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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三支一扶待遇
“三支一扶”志愿者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专科生志愿者3000元、本科生志愿者3200元、研究生志愿者3400元。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志愿者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按有关规定为志愿者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各项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法律依据:
《2021年河北省“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简章》 四、 有关待遇:(一)“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专科生志愿者3000元、本科生志愿者3200元、研究生志愿者3400元。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按有关规定为志愿者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各项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根据有关规定,可参加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符合河北省选调生条件的可参加当年的选调生选拔;在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有空编、单位需要的前提下,经考核合格可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年内,在省内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方面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同等政策待遇;报考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四)新招募志愿者档案于上岗前统一转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根据实际情况转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服务单位所在乡镇,并按规定参加党团组织生活。(五)志愿者服务期满就业后,根据实际服务年限和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计算工作年限。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2011山东省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同意,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综合类、卫生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须具有沂南县现行政区划内常住户口,年龄在30周岁(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相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年龄在35周岁(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的回国留学人员报考,需符合以上年龄条件。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须已在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企业在职人员(须经沂南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派遣手续的)应聘的,工作单位须在沂南县,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7、定向招聘。中央、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临沂生源或在临沂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期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4日-17日。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2月14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1、考生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
)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rsks.lyrs.gov.cn
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2011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书》,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确认。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确认。
确认地点: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争议仲裁庭(县城祥和路34号)。现场确认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确认,超过现场确认时间不再办理。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2011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身份证、户口簿。符合条件的回国留学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企业在职人员还要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中央、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进行审查。报名时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报考。
非本人现场确认者,一律不予受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现场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现场确认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011年12月22日―23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类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24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岗位计划10(含)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综合类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卫生类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聘用计划规定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沂南县人民*公众信息网站(
http://www
.yinan.gov.cn)公布。
五、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对因弃权、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计划中未确定具体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实施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沂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沂南县纪委、监察局3221861
咨询*:沂南县委组织部3221949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880320).lyrs.gov.cn
*沂南县委组织部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2011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序号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普通计划 专项计划 岗位类别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1 沂南县纪委监察局 沂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电子监察室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类
2 沂南县委组织部 沂南县党性教育基地工作办公室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新闻学、文秘、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3 沂南县档案局 沂南县档案馆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档案学、文秘、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类
4 沂南县委宣传部 沂南县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新闻学、文秘、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及相关专业
5 沂南县委老干部局 沂南县干休所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社会体育、体育教育
6 沂南县环境保护局 沂南县环境监测站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轻化工程
7 沂南县畜牧兽医局 沂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文秘
依汶畜牧兽医站、
铜井畜牧兽医站、辛集畜牧兽医站、马牧池畜牧兽医站、湖头畜牧兽医站、青驼畜牧兽医站各1人 6 综合类 专科及以上 畜牧兽医、兽医、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动物防疫与检疫
8 沂南县农业局 沂南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1 综合类 专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9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1 综合类 专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2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财政学、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审计学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
10 沂南县林业局 沂南县国有林场总场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林学、植物科学与技术、农林经济管理、园林、植物保护、林木遗传育种
1 综合类 专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11 沂南县水利局 沂南县水利工程综合经营服务站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水利水电工程、测绘工程、工程造价、工程力学、工程管理、土木工程
12 沂南县财政局 沂南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2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财政学
13 沂南县蔬菜发展局 沂南县蔬菜发展局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14 沂南县统计局 沂南县农业经济查队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15 沂南县物价局 沂南县物价检查所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文秘、法学
16 沂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沂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大队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
沂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类
沂南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2 卫生类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沂南县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2 卫生类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17 沂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沂南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中药学
沂南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18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沂南县自来水公司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给水排水工程、土木工程、生物技术
沂南县建筑设计院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艺术设计
19 沂南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沂南县工业项目办公室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企业管理、工商管理、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自动化、自动化
20 沂南县卫生局 岸堤镇高湖卫生院、岸堤镇卫生院、湖头镇卫生院、湖头镇张家哨卫生院、马牧池中心卫生院、蒲汪镇卫生院、青驼镇高里卫生院、双堠镇南石门卫生院、双堠镇卫生院、孙祖镇代庄卫生院、孙祖中心卫生院、辛集镇库沟卫生院、杨家坡镇卫生院、依汶镇里庄卫生院、依汶镇卫生院、张庄镇卫生院、砖埠中心卫生院、蒲汪镇大王庄卫生院各1人 18 卫生类 专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岸堤镇高湖卫生院、湖头镇张家哨卫生院、青驼镇高里卫生院、双堠镇南石门卫生院各1人 4 卫生类 专科及以上 中医学
马牧池中心卫生院、张庄镇卫生院各1人 2 卫生类 专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砖埠中心卫生院 1 卫生类 专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岸堤镇高湖卫生院、湖头镇张家哨卫生院、蒲汪镇卫生院、双堠镇南石门卫生院、杨家坡镇卫生院、蒲汪镇大王庄卫生院各1人 6 卫生类 专科及以上 护理、高级护理、护理学
孙祖镇代庄卫生院、依汶镇卫生院各1人 2 卫生类 专科及以上 医学类
