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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转制企业招聘 编制没了 这些事业单位将全部转为企业 时间已定 - ...

更新:2023年06月06日 16:20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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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转制企业招聘 编制没了 这些事业单位将全部转为企业 时间已定 - ...

聘用制能转为编制吗

问题一:聘用制能转为编制吗 现在的政策说是要打破事业单位的终身制才启用聘用制,所以现在考进去的人应该都没免不了要签聘用制合同,只是好像很多签了也只是走过场。其他聘用期间除有特殊规定的,一般都是可以参加事业单位的考试的,这是个人所知的一些情况,希望对你有用。

问题二:聘用制事业单位能不能转成正式员工 您的这个问题,并没有人能够给您肯定的回答,需要看有没有编制的,这是一个目前有争议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基本情况
事业单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所谓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国家通过编制管理实现对事业单位人员的配置和调控。按照国家财政拨款的多少,可以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种: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我国事业单位数量众多,类型不一,队伍庞大。截止2006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6万个,涉及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科研等多个领域,职工人数近3035万,其中正式职工2923万(包括原固定职工和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制职工)。职工人数中教育业点51.3%,卫生业占14.3%,农业占9.5%,文化业占5.1%,科研占2.4%。长期以来,我国的事业单位实行的是一套不同于企业,近似于国家机关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在企业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对国家机关公务员的管理通过立法加以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仍在原来制度的基础上运行,改革进展缓慢。为了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2002年7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到2006年底,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的人员1700多万,约占总人数的51%。
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编制管理,按照编制核算拨款的数额。目前事业单位编制都是多年前核定的,编制基数多年不变,不能满足事业单位不断发展的需要。在编制满额的情况下,各事业单位只好大量扩充编外人员和其他人员,这样造成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复杂,人事管理分割。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归纳起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编制内聘用人员。包括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制内聘用人员和无须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制内聘用人员;第二类是编制外人员。包括档案内部管理的编外人员和档案外部管理的编外人员。编外人员一般实行企业化管理,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第三类是劳务派遣人员。是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招用的。
事业单位人员如何适用本法
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应当纳入本法进行调整,是立法中争论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反对的意见提出,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本质的区别。不应当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从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发展趋势看,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变成行政机关,从事经营的事业单位要回归企业,从事公共服务的如教育、卫生、文化、科研等事业单位,还要保留公共服务的职能,按照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事业单位有编制、有财政拨款,内部管理机制与企业也不一样,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合同期限、试用期、加班费、工资、福利、保险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殊性,都与企业不同,它与国家机关比较近似。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只是要比公务员要有一点灵活性,但不是完全推向市场。聘用制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性质不一样,调整的手段也不一样。如果将事业单位也纳入劳动合同法管理,将比较难以处理好本法与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之间的衔接,并可能产生其他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会引起事业单位管理的混乱,会出现不安定因素。处理事业单位的问题,应当循序渐进,把管理体制理顺后,再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立法。这样比较妥当。赞成将聘用合同纳入本法调整的意见认为。长期以来,我国人事制度是由政策和行政文件相结合建立起来的,调整人事关系几乎没有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性文件。1994年劳......>>

问题三:合同工能转事业编制吗 原则上是不能转的,但是有背景的就不好说了。现在的事业单位都实行聘用制,只要是考试进来的独有事业编制,而且可竞聘,工人也有编制但是他们没有竞聘的资格。就这点区别

问题四: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能否转为正式编制 现在入编都要经过正规考试的。
你们能做的,就是要求单位和 *** 有关部门,在设置招聘资格条件时,要照顾你们这些临时工的实际条件,就是说要让你们有资格报考。

问题五:和事业单位签署聘用合同后,怎么才能有编制,成为正式工? 劳动合同是正式工,是通过考试进去的,你想转为正式工只能参加考试。

问题六:通过公开招考考进去的却是聘用制,是不是不在编制内? 我跟你说我这儿的情况对比:
正式事业编制,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招人需要有人事局核定的编制空缺,工资由市财政统一支出,不*保险,退休后有市财政发退休工资,如果单位解散会把你安排到别的事业单位。
聘用制员工,无编制或有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单位想招人就可以招,工资由工作单位筹钱支出,*保险,退休后跟社保拿退休工资,如果单位解散或不跟你续签就得直接回家。
聘用制是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未来的趋势,既然你考了,那就去工作吧,一般是不会辞退你的,如果关系够硬,有了合适的机会(比如某个有正式编制的退休了),你还有可能转正。

问题七:事业单位的非正式编制可以转为正式编制吗? 这种转化很难。现在组织对编制管理很严格,事业单位进入原则需要通过招考才能进入。内部转换,现在行不通了。

问题八:合同工能转为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吗 原则上是不能转的,但是有背景的就不好说了。现在的事业单位都实行聘用制,只要是考试进来的独有事业编制,而且可以竞聘,工人也有编制但是他们没有竞聘的资格。就这点区别

问题九:如何从是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 很多岗位例如辅警或者是教师的合同工,事业单位一般会是内部有消息,通过考试达到转正,如果是辅警这样的,就必须参加公务员统一考试了。

问题十: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考的聘用制和聘任制有区别吗 如果是编外的总没有编内的好,编外的无论是签聘用还是聘任合同其实就形式不一样没什么差别,关键要看工作是否轻松,工资高不高,年末有无奖金,编外将来是否能转为编内的。供参考。

一般事业单位都有招聘的,招聘进去了是不是有编制的...


事业单位转制企业招聘 编制没了 这些事业单位将全部转为企业 时间已定 - ...

