好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有关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组织

(一)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二)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和招聘简章,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招聘的基本程序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基本流程》(见附件2)执行。

1.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工作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其中允许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信息,招聘单位须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按照相关程序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2. 招聘中级管理岗位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招聘,也可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或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中级管理岗位人员的,须报备案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 招聘工勤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4. 省直属高等院校的招聘,由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其中,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可参加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初级岗位工作人员,须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笔试统一考试。

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依照相关程序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确定面试、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办理公示及聘用备案手续。公示、备案材料主要包括招聘人员基本信息、相关证明材料、面试人选基本情况、笔试面试成绩、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招聘工作情况总结等。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截止到2015年10月底,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应在本年度内完成。

(四)相关政策的落实

1.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省属事业单位的定向招聘岗位,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确定。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

2.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招聘

(一)招聘岗位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的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笔试、分类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工作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确定招聘岗位,并填写《汇总表》,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汇总后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对允许报考的相近专业逐一列出,专业名称应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以2015年4月16日为截止日期;除科研医疗单位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学历性质一般不作限制;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面试人选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确定。其中,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初级岗位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要求。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 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 2015 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 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 2015 年5月19日9:00―5月23日开考前半小时 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

(四)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 2015 年5月23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 14:00―16:30

2.面试

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面试工作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要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比较关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坚持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科学、规范、有序进行,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招聘单位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工作流程

*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3月6日

2014年山东海阳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启事


山东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公告 2014年山东海阳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启事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014年海阳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且学历须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七)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3年、2014年毕业生报考不受户口限制;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不受户口限制。其他人员报考应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

(八)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的岗位。

(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所有毕业生均须于2014年7月底前毕业。海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7月底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受过处分、处罚现仍未解除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7月6日9:00―7月10日17:00。

查询时间:2014年7月7日9:00―7月12日17:00。

缴费时间:2014年7月7日9:00―7月11日17: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7月15日9:00―7月16日17:00

报名及考务信息查询网址: www.haiyangdj.gov.cn (海阳党建网)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岗位。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初审不予通过。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1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12小时后至7月11日12:00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11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于规定的时间下载打印《海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海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报考讲解员、主持人职位的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于7月9日上午9点携带有关资料到海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海阳市海阳路17号)现场报名。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10日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海阳市济南路91号)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职位计划核减的,将核减的计划调剂到同专业的非定向招聘职位。只招考研究生职位计划核减的,将核减的计划调剂到同一招聘单位相近的招聘职位(具体调剂办法详见岗位需求表)。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网站查询)提交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海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海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招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普通话等级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应聘研究生学历层次职位的,还应根据职位要求提供大学本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阶段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报名时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人员,必须出具录用或聘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海阳市组织、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应聘研究生学历层次职位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后直接进入面试)。

招聘考试分卫生类和综合类两类,卫生类包括市卫生局所招聘职位及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职位、社保中心医师职位、计生服务站医学影像诊断职位,其余为综合类。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19日,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类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卫生类笔试内容分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按照5:5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综合类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主要包括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国情国力、科技知识、公共管理等。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科目分七类: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乳腺科、眼科、急诊科、耳鼻喉、普外、骨科、神经外科、精神科、医师(社保中心)职位统一使用临床医学试卷,麻醉职位使用麻醉学试卷,医学影像诊断、放射、彩超职位使用医学影像诊断试卷,疾病预防职位使用预防医学试卷,检验职位使用卫生检验试卷,护士、护理职位使用护理学试卷,口腔职位使用口腔试卷。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讲解员、主持人职位按1:10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海阳党建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年7月26日。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讲解员、主持人职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党建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等额体检考核人员通过体检、考核、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则不再对本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办理聘用手续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海阳党建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海阳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海阳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主管机关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海阳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0535-32228893222019

监督*:0535-3223393

本次考试信息发布网站: www.haiyangdj.gov.cn (海阳党建网)

附件:

1、2014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综合类)

2、2014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卫生类)

3、2014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

4、2014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书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海阳市委组织部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 考生诚信书2.doc

附件下载: 同意报考证明.xls

附件下载: 招考计划表(卫生类).xls

附件下载: 招考计划表(综合类).xls

附件下载: 招聘报名登记表2.doc

附件下载: 专业指导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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