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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北京事业单位招聘 2008年新疆昌吉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简章 - ...

更新:2023年06月06日 17:22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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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北京事业单位招聘 2008年新疆昌吉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简章 - ...

2014年山东省临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4年度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37名工作人员(综合类、普通教师类、职业教育类、卫生类、翻译类、艺术类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其他人员应聘的,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78年5月5日以后出生);

5、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不限户籍;应聘急需紧缺岗位的,不限户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具有临沂市户口(须在2014年5月5日前办理完毕落户手续)或是临沂市生源(岗位对户口或生源地另有要求的除外);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4年5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经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5月5日为截止日期。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2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办字[2011]148号文件规定,设置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3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市直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按照临政发[2011]18号文件规定,设置专项计划面向临沂驻军未就业的随军家属定向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卫生类和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9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4年5月5日—10日17:00。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lyrs.gov.cn )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rsks.lyrs.gov.cn ),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咨询*见附件。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4年5月6日8:30—5月11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书》。2014年5月21日-23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5月10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东北角,市人才规划大厦六楼西侧)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聘急需紧缺岗位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三者必须提供其一)。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同时提交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还要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学校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校出具的毕业后可取得何种种类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其他人员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还须提交应聘教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职业教育类岗位的,还应提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临沂驻军随军家属须同时提交驻临沂部队军官的军官证、结婚证、驻临沂部队提供的随军家属身份证明(证明须注明军官姓名、随军家属姓名及身份证号、家属随军时间,须加盖临沂军分区政治部公章)。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普通教师类、卫生类和翻译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见附件)。各类岗位均考一科。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应聘综合类、普通教师类、职业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的,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岗位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应聘艺术类(除播音主持、讲解员岗位外)岗位的,按1:7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应聘艺术类播音主持、讲解员岗位的,按1:3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应聘翻译类岗位的,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按招聘岗位确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专业考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应聘综合类、普通教师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卫生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职业教育类、翻译类、艺术类岗位(除播音主持、讲解员岗位外)的,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艺术类播音主持、讲解员岗位的按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面试形不成竞争的招聘岗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岗位类别其他达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岗位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谋职业、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政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2014年度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 年4月23日

2008年新疆昌吉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简章 - ...


