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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营口市站前区2010年公开招聘32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更新:2023年06月08日 12:01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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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营口市站前区2010年公开招聘32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辽宁营口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考试笔试考什么内容 - ...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9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内容和分值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营口理工学院和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招聘职位除外),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营口理工学院的招聘职位实行专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内容掌握、重点难点分析、教学方法、教师素养等。

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的招聘职位面试内容为:说课和专业知识测试

具体更多的公告内容建议考生认真阅读考试公告 辽宁营口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考试笔试

建议结合教材练习提前备考!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营口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营口市站前区2010年公开招聘32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助机关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综合治理等工作;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局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及*采购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的调研工作;拟订本系统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网站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担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和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机关其他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办复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上报工作。
(三)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科(职称科)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推行市场准入制度,规划和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力资源政策,指导开展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级专家、享受*特殊津贴专家、省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和申报工作;承担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归国留学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推进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设置和聘任工作;负责对高级职称评审的资格预审和申报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职业证书的核发、检验、认定工作;指导各类职称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和人员培训工作。
(四)就业促进科?
拟订全市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就业政策和措施;拟订普惠制就业培训政策;拟定就业登记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落实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拟订我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检查农民工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五)录用调配职位管理科
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全市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负责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工作;负责市*部门中层领导职务的晋升、非领导职务限额及任职的核准备案;完善全市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务员调任、转任和特殊人员选调、安置工作;代市*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拟订全市公务员管理制度;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的协调落实,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向省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
(六)绩效考核培训科(市*绩效考核办)
完善并组织实施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的考核、奖励制度;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奖励制度草案,初步审核以市*名义开展的奖励活动和奖励人员;指导和协调市*部门开展的系统行政性奖励工作;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承担对我市公务员的投诉接待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惩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拟订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并组织贯彻落实;负责全市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市*绩效考核办工作,组织实施市*对各市(县)区目标考核工作。
(七)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市自主择业转业军官服务办公室)
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政策规定;根据国家和省、市计划,编制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干部培训和就业的指导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发放;负责自主择业*干部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的协调工作;负责企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市处理*突出问题及*联席会议企业*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政策,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师资队伍建设、教材规范使用;负责组织全市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审核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工作。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等工作;核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协调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
(十)劳动关系科?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相关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相关政策并组织落实;规范国有企业裁员行为;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负责特殊工时审批工作;拟订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拟订并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工作。
(十一)工资福利科?
贯彻实施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地区津贴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相关政策;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的编制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的统计调查;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时间、假期、工龄认定和死亡抚恤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有关人员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业务工作。
(十二)养老保险科
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的城镇企业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生前所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政策;拟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办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我市城镇企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政策;承担市直企业职工退休和全市企业特殊工种职工退休的审批工作;负责参加养老保险的自由职业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企业年金审核备案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
(十三)失业保险科
拟订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组织建立全市失业预警制度;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拟订市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办法;指导和规范失业保险和失业人员信息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四)医疗保险科?
拟订全市医疗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和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市直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五)工伤生育保险科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拟订和实施工伤认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负责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确认及监督检查;负责工伤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确认及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工伤生育保险工作。
(十六)农村社会保险科?
拟订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负责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的审核、检查工作;指导全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七)劳动能力鉴定科
承担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及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功能障碍、护理依赖程度的等级鉴定;负责单位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负责建立和管理医疗卫生专家库;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和咨询;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负责对企业年金的监督工作;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拟订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十九)*与仲裁科
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事项受理、复查、复核工作;承办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市委、市*交办的相关*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办法,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
(二十)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外国专家工作科
研究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权限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全市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单位的管理(经济、文教、技术管理类等)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年检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拟订国外专家表彰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引智宣传工作。
(二十二)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科
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规划、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市引进国外专家经费的拨付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引进国外智力成果推广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及港澳台交流合作事宜;拟订全市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计划,组织项目申报、论证评审、考核评估、跟踪服务、结项验收、专项资金划拨管理及外国专家团队和项目管理人员的表彰奖励工作;开辟国外渠道,建立海外高层次专家库,协助企业引进海外研发团队。
纪检委与监察室合署办公,行使纪检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工会负责本系统工会工作。
团委负责本系统共青团工作。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公开招聘75名工作人员公告 -...


