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盘锦地区事业单位招聘 2020年辽宁盘锦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条件是什么? - 百度...,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盘锦辽滨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时间
2023年3月11日。根据查询相关*息显示:盘锦辽滨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时间是2023年3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7:30考生安检入场),预计中午结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就是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2020年辽宁盘锦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条件是什么? - 百度...

2020年辽宁盘锦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辽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辽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年盘锦市公开招聘部分重点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2019年3月21日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双一流”高校中的一流大学2019年全日制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生,专业主要包括化学化工类、机械工程类、环境工程类、能源与资源工程类、规划类、农学类、财政金融类、旅游管理类等。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3.2019年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2018年8月1日—2019年7月31日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截至2019年7月31日,年满18周岁。其中,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不列入招聘范围。
4.具备下列条件一条以上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级干部,校、院级学生会或社团职务1年以上;
(3)在大学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022年辽宁盘锦地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

【 #三支一扶# 导语】2022年辽宁盘锦地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2号)精神,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做好2022年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数量
2022年,我市计划招募3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盘锦地区招募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募对象
重点招募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2020年、2021年毕业离校未就业的辽宁省内生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基层岗位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方可获得相应证书。
(四)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4.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围。
二、支持政策和待遇
除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间,主要从事乡镇、村的农技、卫生、乡村振兴、农村文化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推选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妇女儿童之家辅导员等。
(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享受的工作和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意外伤害保险。
(三)全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每年安排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左右,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定向考录。
(四)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鼓励基层服务单位按规定积极留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补充基层人才队伍力量。
(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本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七)支持“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自主创业。各地要为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落实扶持政策。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相应的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八)扶助“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自主择业,鼓励“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为“三支一扶”人员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引导用人单位接收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对实现灵活就业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服务期满未能及时就业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为其提供岗位信息、职业培训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九)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如需要人事代理,各级*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代理服务。
(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基层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照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享受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
(十一)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十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十三)激励“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做好基层服务工作,积极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选拔培养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党政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推荐参加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优秀青年志愿者及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有关奖项的评选。定期组织走访、座谈、慰问活动。
三、经费保障和工作要求
(一)“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工作和生活补贴以及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指单位承担部分)所需资金。由中央及省财政按每人每年2.2万元实行定额补助,剩余部分由“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岗位所在地区地方财政安排。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费专项补贴3000元,由中央财政补助。
(二)所有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均按照属地化原则参加社会保险。“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纳、停保、转移等工作由“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岗位所在地区为其办理。
(三)各地区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将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9:00-7月1日16:00。
2、报名网站:辽宁人事考试网(
www.lnrsks.com
)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KB-30KB)。注意照片格式大小,保证上传照片清晰。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招募选拔。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通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而骗取招募选拔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请考生于2022年7月1日17:00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请于7月1日17:00前根据初审意见修改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确认”,逾期不予以审核。注意:报名人员必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及时登陆账号确认报名成功并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关闭后装将无法打印登记表)
(二)现场审核
2022年7月7日、8日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须携带《2022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由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可打印,表下面的章不用盖。)及学历和身份证明材料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进行资格审查。携带三份报名登记表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户口本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件(户口本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各1份。2022届毕业生如没有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提示:现场审核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截止7月8日下午4:30没有来现场审核并领取准考证的同学视为放弃本次招募活动。
现场审核时需由考生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参加,对于14天内未离盘人员需要出示行程码,对于14天内离盘人员需要出示48小时内核酸结果,经现场测温合格后方可参加审核。
(三)招募选拔
2022年7月23日,盘锦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笔试考试并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入围比例2:1,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各50%。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在准考证上标明)。笔试成绩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7月30日,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下达的招募计划组织面试,择优确定拟招募人选,总成绩同步公布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如无特殊原因影响,疫情防控按现场审核时同等要求。
(四)资格审查复审、体检和考核
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的时间和具体要求,请留意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盘锦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拟招募人员,并通知到报考人员本人,如该报考人员确认放弃,可按照招募选拔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经体检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五)人选确定。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对各市上报的招募人选情况进行汇总并予以公布。
