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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事业单位招聘结果 永嘉县社保局

更新:2023年06月05日 17:30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永嘉事业单位招聘结果 永嘉县社保局,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永嘉事业单位招聘结果 永嘉县社保局

2012年浙江温州市永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 ...

浙江人事考试网最新消息:2012年下半年永嘉县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2日-2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县实验中学食堂一楼(下塘)。考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上午9:00-11:30。报名表:从永嘉人才网下载。搜搜教育联展网。

永嘉县社保局


永嘉事业单位招聘结果 永嘉县社保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地址:浙江省永嘉县上塘城区县实验中学内(下塘)
邮编:325100
*:12333(咨询专线)
网址: http://www.yjrsj.gov.cn/about.aspx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职能调整:

划入的职责
1.将原由县卫生局承担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能,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扩权强县、市区体制改革中,省、市*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划出和取消的职责
1.将负责我县公民境外就业管理的职责划给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和制定企业惩处职工基本准则的职责。

加强的职责
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人才开发职责,健全人才培养吸引激励机制,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加强统筹城乡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加强统筹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创业到养老的保障和服务体系;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发展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统筹医疗保险工作职责,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强化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强化劳动监察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机关和县属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三)综合管理全县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全县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五)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全局党务、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秘书事务、档案、保密保卫和机关财务的管理工作;综合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研究制订人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信息管理及网络规划、标准;组织指导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局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公共事务和后勤工作,组织实施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征缴、管理、运营、支付和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健全基金监督网络和监督举报系统,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局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和奖惩工作。综合管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新闻宣传、新闻发布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综合管理、安全保密等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科
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局行政审批制度;负责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局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承担本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牵头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清理工作;牵头办理局外法规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牵头局调查研究工作,参与局重要文稿起草;承担国内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动态的收集和综合研究工作;牵头承办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和处罚听证等相关法律事务工作;承担县本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局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事宜;负责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公务员管理科
拟订贯彻公务员考试录用、转任调任、交流回避、职务任免升降、职位聘任、考核、培训、辞职辞退、奖励惩戒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机关公务员及*系统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聘任制管理、试用期管理、转任调任审核、任职定级、交流回避、日常登记、年度考核、辞职辞退、表彰奖励、惩戒、申诉、控告、教育培训和信息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系统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非领导职务职数的审核稽查工作;负责*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和人员过渡工作;承办县*人事任免手续;负责*表彰奖励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政策、规划、计划和标准;参与县行政学校培训公务员的有关工作;负责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工作;拟订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公开招聘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工勤人员的招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转业军官随调(迁)家属安置落户的协调工作;承办在永的市、省、部属单位转业军官的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部分企业*干部解困维稳政策措施并做好相关的*稳控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配套方案;负责推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负责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工作,承办在永的市、省、部属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鉴证;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人员工作;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手续,以及在永的市、省、部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执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及岗位结构比例的控制与调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大学生村官选拔考录工作。

科技人才管理科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订科技人才开发政策,负责全县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引进,以及享受*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参与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回国来永定居专家、留学人员的管理协调及科研资助工作;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推进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管理、协调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监督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研究拟订全县国外智力引进和外国专家工作的政策,统一管理全县国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管理、协调全县外国专家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制订出国(境)培训的政策,组织、协调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申报和执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国外智力引进项目;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制订继续教育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才资源的调研、统计、预测、规划,管理、协调人才开发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2]

工资福利科
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监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拟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地方性补贴政策标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审核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新录用人员和调入人员工资待遇的核定和调整;拟制贯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工作政策、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和连续工龄的审核工作;按权限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手续,负责延长离退休年龄的核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调整、死亡后抚恤金核定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确认等工作;承担县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职称评聘中心
其职责为承担社会化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负责职称评审材料的收集、审核,评审结果材料的整理和上报;受职称管理部门的委托组建评审委员会,报上级领导部门审核;协助职称管理部门做好有关调查研究和参与职称评审政策的制定。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拟订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和医疗服务项目的范围及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离休人员、医疗照顾人员和子女统筹医疗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职业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服务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县级医疗机构和药店医保定点资格审查;拟订全县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监督管理办法;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组织实施因工致残程度、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在永的市、省、部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承担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养老保险科
挂县社会保险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以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缴费费率确定、基金征缴办法、个人账户管理、养老金调整等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企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调整、死亡后抚恤金核定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确认等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养直系亲属、非因工伤残职工、企业精减职工生活困难的待遇政策和给付(补助)标准;负责全县参加养老保险用人单位职工提前退休所从事特殊工种及年限的认定;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核准;指导开展企业年金工作,受理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县社会保险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劳动管理和技能建设科
拟订劳动关系协调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负责特殊招工、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拟订“农转非”政策;管理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工作;拟订全县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及特殊工时审批操作规范,指导工时制度、职工休息休假制度及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并监督企业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定期组织确定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参与县级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拟订县级国资营运公司公开招聘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县级国资营运公司招聘方案的备案审核以及录用手续办理工作;承担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企业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健全劳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大赛;拟订全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和技术工人等级的考核、发证工作;拟订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规则;承担县技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仲裁科
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其政策;负责对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以及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指导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参与劳动、人事仲裁案件的处理工作;参与有重大影响的*的调解和处理;承担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拟订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劳动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全县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待遇项目计发办法和给付标准;拟订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稳定就业经费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牵头拟订高校和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牵头负责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发展、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含网上人力资源市场),综合管理人力资源交流服务机构;制定有关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全县性人才交流活动。