营口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营口市站前区2010年公开招聘32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公开招聘75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我区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体现专业特点,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75名(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解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能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男,身高1.7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聘资格条件
(一)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1、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3、正高职称: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副高职:40周岁以下。
4、具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注册证,三证齐全。
5、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连续任学科带头人5年以上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1、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连续工作5年以上;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注册证。
(三)医技专业技术人员
1、影像诊断医师
(1)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连续5年以上;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2、检验专业技术人员
(1)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连续2年以上;
(2)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限于男性。
3、直线加速器技工
(1)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连续2年以上;
(2)全日制大专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限于男性。
(四)特殊专业人员报名未满足报名比例要求,可视情况特殊考虑。(特殊专业:乳腺外科、乳腺钼耙、泌尿外科胸外科、介入)。
五、发布广告信息
于2009年6月10日——6月30日在辽宁日报、中华英才网、营口人事人才网、营口日报和营口电视台、开发区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20日——2009年7月10日。
2、报名地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人事综合科(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712房间)。
3、联系*:0417-6251163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三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另需带报考人所在单位出据的同意报考字样的材料,如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所在处出据待业证明。
5、资格审查:由劳动人事局、卫生局抽调人员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考核。
七、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考核方式。
(一)、专业知识考核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分成各专业组按三个层次进行业务知识考核。
按专业组成专家组,对同专业高、中、初三级应聘人员进行业务知识考核。考核方式为应聘者抽题,准备2分钟后进行口答,时间20分钟。各专家根据应试者对专业知识掌握深度、相关知识了解广度、口头表达能力综合打分(满分100分)。各专家打分相加取平均分。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取消考核资格。
由区劳动人事局、区计划生育与卫生局、区纪检委分别派人参加各专家考核组。
(二)、实际工作能力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及格者进入实际工作能力考核。
满分为100分。
加分条件:
1、三级医院1年加2分。(限在职职工)
2、全国统招研究生加10分。(双证)
3、掌握微创、介入技术加5——15分。
(三)考核确定
根据应聘者实际工作能力考核、加分二项得分情况及综合评价情况,按1:2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应按招聘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
八、相关待遇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享受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各种补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二00九年六月十一日

营口开发区2009年招聘100名优秀人才公告


营口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营口市站前区2010年公开招聘32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营口开发区2009年招聘100名优秀人才公告

在努力创建辽宁沿海经济带科学发展示范区的进程中,人才队伍建设已经成为可持续发展的至关重要因素。为此,营口开发区实施人才战略储备工程,利用三年时间,面向全国每年引进100名优秀人才。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体现专业特点,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在院系为高考提前录取或第一批录取院系,优先选拔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4、经教育部认定的在国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者,须先在国内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
6、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人才年龄不超过27周岁,硕士研究生人才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人才年龄不超过32周岁;
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0日。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计100名,其中,硕士以上学位50人。具体计划见招聘专业类别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于2009年8月20日——9月30日在中华英才网、辽宁省人事考试网、营口人事人才网、辽宁日报、营口日报和营口电视台、开发区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20日——2009年9月30日(周六、周日不休)。
2、报名地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中心。
3、联系*:0417-6223929传真:0417-6223582
4、报名邮箱:ykbyq@163.com。
5、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三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免收报名费、考务费)
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取消或缩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10月中旬,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的同一职位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六)面试
面试时间为2009年10月下旬,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应有的综合分析、信息捕获与联想、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自我情绪控制、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党员,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获得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应聘,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加10分;博士研究生应聘,直接进入面试,不受1:2比例限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八)组织考核和体检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由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管理办法
1、引进的人才由区人才中心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对其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进行统一管理。
2、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3、首次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人才中心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4、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落实事业编制。
五、待遇
1、引进人才可不实行见习期工资,直接比照事业单位人员转正定级的工资标准核定工资,按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资、保险由区财政局拨付。
2、引进人才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首次聘用期内,本科生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并根据续聘合同期限和物价水平,进行相应调整。
3、引进人才可将本人、配偶、子女户口迁入开发区、未迁户口的,子女就学享受开发区市民同等待遇。
4、引进人才在聘用期内购房,享受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的购房补贴。
5、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居住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的住房,在开发区工作满10年的,房屋产权移交人才本人所有。
六、培养激励措施
1、有针对性的加强引进人才实践锻炼。(1)人才录用后,进行集中培训,同时每年为引进人才创造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2)将引进人才选派到镇处(村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锻炼。(3)对引进人才实行定期轮岗交流,促进人才多岗实践、增长才干。
2、引进的人才作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主要来源。(1)今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从聘用合同满两年、符合招聘条件的引进人才中,通过面试和考核,择优调入。(2)聘用合同未满两年的引进人才,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招考的,大学本科、学士人才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加5分;硕士研究生人才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加10分。
3、大胆选拔和使用优秀的引进人才。(1)博士研究生人才、硕士研究生人才优先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2)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人才优先列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3)每年从引进人才队伍中选拔一定数量的人选,到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挂职或任职。(4)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件》规定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聘用为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人才考录为区直机关公务员,符合《公务员职务任免和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条件的,可以优先任非领导职务。
附:1、营口开发区2009年人才招聘专业类别信息表
2、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部(人才办)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二00九年八月二十日

营口市站前区2010年公开招聘32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营口市站前区2010年公开招聘32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研究决定,站前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站前区和西市区户籍。【报考公用事业管理处综合管理(六)职位的不限制户籍;报考*集中采购办公室综合管理(七)职位的,具有营口地区户籍即可】。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男(驻外招商、值夜班)。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共计32名,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站前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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