驻北京事业单位招聘 2008年新疆昌吉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简章 - ...
2008年新疆昌吉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简章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自治州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要求,经自治州人事小组同意,决定近期组织2008年下半年第二批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8名。
一、组织领导和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在自治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昌吉州人事局,以下简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监督的方式进行。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州直事公招组〔2008〕9号)和“昌州教发〔2003〕115号”文件有关精神,昌吉州直属中小学的招聘工作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面试、实务操作、体检工作委托昌吉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他单位的招聘工作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历届大学毕业生(含父母户籍属招聘职位要求范围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国家“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及自治州“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大学毕业生);夫妻一方为昌吉市户籍的配偶;驻昌吉市部队人员的随军配偶。
(二)招聘范围:详见《2008年昌吉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备注内容。
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对象范围:
1、在职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合同已过试用期但合同期限未满,单位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因其他情形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2、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职位条件和要求
(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具备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2008年昌吉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职位
详见《2008年昌吉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发布信息、公布简章
1、2008年12月10日起,通过昌吉人事网站( www.cjrs.gov.cn )、昌吉人才网站( www.cjrc.com.cn )、西部庭州网站、昌吉日报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2008年12月19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昌吉人事网站、昌吉人才网站及在昌吉州人事局所在地张贴等形式,面向社会统一发布公开招聘简章和《2008年昌吉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网上报名、现场缴费
1、2008年12月20日10:00-28日19:00(均为北京时间,下同)。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人员登录昌吉人才网,如实填写报名表,上传电子照片 (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5-50k)。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名,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一致。报名人员年龄的界定,以报名起始日期(12月20日)为准进行推算。如:招聘职位要求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报名期间通过昌吉人事网站、昌吉人才网站及时更新具体招聘职位的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职位条件报名。凡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及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未进行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2008年12月22日10:00-30日19:00。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供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下载打印报名表后,即为报名确认,所报职位不能更改。经网上确认的报名人员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周日不休息)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昌吉市宁边西路,昌吉州市人民*政务中心东一楼,乘40路公交车或乘1路、2路、4路转40路公交车在政务中心站下车)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用。符合招聘职位条件且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报名人员,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经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考务部门认定、登记后免于笔试,无须缴纳考试费用,且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用每人每门40元。
3、2009年1月1日10:00-1月4日19:00,报名人员登录昌吉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组织笔试、公布成绩
1、2009年1月10日,由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每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昌吉州直属中小学、昌吉人民广播电台职位和昌吉卫生学校教师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报考其他单位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科目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测试《昌吉*自治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和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等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中的《昌吉*自治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可在昌吉人事网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指南”中浏览下载;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其他内容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可参考2009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专用教材(中央文献出版社)。以上用书在各地新华书店有售。
3、笔试加分。对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族别不限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5分;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国家“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及自治州“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则加分。
4、2009年1月12日-13日,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且报考族别不限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考务部门办理加分手续。服务国家“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及自治州“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考生,持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昌吉州人事局(昌吉市延安北路217号,东方广场对面,乘1路、4路公交车在昌吉州人民医院站下车即到)政策法规科认定后,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考务部门办理加分手续。“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所服务地、州、市“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所服务地、州、市*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服务自治州“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毕业生须提供县、市*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5、2009年1月14日,通过昌吉人事网站、昌吉人才网站及在昌吉州人事局所在地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布笔试成绩。
(四)资格审查
1、2009年1月15日-16日,根据笔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原则上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招聘职位因考生成绩并列超过1:3比例或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具体招聘职位只有1名考生时,笔试总成绩须达到12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如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2、考生持本人毕业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在职人员),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1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资格审查表。其中:户籍在外地暂未迁回、父母户籍属招聘职位要求范围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的出具的证明;夫妻一方为昌吉市户籍的考生,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在昌吉市的户口本;驻昌吉市部队人员的随军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和部队出具的证明。报考昌吉州党委信息中心招聘职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2009年1月19日-21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招聘单位上报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缴纳面试费用(报考昌吉州直属中小学职位人员由昌吉州教育局统一安排)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组织面试、实务操作
1、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昌吉州直属中小学、昌吉人民广播电台职位和昌吉卫生学校教师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实务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报考其他单位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2009年2月2日-6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招聘单位的面试、实务操作工作。具体日程安排:2月2日-3日,州紧急救援中心;2月4日,昌吉卫生学校;2月5日,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人民广播电台、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工作办公室;2月6日,州党委信息中心、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州*投资审计中心。2月2日-6日,州直中小学。报考昌吉州中小学、昌吉卫生学校少数民族教师职位、族别不限教师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进行实务操作时须使用汉语言授课。
3、考生须持本人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进入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届时未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4、2009年2月9日,通过昌吉人事网站、昌吉人才网站及在各招聘单位所在地张贴等形式公布考生面试、实务操作成绩及总成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报考昌吉州直属中小学、昌吉人民广播电台职位和昌吉卫生学校教师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40%+实务操作成绩×30%;报考其他单位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5、根据笔试、面试、实务操作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发放体检通知书。如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不受1:1比例限制一并进入体检。
(六)组织体检、考核
1、2009年2月10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报考州直中小学职位的考生由州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对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州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全程监督。
2、2009年2月11日-16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同一职位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且体检合格人员,一并进入考核。如考核出现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2009年2月17日-23日,依据考试、考核结果,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昌吉人事网站及在昌吉州人事局所在地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资格继续有效。
2、2月24日-2月27日,对通过公示确定的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三、招聘工作的监督和其他要求
州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州组织、人事和主管部门会同州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考生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的,两年内取消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昌吉人事网站、昌吉人才网站及在昌吉州人事局所在地张贴公告等形式发布通知,或委托招聘单位进行通知。
本简章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昌吉州人事局政策法规科 0994-2357530
监督*:昌吉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0994-2345923
昌吉州人事局纪检组 0994-2337482
附:昌吉州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昌吉州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1、昌吉州紧急救援中心:昌吉市延安北路303号(昌吉卫校对面),乘1路、4路公交车在昌吉卫校站下车即到。联系*:0994--2351770
2、昌吉卫生学校:昌吉市延安北路342号,乘1路、4路公交车在昌吉卫校站下车即到。联系*:0994--2342202
3、昌吉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市宁边西路新区3号,乘40路公交车在昌吉市检察院站下车即到。联系*:0994--2292469
4、昌吉人民广播电台:昌吉市商城路66号,乘5路、42路公交车在昌吉有线电视台站下车即到。联系*:0994--2529596
5、昌吉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昌吉市北京北路16号,乘2路公交车在昌吉市规划局站下车即到。联系*:0994--2342897
6、昌吉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工作办公室:昌吉市红星东路4号,乘44路公交车在昌吉州煤炭局站下车即到。联系*:0994—2381280
7、昌吉州党委信息中心:昌吉市延安北路73号,乘1路、4路公交车在昌吉州邮政局站下车即到。联系*:0994--2342736
8、昌吉州青少年活动中心:昌吉市文化东路1号(国美电器对面),乘1路、4路公交车在昌吉州联通公司站下车即到。联系*:0994--2342747
9、昌吉州*投资审计中心:昌吉市建国西路37号,乘2路、42路、44路公交车在正祥会计师事务所站下车即到。联系*:0994--2342179
10、昌吉州教育局(负责州直中小学):昌吉市文化西路11—1号,乘2路、42路、45路公交车在昌吉州一小站下车即到。联系*:0994--2345130

