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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事业单位招聘2018 海南省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更新:2023年06月07日 23:3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海南事业单位招聘2018 海南省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海南事业单位招聘2018 海南省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2022年海南省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海南省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08:00-8月10日12: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海南省机关幼儿园创办于1951年夏,隶属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预算管理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是海南省教育厅评定的第一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多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机关后勤先进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教学科研先进单位、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省市幼教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连续五届蝉联省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的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海南省机关幼儿园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

享受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须在本次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7)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或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等人员;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9)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1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幼儿园教师资格等其他条件,具体参见《海南省机关幼儿园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仅供本次招聘过程中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资格审核时参考使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等媒介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在报名时间内点击报名链接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报名链接: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4179

2.报名时间

2022年8月4日上午08:00-8月10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流程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在50KB至2MB区间):

(1)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色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应正、反两面合成一张图片;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电子扫描件;

(4)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 )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5)《考生书》(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4);

(7)报考03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3年(含)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证明: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9日;

(8)《海南省机关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5)。

注: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在面试前核验。

4.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全程中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2)应聘人员可根据不同的岗位及要求,定向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3)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因疫情影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见附件6)。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此,受疫情影响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上传幼儿园教师资格类型并标注个人属“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的截图证明报考01岗位和02岗位,如被聘用,1年试用期内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为确保提交的材料齐全、真实、准确,应聘人员须签订《考生书》,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相关情形等。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7)应聘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8)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8月1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2年8月10日17时准时关闭,2022年8月10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因提交不及时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时间截止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学前教育基础理论、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政策文件、国家法律法规等内容。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其他要求: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但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入围下一环节人选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含)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末位成绩同分的应聘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内容与形式

绘画、讲故事、视唱、钢琴、舞蹈、答辩、特长展示。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后通知。

(3)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不予聘用。

3.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满分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面试前,对进入拟入围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有关证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证件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因考生放弃面试或经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含)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选。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医院必须选择三级甲等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查),复检须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注: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申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和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七)聘用

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机关幼儿园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

在办理录用手续前,(1)属受疫情影响而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仍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2)属其他情形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招聘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海南省机关幼儿园联系人:马老师、阮老师,*:0898-65339932、65328280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督*:65306612

报名系统及资格审核咨询*:0898-66738760、66755313

(正常上班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1.海南省机关幼儿园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专业参考目录

3.考生书

4.同意报考证明

5.海南省机关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毕业证明

海南省机关幼儿园

2022年7月28日

2022年海南省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海南事业单位招聘是第一学位还是第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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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海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只要符合招考条件就可以报考的,一般是第一学位,具体看职位要求,如果您报考的职位要求,第二学位也可以报考,那么就是第一学位和第二学位都可以报考的。

海南事业单位考试一般事业单位的考试内容都是考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法律、政治、经济、行政管理、公文写作、道德、时事政治以及各类常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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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海南省林业局招聘考试在哪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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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海南省林业局招聘公告(20人)于今天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16时起至2018年11月30日16时。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进行网络报名,填写《海南省林业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公布的指定电子邮箱。其中,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海南省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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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 导语】 海南省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


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硕士年龄不超过35岁,博士不超过50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 )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 〔2011〕 100 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一) 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医才网、丁香网、海南医学院及第一附属医院网站等。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受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2018年5月16日(除周末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 : 海口市龙华路31号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综合住院楼人力资源部517室


邮政编码 : 570102;邮箱 : hyfyrsk@163.com


*: 0898-66706985,0898-66716462


联系人:曾老师、李老师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请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填写《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18年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有关在校证明),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硕士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对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经人社厅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比例)。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示。


四、组织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硕士考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其中,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和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并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成绩和面试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及实际临床技能操作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进行公布。面试考官为每组5人,从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及院外专家中抽调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博士考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采取面试方式:由考官提问(包括公共实事知识及专业知识问题),面试考官为每组5人,从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及院外专家中抽调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


考核面试以本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医德医风、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方面的考核为辅。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体检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复查,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医院党委办公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二)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不齐全者,则不予录用。人力资源部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和监督。有关招聘实施情况,将于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 //www. hyfyuan.com/)上及时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畅通。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 曾老师,李老师;


联系*: 0898-66706985 0898-66716462


纪检监督* :0898-66725999


2023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做好“聚四方之才”招才引智活动,根据《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 年校招活动总体方案》安排,在春节假期期间组织开展“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春节返乡人才对接会,并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经县*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工作需要,计划招聘陵水县委网信办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等21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招聘职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明细详见附件1。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27日至2005年1月26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段以此类推。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2023年1月20日起通过陵水县人民*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期7天,自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26日。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
(#/user/login/dw=5f3ebTIr6e7YoI%2FFRQ7zP7PQoWpNizGkPWdfQLd%2BkKA2Bku0pw),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1月27日9:00至2023年1月31日17:00。
2、现场报名
活动主旨:“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春节返乡人才对接会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10:40—14: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海南迎宾馆南海厅(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三路9号)。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网上报名: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现场报名: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①《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需从网上下载附件2填写后本人亲笔签名,再拍照上传图片,原件备验;现场报名:需从网上下载附件2填写后打印(不接受手写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④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⑤毕业证、学位证。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
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证明,带有二维码标识);
⑦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⑧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⑨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报考人员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
应聘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1月31日17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
系统将于2023年1月31日17时准时关闭,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如果届时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2方可开考。
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
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近期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
笔试实行百分制,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
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交的材料届时以公告为准。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方式与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在陵水县人民*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县人民*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新聘用人员为2023年毕业且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规定办理任职等相关手续,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按聘用单位现有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和拨付渠道执行。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委监委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二)招聘专业条件参照附件3《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三)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0898-83388471(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网上报名系统技术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3.承诺书
4.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附件: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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