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湖北事业单位会计招聘 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热门专业有哪些,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科目有哪些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内容一般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中的一种或几种。
专业知识的考试只针对岗位专业要求较高的单位,比如医疗卫生系统考试、教师考试。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领导,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保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住房公积金中心等。
宗旨:
事业单位是以*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其上级部门多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2021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 百...

一、人才引进岗位计划
根据汉川市委编办《关于核准有关事业单位2021年度人才引进用编计划的通知》(川机编办〔2021〕5号、7号)文件,本次开展人才引进的单位共有2家,共面向社会公开引才3名。其中:
(1)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管理岗位1名。
(2)汉川市统计局所属汉川市经济信息中心2名,分别是统计岗位1名,信息维护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学历上可放宽到35岁,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
5.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用人单位其它条件:
(1)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报考人员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专业为计算机类、财务会计类。
(2)汉川市经济信息中心。报考人员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统计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为统计学类、经济学类;信息维护岗位专业为计算机类、电子信息工程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有精神病史和传染病;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人才引进条件要求
(一)各类证件要求。相关岗位所需证件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学历要求。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不含专升本、在职期间取得的全日制学历)。
(三)专业要求。专业认定以《湖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主要参考依据。
四、引才办法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起至5月6日16时止,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1)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报名联系人:何惠,联系*:0712-8286817,邮箱:361605684@*.com。办公地址: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工人事股(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山后三路73号)。(2)汉川市经济信息中心报名联系人:李显祥,联系*:0712-8397051,邮箱:hcstjj1@163.com。办公地址:汉川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汉川市霍城大道27号)。
(二)招聘形式。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采取集中面试招聘。对通过网上报名或到现场报名人员,通过审核后将适时组织到我市面试,择优签订就业协议。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填写《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并提交有关验证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同步完成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均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
下载打印)
(四)面试办法。组织相关专家评委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定,适时安排考务工作,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同一岗位报名数超过20人的,要进行预选,按岗位数1:5的比例进入面试。
1.内容和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主要内容是对应聘人员的道德素养、语言表达、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学习能力等整体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2.面试命题。本次专项招聘面试试题和技能测试的命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或安排专家命题。
3.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职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聘用。同时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对低于80分的,不纳入考察范围。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面试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依据,考察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数及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最终以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2.资格复审。汉川市委人才办和用人单位对被考察人身份证、学历档案等证件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正式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被考察资格。因取消考察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考察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择优递补。
3.考察办法。考察工作由汉川市委人才办负责组织。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备所报考岗位的实际专业能力和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体检一律在汉川市人民医院进行,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七)公示、聘用
1.公示。考生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汉川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属实确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该考生所报考的岗位由市委人才办研究决定是否择优进行递补。拟聘用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新引进人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新引进人才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人事计划管理范围。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引进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新引进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最低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以外的其它单位招考或调动(省市明确要求的除外)。
五、联系*
咨询*: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2-8286817
汉川市统计局局0712-8397051
监督*:汉川市委人才办0712-8395656
汉川市纪委监委0712-8396590
汉川市委编办0712-8297267
汉川市人社局0712-8282522
湖北事业单位考点

考点根据学院而定
湖北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阶段是笔试,二阶段是面试。笔试一般会考《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前者和公考的《行测》基本一样,一般只是题量与题型难度有差别;后者包括面比较广泛,会涵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时事、哲学理论等等内容;另外还会有一定的专业课目考试。专业考试是视各岗位的需要而定,没有统一。面试有结构化面试,有些也会采用无领导小组,教师常采用说课形式。
事业单位确切的考试内容,需要根据招考公告和所报职位的要求来确定。
综合管理类(A类)
主要适应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数据关系的分析、运算和判断)、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综合应用能力(A类)》: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 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主要适用于经济、新闻、律师、出版编辑、记者、翻译、公证员、馆员(图书文博、档案),会计。一般性科学研究人员,体育教练,广电播音,工艺美术,艺术专业(编辑、作曲、导演、演奏、指挥、美术、舞美)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常识判断、言语运用、数量分析(数学运算、资料分析)、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部分
《综合应用能力(B类)》: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文字表达能力
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主要适用于工程、农技(农艺、畜牧、兽医),统计、船舶、民航飞行、关武员、实验员、技工学校教师,一般性自然科学研究人员。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部分
《综合应用能力(C类)》: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数据加工能力、 文字表达能力
中小学教师类(D类)
主要适用于幼教、中小学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员。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 策略选择(教育情境感知理解、分析判别、权衡选择 恰当策略的能力)等部分
《综合应用能力(D类)》: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 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师德与职业认知、 教育教学核心能力和教师自主发展能力
医疗卫生类(E类)
主要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6类专业的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 策略选择(医疗卫生情景感知理解、分析判别、权衡选择恰当策略、医患沟通、医患矛盾应对等方面的能力)等部分
《综合应用能力(E类)》:运用医疗卫生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医学基础知识部分(60%)+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40%)
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热门专业有哪些

1.根据以往湖北省
事业单位考试
的情况来看,其中比较热门的专业有
法学类、计算机类、会计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普法节目的宣扬,单位机构对于法学类和计算机类专业人才十分稀缺,招聘岗位也逐渐增多,这类专业报考人数也高居不下,竞争压力比较大。
2.湖北省事业单位笔试考两门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各为150分,共300分。笔试范围考查的比较广,涉及到政治、法律、经济、省情、国情、历史人文等相关知识。笔试的最终成绩会(《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折算为满分100分。
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热门专业有哪些
2022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附岗位表) - 百度...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4月2日发布了“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明确了笔试考试时间是2022年5月21日。关于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及岗位数量等信息,可见正文内容。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将组织省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特殊岗位按照《岗位表》有关提示实行线下报名。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2年4月8日9:00至4月14日17:00,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2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2年4月17日9:00至4月1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4.打印准考证:2022年5月17日9:00至5月21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 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湖北省人社厅官网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相应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由省人社厅统一公示人员名单。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4月20日至4月24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
七、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特别说明:对报考湖北警官学院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要求和标准,组织开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残疾人的,按相关体检条件执行。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C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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