一般事业单位招聘员工,进去了不一定就是有编制的正式职工,具体看事业单位招聘的要求。

合同工与正式职工同工不同酬,合同工和正式工做着同样的工作,在人事福利待遇上却存在很大的区别,正式工工作稳定、待遇好、社会保险齐全,而合同工则工作不稳定、待遇较差、不一定能够享受齐全的社会保险。这就是典型的“同工不同酬”现象。

合同工可以变成正式工,事业单位现在的编制都是逢进必考,而聘用合同制员工都是向社会公开招聘。而对于一些工作能力非常突出的人,单位是有权利按照规定,通过考试选聘到体制内的。

扩展资料:

合同工待遇:

机关单位的合同工,其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一般来讲,也就是平均工资水平,现在的五险一金也必须齐全,经济发达地区略高。工资收入虽然低,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工,大多都是司机、后勤等辅助人员,工作相对比较轻松。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和单位,福利也不少,总体收入比较可观。

社保税务统一征收后,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工来说,是必须首先带头执行的。即使以前不缴“五险一金”等社保费用的单位,今后也必须一分不少地缴,对合同工来说,也就有了非常大的保障,尤其是医疗、养老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合同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专技人员有编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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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是没有编制的。既然是“聘”,就是有期限的,双方就是要签合同的。要想拥有专业技术岗位的正式编制,就必须参加事业单位的公开招录考试。和公务员一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是“逢进必考”的。其程序是: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最后录取。所以,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是没有编制的。

编制没了 这些事业单位将全部转为企业 时间已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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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据财政部官方网站消息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联合发布
《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
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可继续免征五年房产税。
(三)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
距离*中央、国务院
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所制定的总体目标的时间点2020年
越来越近了
事业单位分类即将完成
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人员出路不同
关系到3000万在职职工
事业单位是如何分类的
目前事业单位分三类:
一类是承担行政职能的
二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是从事公益服务的
改革后人员去向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未来或转为公务员或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
这个去向划分的依据是什么呢?
1)对于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其人员可转为公务员,但编制不得突破*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2)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将属于*的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后,任务不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其人员也随之分流。
这类事业单位职能任务: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海事和航运管理(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 理,道路运输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人员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
在职职工也会转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这类事业单位主要有:
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农场、园艺场、养殖场、苗圃和经营性林场等农业养殖(种植)机构,技术开发类科研,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商业性地质勘查,招投标代理,一般性评审认证,咨询服务,评估鉴定,面向社会的培训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康复疗养,房屋修缮,物业、车辆服务,部门文印机构,投融资,担保,粮食收储,物资、图书、仪器设备供应,非时政类报刊,一般文艺院团,影剧院,影视音像**,演出中介,新闻媒体的印刷广告发行传输等经营部分,电影制片厂及其他各类公司(厂)等。
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员
公益类事业单位是大头,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这类事业单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区分情况、精准施策。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差异较大,基本功能不同,服务对象不同,运行机制不同,面临的问题不同,改革重点也不同,需要区分情况实施不同的改革举措。
1)公益一类
公益一类包括:
1教育类: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益性宣教机构(党员电化教育、讲师团等),考试机构等。
2科研类:基础研究或社会公益性科研等。
3文体类: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美术馆,科技馆,群艺馆(文化馆),文物考古保护,文献情报,广电信号传输和技术监测,出版物审读,体育运动项目管理等。
4卫生类:疾病(疫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计划生育服务,*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5社会保障类: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经办和公积金管理,优抚安置,法律援助,婚姻登记,公共就业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公益性残疾人康复机构,老龄妇幼工作机构,学生资助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
6公共安全类:人工影响天气,防汛抗旱防火,应急救援指挥,无线电监测,人防指挥保障,信息安全保障,重要或应急物资储备等。
7社会经济服务类:基础测绘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农机安全监理,经济社会调查与统计,渔业船舶检验,植物检疫,地震监测,环境监测,网络监测,工程标准定额,自然资源保护,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流域河道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水文(水资源)监测,价格监测,价格认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生态公益型林场,公共资源交易,土地整理储备,实行无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乡镇(街道)综合为民服务等。
8行政辅助类:质量稽查,食品药品稽查,国土监察,环境监察,安全生产监察,劳动保障监察,交通运输监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城市综合执法,农业监察,林业监察,水利监察,财政监察,节能监察,旅游监察,卫生监督,知识产权管理,档案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散装水泥管理,政策研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投资和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资金评审支付,*资金和项目管理,举报投诉*,电子政务,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金融协调与服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驻外省市联络机构等。
2)公益二类
公益二类包括:
1教育类:普通高中,普通高校,技工技师和职业院校,电大函授及远程教育,老年大学,幼儿园等。
2科研类:基础应用科研等。
3文体类:需要重点扶持的文艺院团,文化宫,公园,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基地,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
4卫生类:非营利性医疗保健,职业病疗养等。
5社会经济服务类:人才交流服务,人防工程管护,对外交流服务,种苗良种培育,混合经营型林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公益性地质勘查,实行有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等。
3)公益三类
公益三类包括:
时政类报刊,广播电视,彩票发行,公益性规划设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公益性培训机构,公证,重要涉密文印机构,经济仲裁,殡葬服务等。
国家已明确:今后高校和公立医院会取消事业编制,但保留事业单位的性质,未来高校和公立医院将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让事业单位真正成为干事业的地方。
改革后三大变化
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组织实施工作,完成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行工作,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同时,国家将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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