岸堤镇高湖卫生院、湖头镇张家哨卫生院、双堠镇南石门卫生院各1人 3 综合类 专科及以上 医学类、财务、会计、计算机类
21 沂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沂南县博物馆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22 沂南县教育体育局 沂南县职业教育学校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自动化、自动化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会计、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财政学、经济学、电子商务
23 沂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沂南经济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合计 73 6
有利于青年的政策

一、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政策。对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扩岗补助和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不重复享受。建立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和申报兜底机制,可在档案存放地、工作地申报职称评审,首次参评可以一步到位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落实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等申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落实好“红灯”“绿灯”设置,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就业。指导企业规范发布招聘信息,推进公开招聘。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在年度用人计划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县(市、区)*和雄安新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和雄安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挖掘基层就业岗位。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需求,统筹开发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岗位。鼓励大学生回原籍就业。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有空编的县(市、区)事业单位,可通过考核或考试方式直接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适当放宽年龄、专业、学历限制,降低开考比例,视情况增加招聘次数。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直接按试用期满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两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见习期工资直接按见习期满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两级。落实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初次创业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投资开发的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双创基地、众创空间等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数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挖掘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加大补员力度,今明两年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博士研究生可采取选聘方式纳入事业编制。深化落实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支持承担各类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合理安排公共部门招录(聘)和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适度扩大研究生、专接本招生规模,保持高校毕业生入伍规模。(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征兵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加见习岗位。2022年征集见习岗位5.5万个。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后留用率超过50%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购*商业医疗保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计算。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广泛开展各级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省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加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设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5500个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兜底安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困难援助。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建立帮扶清单,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及时发放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促进其就业创业。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面向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能力培训。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结对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延期期间不计复利、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团省委、省残联、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化招聘服务。深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等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公共就业招聘平台和高校校园网招聘信息共享渠道。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广泛收集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重大项目等岗位需求计划,及时向社会发布并动态更新。扩大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千校万岗”、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等招聘平台和活动影响力。(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省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就业指导。健全高校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深入实施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开展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走进人力资源市场,参加职业能力测评,接受现场指导。高校要按照1∶500师生比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参加相关职称评审时,指导学生就业方面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申报条件。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指导名师、优秀职业指导师、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拓展并利用好在线职业指导资源,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等赛事活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做好实名服务。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强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实施实名制动态管理,持续跟进就业服务。运用线上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小程序、基层摸排等各类渠道,与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普遍联系,为每人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维护就业权益。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市场机构招聘行为监管,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简历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对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自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供求职就业便利。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原户籍地办理落户手续。雄安新区和廊坊“北三县”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教育部门要健全普及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系统,方便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鼓励受疫情影响地区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实行网上签约。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规范做好档案转递工作。高校要及时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照有关规定有序转递。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涉密的应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转递。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主动加强与高校的沟通衔接,动态更新机构服务信息,积极推进档案政策宣传服务进校园,及时接收符合转递规定的学生档案。档案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服务机构名录和联系方式。(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健全毕业去向登记制度。自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高校要指导毕业生(含结业生)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核实信息后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高校毕业生,省教育厅和高校要指导其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到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教育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需要和毕业生本人授权,提供毕业生离校时相应去向登记信息查询核验服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河北石家庄辛集市2015事业单位考试信息查看 -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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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5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1日至1997年4月20日期间出生);对在我市(经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具备教师资格证者,报考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岗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4、辛集户籍,或配偶为辛集户籍;部分岗位为河北省户籍。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数额及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辛集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时间、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0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4月2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4月20日通过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hebxjrsj.gov.cn
)、辛集市公众信息网(
www.xinji.gov.cn
)辛集电视台和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办法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hebxjrsj.gov.cn
)。
报名时间:4月21日9∶00至4月27日17∶00
缴费时间:4月21日9∶00至4月28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当天下午16∶00前,考生到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辛集市市府街1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携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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