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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事业单位招聘人数 2015湖北宜昌市直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时间 - ...

更新:2023年06月05日 06:18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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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宜昌市直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时间 - ...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15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宜昌市人事考试院(环城北路40号,人社服务大楼四楼414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证明)、工作经历及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核通过后交报考单位)、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号码不得变更。报名时经资格审查通过者交笔试费100元。本次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市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部分特殊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见附表“其它条件”)。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鄂政发[2011]84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含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报名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提交给宜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笔试成绩加5分。

6、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4月17日(8:30—11:30,14:30—17:30) 到宜昌市人事考试院(环城北路40号,人社服务大楼三楼339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更多招考信息详见 2015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181人公告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3年宜昌宜都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宜昌事业单位招聘人数 2015湖北宜昌市直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时间 - ...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落实市委、市*“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聚集”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宜来宜就业创业,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市将组织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yidu.gov.cn/ 和宜都人社rs/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二)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宜都市人民*和宜都人社rs/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通过宜都市人民*和宜都人社rs/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确认(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统一报宜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
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并在宜都市人民*和宜都人社rs/官网公告。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宜都市人民*和宜都人社rs/官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
聘用人员在宜都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都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宜都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
6.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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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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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结合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要,拟组织2023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3个岗位,共招聘19人。
详见《2023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条件且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6日8:00至3月8日17:00。
报名窗口于3月8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rskswt/pc/index.jhtml进行。
考生登录注册申报相应的岗位,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扫描件。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
(3)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港澳台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因考生网上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导致资格审核有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及其它。
(1)2023年3月6日9:00至3月9日17:00,招聘单位及宜昌市教育局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因国(境)外高校学历及专业名称与国内有差异,国(境)外学历及专业资格条件审查工作,在坚持与国内专业相近和修学课程大致相同的原则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3人的国(境)外学历及专业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修学课程、个人简历等资料进行学历及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作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结论,经市教育局审定,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5.在实施面试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6.准考证发放。
已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16日至17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技术
(二)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由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1.面试。
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回答问题、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成绩计算方法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以面试公告为准。
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1)笔试入围人员的确定。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若面试出现人员缺考,笔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告。
(2)笔试前资格复审。
笔试前,由招聘单位和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对笔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笔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
笔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
笔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3)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4)笔试时间地点。
由宜昌市教育局通过发布公告或者*、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笔试考生。
(5)笔试要求。
考生须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以笔试公告为准。
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生笔试成绩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告。
3.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
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考生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2)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加分计算公式为:(百分制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
上述2个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上述人员中已经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填报《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优惠申请表》(附件2),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笔试前资格复审时报市教育局落实加分政策。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体检工作由宜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
考察由宜昌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
考察人员名单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宜昌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报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可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
新聘用人员由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分配至宜昌市教育局局属学校,纳入正式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
经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
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
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按《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新聘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宜教办发〔2019〕19号)文件执行,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岗位表》中专业认定主要参考国家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和笔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0717-6463801;举报*:0717-6056364,0717-6467663。
宜昌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7日
附件1. 2023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优惠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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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宜昌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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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宜昌市直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工作人员120名公告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19日(8:30—11:30,14:30—17:30)。

报名地点: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环城北路40号,人社服务大楼三楼333室)。

考试时间:2014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

点击查看》》 2014年湖北宜昌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习资料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11月21日(8:30—11:30,14:30—17:30)到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环城北路40号,人社服务大楼三楼339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两科,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2022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相应学历学位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见《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普通高校非2022届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夷陵区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夷陵区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为8年)。

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http://www.10.gov.cn/)夷陵党建网(http://zz.10.gov.cn/)发布《宜昌市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第一批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2022年3月31日(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第二批次:根据第一批次引进情况发布剩余岗位后开始报名,报考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若两批次结束后仍有岗位空缺,可根据用人单位需要,适时组织第三批次引进。

2.报名方式:可采取两种方式报名。第一种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第二种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联系后网上报名,联系方式详见《目录》。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如实填写《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由报名人员与用人单位联系取得)。

4.报名须知:报名人员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同《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报名邮箱或携原件、复印件到用人单位指定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资格条件、信息资料错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保持畅通,号码不得变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通过*、短信告知。在考试前,报名人员须携相关资料原件,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主管部门对审查情况进行把关。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本次人才引进原则上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拥有考试资格。若报名人数较多,用人单位可根据行业、专业、引进岗位特点和报名情况,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引进人数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考核成绩不带入面试,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2.考试组织: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考试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第一批次,根据报名情况集中组织考试,已签约岗位不再接受报名。第二批次,对第一批次签约后剩余岗位报名人员集中组织考试。引进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经审批同意后可按1:2的比例,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

面试前各招聘主管部门在夷陵区人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考官不少于7人。若参加考试人员均达不到需求标准的,经考官集体合议后,可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考试工作原则上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考试结果通过夷陵区人民*、夷陵党建网对外发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每个岗位的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按1:1确定。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体检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配合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或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审其报考资格及相关证书原件,对学历学位进行查询验证,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人才引进审批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报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若不递补,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

4.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审批与公示

1.审批。考察结束后,由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区委人才办研究审核后,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公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夷陵区人民*、夷陵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核备案,下发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和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引进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引进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引才单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考试时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符合工龄连续计算政策的可连续计算工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专岗”“人才过渡岗”职称评聘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2.引进人才符合《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文件规定条件,认定为A-F类人才的,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

3.引进人才纳入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考察培养。

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等单位配合组织实施。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成立人才引进工作专班,对本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

2.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及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目录》中所列内容,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0717—7823609(区委人才办)

0717—7201512(区人社局事管股)

监督*:0717—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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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宜昌市夷陵区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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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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