社保稽核股
负责依法对本县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稽核工作,对本县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进行稽核工作,对本县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进行稽核工作,对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和医院医生开具医保药品及药费结算情况进行稽核,对本县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进行稽核工作,受理单位和个人对于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行为的举报进行稽核工作。

下属单位
①永嘉县人力社保局瓯北分局
瓯北新区罗浦西路2号
②上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上塘城区县前路105号(电视台隔壁)
③桥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桥头镇桥兴路3号
④乌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乌牛街道皮服城11幢3-4号
⑤桥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桥下镇镇*大院内
⑥岩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岩头镇小港溪头镇联建房6幢
⑦岩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岩坦镇老镇*大院
⑧碧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碧莲镇*大院内
⑨巽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巽宅镇巽宅大街94号(大会堂对面)
⑩鹤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鹤盛镇*对面

永嘉县有哪些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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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省温州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永嘉事业单位招聘结果 永嘉县社保局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浙江省温州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44人】已发布。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引进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永嘉县有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共44名, 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二、引进对象及范围

(一)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留学归来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在最新一期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AcademicRankingofWorldUniversities,简称ARWU)前800位。

(二)具有学士学位的国内一流大学(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及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前毕业的原985、211工程院校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一)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度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专业审查要求。报名人员的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材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审查。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8:30至2022年2月22日17:30;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2月14日8:30至2022年2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和报名材料。

(1)本次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进行。网址: http://121.40.33.186:840 (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2)所需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官方网站证明(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留学归来的人员需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

(3)其他材料:①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②永嘉县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5)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限报一个岗位。如该岗位报名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二)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通过后,需再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择优遴选

采用面谈、面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择优遴选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面谈。面试、面谈满分均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1.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为1:1的,采用面谈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2.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1:1且小于等于3:1的岗位采用面试的遴选方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3.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3:1的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遴选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果进入体检的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按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如果进入考察的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永嘉县人民*网站(中国永嘉公务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拟引进名单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9月30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2022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在2022年9月30日前仍未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报到时间,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对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永嘉县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在引进对象范围内。

(三)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四)如拟引进对象同时被上一级单位遴选上的,允许自由选择。

(五)凡是符合报名条件且接到面谈、面试通知并参加的对象,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一次性路费补贴(人民币):市外省内的300元、省外国内的500元,从国外直接来参加面试(面谈)的人员,按其国内家庭所在地为出发点参照上述标准补贴。

(六)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

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

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咨询科室: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科,咨询*:0577-57768287、0577-57756565。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附件.3:“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docx

2023年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公告 - 百度...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引进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专业型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永嘉县有关事业单位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二、引进对象和范围

具有博士学位的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或国(境)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留学归来的博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引进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不设专业限制,根据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及个人特长,组织相应的单位与博士研究生本人面谈或面试,以“双向选择”的方式,按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单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官方网站证明(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张,《2023年度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个人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地点:①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科(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4楼1402室)。②永嘉县赴外引才招聘会现场。

(2)网络报名:请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官方网站证明(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和《2023年度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个人报名表》(见附件)Word版(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直接插入表内)等材料压缩成文件名为“姓名+学历”的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kjk651177@163.com。

(3)其他材料:①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②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现场报名所需)或扫描件(网络报名所需)。

(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

(三)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网址: http://www.yj.gov.cn/ )上进行公示。

(五)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引进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对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一)人才奖补。给予新全职来永工作的博士30万元奖补。

(二)就业补贴。对新全职来永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申领对象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每满6个月发放就业补贴25%。

(三)住房保障。对全职在永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以下住房政策:

1.租房补贴:在永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工作的,按每年3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5年。

2.配租人才住房:按同地段住房租金评估价的30%配租9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租赁期限累计不超过5年。

3.配售人才住房:按房源备案价的60%配售12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

人才住房政策按照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已享受人才租房补贴(人才住房配租)的,不得再申请人才住房配租(人才租房补贴),但可以申请人才住房配售;已享受人才住房配售的,不得再申请人才租房补贴及人才住房配租。

(四)职称评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开辟绿色通道。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解决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的职称评聘,特设岗位不受单位总量、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如遇本县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永嘉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人员不在引进对象范围内。

(二)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三)凡是符合报名条件且接到面谈或面试通知并参加的对象,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一次性路费补贴(人民币):市外省内的300元、省外国内的500元,从国外直接来参加面谈或面试的人员,按其国内家庭所在地为出发点参照上述标准补贴。

(四)咨询*: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科,咨询*:0577-57768287、0577-57756565;*永嘉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咨询*:0577-67235260。

文章来源: http://www.yj.gov.cn/ art/2023/2/2/art_1229248320_4148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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