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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事业单位招聘公示 2021年四川泸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引才...

更新:2023年06月05日 09:57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江阳区事业单位招聘公示 2021年四川泸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引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江阳区事业单位招聘公示 2021年四川泸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引才...

2020年四川泸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方式

2020年四川泸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年上半年四川泸州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82人公告(2019年4月4日发布)


二、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若所学名称与岗位要求的名称不一致的,请先拨打政策咨询*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18: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 www.lzsrsks.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务必反复核实*、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为便于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9:00至4月2日18:00。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络报名顺利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19年4月3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到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0830-3123622, 地址:江阳区星光路4号6楼)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岗位调整


编码2019102001——2019102034、2019102055——2019102081、2019102097——2019102099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2019102035——2019102054、2019102082——2019102096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乡镇学校公招教师,乡镇卫生院公招医学类人员开考比例放宽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19年4月4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顺利的考生请于2019年4月5日9:00至4月6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


原标题:关于江阳区201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1年四川泸州市国家保密局下属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


江阳区事业单位招聘公示 2021年四川泸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引才...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泸州市国家保密局下属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进补充公告已发布,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做好泸州市国家保密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委值班服务中心引进返乡优秀人才工作,按照2021年2月2日*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的公告》要求(以下简称《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泸州市国家保密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委值班服务中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2021年度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目录》相应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泸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2021年度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需求目录》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位以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资格审查通过或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目录》确定的年龄条件。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2月26日(报名截止时间)。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6.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和调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引进原则

本次返乡优秀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2月26日及以前报名人员在《目录》中公布的网络报名邮箱,或2月22日在中国酒城国际人才港现场招聘会提交的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对照引进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3月26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2.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目录》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间:2021年4月5日(9:00-12:00;14:30-18:00),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路南段1号楼4楼403泸州市国家保密局办公室,联系人:黄兴华、何槟(0830-3116337)。

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材料要求(2月22日在中国酒城国际人才港现场招聘会已提交复印件资料的可不再提供):

(1)报名表(《目录》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1寸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温馨提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报考人员如系泸州市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审查意见(模板参看《目录》附件3)。

(5)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资格确认,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温馨提示:现场资格确认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符合“14天隔离、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的相关要求(其中1次检测结果的出具时间应距现场资格确认当天7日内),否则不能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其他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考核。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温馨提示:考核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符合“14天隔离、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的相关要求(其中1次检测结果的出具时间应距考核当天7日内),否则不能参加考核。其他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参加考核。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由泸州市国家保密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拟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再次组织拟进入体检人员进行面试。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由泸州市国保密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泸州市国家保密局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国家保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0830-3116337(泸州市国家保密局办公室)。

监督*:0830-3195902(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泸州市国家保密局

2021年3月17日

2020年四川泸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什么?


江阳区事业单位招聘公示 2021年四川泸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引才...

2020年四川泸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年上半年四川泸州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82人公告(2019年4月4日发布)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2019102001——2019102054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19102055——2019102099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19年5月10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19年5月11日至5月12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19年5月13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4月8日至4月12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江阳区星光路4号6楼,*:0830-3123622)。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和服务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19年4月23日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网站( 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jbxx/zwdt/rsjzkxx/syryzl )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至2019年4月25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19102001——2019102054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19102055——2019102099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5月15日上午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网站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2019102001——2019102054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19102055——2019102099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2019年5月15日下午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19年5月26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18: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名称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 www.cscse.edu.cn )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认证查询有关要求和程序。


(3)截至资格审查之日,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报名信息表》2份。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编码2019102001——2019102054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19102055——2019102099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原标题:关于江阳区201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1年四川泸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引才...


江阳区事业单位招聘公示 2021年四川泸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引才...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泸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引才公告【2人】已发布,报名时间:3月15日—3月19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做好我部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按照2020年11月19日*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泸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拟占编聘用工作人员1名、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拟占编聘用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或《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符合《目录》或附件1确定条件的在职人员或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和调配。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或《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位以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程序

(一)宣传启动

2020年11月19日起,通过整合自媒体、高校资源等渠道,形成线上、线下传播矩阵,全方位、多 维度开展宣传;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QQ群向目标人群完成精准推送。可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 http://www.lzsrsks.com/ )、川南人才网( http://www.rc168.com/ )等网站,详见*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3月15日—3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3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路南段1号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市委大院二号楼323室)。注:前期通过邮箱、现场和*等三种方式报名人员,有意向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现场资格确认。

3.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1)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个人业绩等信息,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温馨提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就业推荐表。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提供2寸免冠证件照2张)。

(4)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5)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名人员委托他人报名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报名人员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不能参加现场报名。不能参加现场报名(资格确认)的须*联系,并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由招聘单位商报名人员确定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其他报名者,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可参加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照引进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3月24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组织考核

考核采取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采取“面试+笔试”的方式,以面试成绩5:1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选(如面试少于5人,则一并进入笔试环节),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期间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执行。

(五)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经市委宣传部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泸州市委宣传部研究是否递补及递补人选。

(六)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事项说明

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泸州市对外宣传文化中心整合组建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故将《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中招聘单位由“泸州市对外宣传文化中心”调整为“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其他条件与《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保持一致。

五、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六、本公告由*泸州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0830-3191815(*泸州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监督*:0830-3761539(*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1.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泸州市委宣传部

2021年3月1日

泸州第七中学校2010年公开招考教师简章

泸州第七中学校2010年公开招考教师简章

为了提高泸州七中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优化教育品牌,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区教育局同意,拟面向江阳区公开招聘5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符合基本条件和职位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主城区南城、北城、大山坪三街道辖区范围内学校和梓橦路学校丹青路校区除外)。
二、招考基本条件
1、年龄40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后出生);
2、三年以上教龄;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学历要求: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教师资格证;
6、符合考调岗位的相关要求。
其中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以上和年度考核不称职人员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考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
学科 名额 岗位要求
语文 1 中文、汉语言文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数学 2 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英语 1 英语、英语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信息技术 1 计算机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泸州七中行政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照2张,个人自荐材料一式两份,工作业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四)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泸州市第七中学校公开考*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名时通知第一轮考试时间。
五、公开招聘的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进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试讲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人选。
综合总分:笔试与试讲成绩按4:6折算为综合总分。
注: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调减该职位考调计划。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调合格的教师,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批准后,按程序办理人事工资关系。
此次考调聘用的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师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监督*:3123590。
八、报名其他相关事项:
学校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城北路77号
(泸州市江城泸州大酒店侧或“钟鼓世家”后)
学校网址: http://www.lzqz.com http://511228.web.m-school.cn
电子邮箱:yww330@163.com
联系部门:泸州七中行政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0830-8824017
赵老师0830-2960960
九、未尽事宜,由泸州七中负责解释。

四川省泸州市第七中学校

201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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