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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不再招聘事业编制 四、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更新:2023年06月08日 08:59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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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不再招聘事业编制 
  四、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法条链接:2011年,*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说法不全面,事业单位分三类:对于事业转企业的单位,确实要核销事业编制,实行企业化管理,过渡期,一般为5年;对于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则是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对于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或转为行政机构,或重新明确职能。总之,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制定机构编制标准,合理控制总量,着力优化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不再招聘事业编制 
  四、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三、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事业单位不再招聘事业编制 
  四、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8.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9.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属于正式在编的吗,怎么还...


事业单位不再招聘事业编制 
  四、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属于聘用制的公务员,不属于在编人员,如果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那么双方不再有劳动合同关系。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
法律分析
在我国,公务员分为聘任制公务员和委任制的公务员。委任制公务员,需要经过公务员考试以及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中调入的人员。而聘任制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一般要求实用性的人才或者科研型、专家型人才。聘任制公务员不像委任制公务员一样,有独立的编制。它是根据各地的需要来进行的,一般都没有编制。不实行编制管理而是实行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要求,有的单位聘任制公务员在聘期内每年均表现称职或者聘期满之后评定为优秀的,可以申请为委任制公务员。否则,劳动合同终止后,就终止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百条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第一百零三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十二个月。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四、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11.区分不同情况实施改革。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六、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5.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制定机构编制标准,合理控制总量,着力优化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16.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要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据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18.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对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改革进程,探索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分步实施到位。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五、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2.推进转企改制。周密制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转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

13.完善过渡政策。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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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是为了加强编制管理,而非取消编制;那么编制不编制的区别仍然存在。

一个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单位的编制还是存在的,即定人定岗。岗位实行聘用制,不再套用行政级别;编制以外的用工,只能是临时性用工,工资待遇等比编制内的,还是会有所差别的。

*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

1、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2、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3、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

4、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扩展资料:

根据文件进度,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会在2020年完成;届时,事业单位编制将会有以下变化:

1、极少数转为行政,人员经过考试等转为行政编制,待遇等同公务员,以后会越来越稳定;

2、完全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的转为企业,其实是各凭本事吃饭了。 优秀人才再也不用受编制束缚。

3、工资调整,最明显的变化是养老金并轨,和企业一样交养老金了,年金等制度也会随之建立。同时,建立相应的增长机制,绩效工资分配会越来越普及,以能力论输赢。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央 国务院关于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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