(六)签约上岗。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与“三支一扶”计划人选签订《2022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详见附件4),明确工作内容、政策待遇、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后,组织“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赴服务单位上岗工作。
(七)岗位培训。9月1日前,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组织当年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深入落实“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加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示范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省在“三农”方面的基本方针,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际需要,开展政策解读,通过培训帮助大学生掌握基层工作方法,尽快完成角色转换。
五、组织领导和管理考核
(一)组织领导
1.各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市“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和管理工作,征集“三支一扶”计划需求岗位并汇总上报,负责“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选拔、考核、体检、岗前培训、签订协议、发放“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工作生活补贴、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
2.县、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负责岗位征集、申报;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岗位,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做好生活、安全、卫生等方面后勤保障工作,帮助“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管理考核
1.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管理。“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服务期内,其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盘锦市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保管并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的党员、团员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农村党员、团员的标准按时交纳党费、团费。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2.日常管理。各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指导基层单位加强“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培养和使用,要结合岗位制定专门的成长培养计划,明确帮扶导师、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服务单位要安排好“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工作岗位,承担其日常管理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大学生的安全管理。引导并教育大学生遵纪守法,服从分配,虚心学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在规定的服务期内,“三支一扶”计划在岗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服务岗位或者被其他单位借用。
3.考核管理。“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则上不续聘。
4.协议的终止或解除。”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原则上应按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对于中途离岗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告,停发离岗人员工作和生活补贴,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履行有关离岗手续;对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终止协议。
要充分认识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统筹考虑基层人才实际需求,细化岗位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明确拟招募岗位的专业要求,不断提高人岗专业匹配度。要严格规范选拔招募流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要坚决落实防疫工作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选拔招募工作平稳实施。要督促基层服务单位安排好“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切实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时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政策,宣传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的先进事迹和用人单位的好做法,坚持用志愿服务精神做强“三支一扶”项目品牌,为“三支一扶”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0年辽宁省农垦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2010年辽宁省农垦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辽宁省农垦局所属事业单位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拟于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创建于1958年,是一个以盐碱地区水土资源利用为主攻方向,以种稻改良利用盐碱地为重点的省属专业研究所,是全国一家从事盐碱地资源综合利用的研究所。
建所五十二年来,全所共开设研究课题三百多项,取得各类科技成果212项,有116项成果获奖162项(次),其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51多项(次),包括国家发明三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国家重大技术改造奖1项。这些成果在生产中广泛应用,成果转化率达75%以上,累计创经济效益550亿元以上。
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座落于辽宁省盘锦市,科技人员长期工作在农林一线,虽然地处偏远,条件艰苦,但可为有志、有才的青年提供施展才华实现抱负的平台,欢迎具有吃苦耐劳精神,热爱农业科研事业的有志青年加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2010年辽宁省农垦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中所规定的专业一致;
5、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要求,硕士以下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的《2010年辽宁省农垦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
四、招聘方式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采用考核的方式招聘,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采用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三日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简历、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及50元报名费到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报名,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1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制度,考生须认真填写《辽宁省农垦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资格初审。省农垦局人事劳动处将会同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根据考生提供的《辽宁省农垦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一周后,将采取*通知的方式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考试及考核时间。
2、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初步定于11月中旬,具体时间通过*通知,地点在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报考者持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3)考试结束后,省农垦局人事劳动处会同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对笔试成绩进行汇总,确定最低分数线,确定面试人员,通过*方式通知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
(1)笔试合格人员,按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
(2)面试由省农垦局会同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的,不予聘用。面试考官为7人,由省农垦局及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领导及专家组成。
(3)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以*方式另行通知考生。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加面试),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4:6计分法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考核
(1)根据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2)考核由省农垦局会同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报请省人社厅批准。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
www.lnrsks.com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八、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
辽宁省农垦局人事劳动处冯文宏 024-22856553
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赵 岩 0427-2836439
0427-2836169
附件: 2010年省盐碱地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同省异地办的医保卡如何注销掉,非要去异地办注销手...
你在学校缴纳的医保是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 像你的情况,只有在上学的城市和工作要参保的城市一致的情况,才会遇到。 如果着急,就联系学校,给你办理停保。
异地注销带上
身份证
及社保卡去当地的社保卡中心办理就好的。
扩展资料
社保卡异地办理新政策
一、取消社保异地办理不必要证明
1.对于缺少关键材料的社保异地办理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
2.取消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的办理
转正定级
手续。
3.非本地户籍人员参加社保的,不要求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
社会保险
情况证明。
4.逐步取消异地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盖章手续。
5.取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
劳动关系
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
失业保险
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手续。
6.“
三证合一
”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申领、变更、注销、验证等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
组织机构代码证
。
7.在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
学历认证
证明。
8.改进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服务,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人员不用再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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