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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业单位招聘核酸 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更新:2023年06月08日 11:29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广东事业单位招聘核酸 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核酸 
  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广东事业单位统招公告发布了吗?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管理岗位第...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核酸 
  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1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单位简介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单位简介,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单位简介》(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21年毕业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及不限。
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4.招聘单位有其他规定的,以该单位岗位需求表为准。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四)注意事项
1.招聘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二)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7日9:00时至2021年9月29日17:00时止。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上传附件:
(1)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网络系统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考试程序。报考人员需对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内容包括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5.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或“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学士”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需参加笔试。
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免笔试人员不计入面试比例。
6.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查、面试人员名单分别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和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查
1.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查。
2.资格复查人选为: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查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出现进入资格复查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查。
3.资格复查要求: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查的,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可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4.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岗位需求,面试形式为面谈。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并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上告知的,可以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3.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gt;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二)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gt;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应聘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考前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 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一、其他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届生应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报名咨询*详见附件2。
举报(投诉)或监督*: 020-87302871、83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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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核酸 
  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属市卫健委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传播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建设健康全媒体平台;协助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针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教育需求评估并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开展健康教育领域相关研究;总结与推广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项目;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开展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2)。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招聘人员类型为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工作经历佐证材料为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时间计算为截止报名首日。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8日上午9时至2021年10月12日下午17时。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需上传附件: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工作年限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
(6)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3、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0月28日上午9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上午9时至10月30日上午12时止,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 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由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组成,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若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通过资格复审后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在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上告知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4.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达到7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无面试合格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6.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高低区分先后;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gt;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gt;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应聘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蓝码或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考前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 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020-87570006,举报(投诉)或监督*:020-85512943,020-8730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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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核酸 
  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令第13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集中开展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959名。报考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

港澳应届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考生于2020年8月31日9:00至9月4日16:00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g*.gdhrss.gov.cn/sydwbk)报名。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应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考试的,不受岗位户籍条件限制。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考生请于2020年9月28日9:00至30日17:00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统筹考虑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分别划定。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决定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十一、其他事项

(一)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对履行岗位职责要求教师资格证、护士(医生)执业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与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应取得职业资格期限,有关人员应在约定期限内取得相应资格。逾期未取得的,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二)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市乡镇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乡镇事业单位间交流。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2021广东省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校现场公开招聘...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139号)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心基本情况

茂名市疾控中心是茂名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导中心,是隶属于茂名市卫生健康局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它组建于2002年3月,前身为成立于1959年的茂名市卫生防疫站。

单位占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12349平方米,有办公大楼和实验大楼,内设12个专业科室、5个行政后勤科室,办公环境宽敞舒适,另有职工饭堂、休息室、娱乐室、党员活动室、篮球场等。

中心现在编人员共10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4人。在编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占24%、中级职称人员占36%。在职人员中,2人获评“茂名市劳动模范”,2人获评茂名市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1人入选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17人入选茂名市科技项目专家库专家。

中心致力于建设、培养高素质的疾控人才队伍,近年来先后派出4人脱产参加为期一年的省级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培训,派出1人参加为期两年的现场流行病学培训。

中心先后承担过和省市级多个科研项目,包括世界卫生组织管理的项目“长春百克鼻喷冻干流感减毒活疫苗保护效力的Ⅲ期临床试验流感样病例研究项目”、中国疾控中心管理的项目“我国沿海水体弧菌分布及其与环境因素的关系研究”、广东省农业厅和广东省科技厅管理的项目“广东省防治H7N9亚型禽流感科技攻关项目”,茂名市科技局管理的项目《实时荧光PCR检测技术平台的建立及其在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应用》、《茂名地区霍乱弧菌流行菌型及其耐药性研究》,以及茂名市新冠防控科技专项项目《2020年茂名市接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排毒过程及外环境污染情况的研究》、《多病原检测技术平台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中的应用研究》等。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基本条件

本次现场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由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单位用人实际需求制定,对象为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具有医学类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士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医学类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学历及相应学士学位,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表1。

鼓励世界“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前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

三、应聘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按广东省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才招聘要求进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专业技术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

(一)拥护中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忠诚疾控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医风医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

(六)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不符合人才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在本次招聘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舞弊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人才待遇

获聘人员享受茂名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安排

1.招聘点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中心田径副场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0日(周六)9:00-12:00

考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周六)14:30-17:00

签约时间:2021年3月20日

七、招聘办法

(一)现场报名

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报名表(见附件2)、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业绩成果材料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材料进行验核(2021年毕业生毕业证书资料可在毕业取得后提交验核),由广东省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者。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考生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资料审核

广东省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对考生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确认,并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考生的学历、成绩、学习表现、是否*党员、学生干部、综合荣誉等情况,初审符合条件者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被确定为面试人选者另行*通知参加面试。

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三)现场招聘办法及签约

本场招聘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主要以回答问题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进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人选,由现场招聘工作组组织考核。面试和考核合格者即签订有关协议书。考生须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协议生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本次现场招聘结束后不作递补。

(四)体检

经面试、考核等程序后,确定体检人选,由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须在考察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要求的资料。由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通过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mmrs.gov.cn/ )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组织管理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卫生健康局、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现场招聘的具体事宜。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所有。

九、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工作组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使、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生进入招聘现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十、咨询*

联系人及联系*:

张力:0668-2098908

吴爱华:0668-2098918

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开发区天桥路318号(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电子邮箱:mmjkbgs@163.com

点击下载>>>

2021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
茂名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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