驻京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公告


驻北京事业单位招聘 2008年新疆昌吉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简章 - ...

北京市双拥办、北京卫戍区政治工作部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协调北京市、区两级事业企业单位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岗位,计划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度驻京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招聘会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至29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8:00。
一、报名程序
随军家属专场招聘按照部队提需求、地方拿岗位、用人单位考核接收并办理入职手续的方式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驻京部队随军家属,依据市退役军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岗位信息,结合岗位要求和个人条件,向配偶所属部队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机关申请报名,军地有关部门按程序审核。
二、招聘会时间
2022年1月24日至29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8:00。招聘截止时间之后应聘无效。如有变化,将另行提前通知。
三、招聘会参加方式
符合条件的驻京部队随军家属,可在招聘活动开始后,登陆京才人才网(www.jchr.com.cn,技术热线:84295896,服务热线:84295876),点击首页的“2021年度随军家属进入北京市事业企业单位专场招聘活动”链接,实名注册登录,填写个人简历,上传经市双拥办盖章确认的《报名表》扫描件,并结合岗位条件和个人实际,向招聘单位投递简历。其中,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数量每人不超过2个,企业岗位报名数量不限。
四、后续考核接收
招聘单位将于招聘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发布考试通知,原则上将于2月底前组织报名成功的随军家属开展考试工作,并于3月底前完成体检考察和接收录用等相关工作。
附件:
1.

2.

3.

江苏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201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驻北京事业单位招聘 2008年新疆昌吉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简章 - ...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财政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①地点:江苏省财政厅山西路办公区,南京市山西路43号(索菲特银河大酒店西侧,傅佐路路口)。②时间:2011年12月3日9:00-17:00。③现场报名的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电子邮件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者可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文件和数字照片(必须是JPG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sscztzp@sina.com;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2日24时(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面试前,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江苏省财政厅不承担报名材料在发送电子邮件途中损坏、丢失的责任。
(二)报名材料和注意事项
1.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提供电子版照片,JPG格式)。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招聘职位;报考者需从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江苏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局)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习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本公告中所指应届毕业生为2012年当年毕业的,以及2011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学生。
5.在职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工种、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6.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供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7.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招聘要求,招聘单位组织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通知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对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开考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职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12月6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与所报考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笔试前一天到江苏省财政厅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本次公开招聘各项考试的必备证明,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以及综合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
(二)本次笔试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和地点于考前一周在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http://www.jscz.gov.cn/ )公告。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人选范围。笔试不设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资格证书等)。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凡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成绩及排名在江苏省财政厅网站公布。
(五)面试由江苏省财政厅统一组织,相关事宜将通过江苏省财政厅网站发布公告的方式提前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六)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百分制计算。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面试总分的60%。体检工作由江苏省财政厅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由江苏省财政厅组织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财政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聘用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无异后,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资格条件及考务咨询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1 江苏省*采购中心 南京市山西路43号
联系人:许滢025-83633815
2 江苏省财会教育中心 南京市北京西路65号西楼
联系人:刘雅莉025-83396309
3 江苏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南京市山西路43号
联系人:郦玉敏025-83633849
4 江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
联系人:梅德祥025-83396313
5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管理
服务中心 南京市山西路120号国贸大厦
联系人:潘海025-83306331
6 江苏省资产评估服务中心 南京市中山北路101号
联系人:巫晓晴025-83327783

考务咨询*:025-83633229联系人:傅迎霜、姚洲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驻江苏省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025-83633242
联系人:金钟静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1.《江苏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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