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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磅智能称重系统有那些品牌比较好?
玄天宝录上记载的武功只有六种,分别是内功心法玄天功,练手之法玄玉手,练眼之法紫极魔瞳,擒拿之法控鹤擒龙,轻身之法鬼影迷踪,以及暗器使用之法,暗器百解。
前五种是基础,没有坚实的基础,又怎么能发挥出唐门暗器的精髓呢?
一岁多开始修炼玄天功,现在的唐三已经快要六岁了,他依旧在打基础。
唐三的家住在圣魂村西侧,在村头的位置,三间土坯房在整个村子里可以说是最简陋的了,正中大屋顶上,有一个直径一米左右的木牌,上面画着一个简陋的锤子。锤子在这个世界最广泛的代表意义指的是铁匠。
没错,唐三的父亲唐昊,就是一个铁匠,村子里唯一的铁匠。
在这个世界之中,铁匠可以说是最低贱的职业之一,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这个世界的顶级武器都不是由铁匠锻造出来的。
但是,作为这个村子里唯一的铁匠,原本唐三家是不应该这样贫穷的,但是,那点微薄的收入却大都……
一进家门,唐三就已经闻到了扑鼻的饭香,那并不是唐昊为他做的早点,而是他为唐昊做的。
从四岁开始,唐三的身高还够不到灶台的时候,做饭的任务就已经是他每天必须的工作。哪怕是要踩着凳子才能够到灶台上面。
并不是唐昊要求他这么做的,而是因为不这样,唐三几乎就没有能吃饱的时候。
来到灶台前,熟练的踩上木凳,掀开大铁锅的锅盖,扑鼻的米香传来,锅里的粥早已煮的烂熟。
每天上山之前,唐三都会将米下锅,弄好柴火,等他回来时,粥也煮好了。
拿起灶台旁已经破损了十个以上缺口的两个碗,唐三小心翼翼的盛了两碗粥,放在身后的桌子上。粥里的米粒几乎一眼就能数出来,对于正是长身体中的唐三,这点营养显然是不够的,这也是为什么他的身体如此纤瘦的原因。
“爸爸,吃饭了。”唐三叫道。
半晌后,里间的门帘掀起,一个高大的身影迈着有些踉跄的步伐走了出来。
那是一名中年男子,看上去大约有接近五十岁的样子,但身材却非常高大魁梧,只是他的打扮却令人不敢恭维。
破损的袍子穿在身上,上面甚至连补丁都没有,露出下面古铜色的皮肤,原本还算端正的五官却蒙着一层蜡黄色,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头发乱糟糟的像鸟窝一般,一脸的胡子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日子没有整理过了。目光呆滞而昏黄,尽管已经过去了一晚,但他身上那扑鼻的酒气还是令唐三不禁皱了皱眉头。
这就是唐昊,唐三在这个世界的父亲。
从小到大,唐三就不知道什么叫父爱,唐昊对他,从来都是不管不顾的,刚开始的时候,还会做点饭给他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唐三开始主动做饭之后,唐昊就更是什么都不管了。家里如此贫穷,甚至连像样的桌椅都没有,吃饭也成问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唐昊将那份微薄的铁匠收入都换了酒喝。
和唐三一边大的孩子,父亲一般也就是三十岁左右,结婚早的甚至还不到三十岁,可唐昊看起来却要比他们苍老的多,反倒像是唐三的爷爷一般。
对于唐昊的态度,唐三并没有怨恨过,前一世,他是孤儿,这一世,尽管唐昊对他不好,但至少有个亲人。对于唐三来说,这已经让他十分满足了。至少,在这里有个让他叫爸爸的人。
唐昊抓起桌子上的碗,也不怕烫,大口大口的把粥灌入自己腹中,暗黄的脸色这才看上去多了几分光泽。
“爸爸,你慢点喝,还有。”唐三接过父亲手中的碗,再给他盛了一碗粥。自己也拿起粥碗喝了起来。
在唐门的时候,他就从来没有离开过那里,对于外面的事更是很少接触。本来就如同白纸一般,到了这个世界,重新做回小孩子,并没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很快,一锅粥有七、八成都进入了唐昊的肚子,长出口气,将碗放在桌子上。耷拉的眼皮睁开了几分,看向唐三。
“有工作你就先接下,下午我再做。我去再睡一会儿。”
唐昊的作息习惯很有规律,上午都是睡觉,下午打造一些农具,作为收入,晚上喝酒。
“好的,爸爸。”唐三点了点头。
唐昊站起身,喝了不少粥,他的身体也终于不再摇晃了,朝着里间走去。
“爸爸。”唐三突然叫了一声。
唐昊站住身体,扭头看向他,眉宇间明显多了几分不耐。
唐三指着角落里一块有一层淡淡乌光的生铁道:“这块铁能不能给我用?”前世他是唐门最出色的外门弟子,对于*各种暗器极其熟悉,当然,那时候各种材料都是由唐门来提供的。而到了这个世界之后,他虽然也修炼了几年,但实力还远远不足,同时,他也从未想过要将自己最擅长的暗器*放下,他现在已经开始尝试着锻造一些暗器了,但材料却成了大问题。
唐昊打造农具的金属都是村里人送来的,都是杂质很多的凡铁,很难*出精良的暗器。此时唐三所指的这块生铁是昨天刚刚送来,令唐三惊讶的是,这块铁矿里竟然包含着一定的铁母,用来打造暗器再合适不过。
唐昊的目光转移到生铁上,“咦。这里面有铁精?”走过去低下头看了看,再扭头看向唐三,“你以后想做个铁匠么?”
*保护传统曲艺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
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2015〕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
戏曲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表现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为促进戏曲繁荣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二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双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更好地发挥戏曲艺术在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家园中的独特作用。
(二)总体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健全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学校教育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机制、戏曲工作者扎根基层潜心事业的保障激励机制,大幅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重视戏曲、关心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生动局面。
二、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
(三)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建立地方戏曲剧种数据库和信息共享交流网络平台。
(四)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加强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振兴戏曲艺术,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鼓励地方设立戏曲发展专项资金或基金,扶持本地戏曲艺术发展。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地方戏曲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实施抢救性记录和保存。中央财政对老少边穷地区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工作予以支持。
(五)传承保护京剧、昆曲。继续安排资金支持京剧、昆曲保护与传承。实施中国京剧像音像集萃计划。实施当代昆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做好优秀昆曲传统折子戏录制工作。
三、支持戏曲剧本创作
(六)加大剧本创作扶持力度。实施戏曲剧本孵化计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戏曲企业的优秀戏曲剧本创作项目予以支持。中央财政支持开展“三个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创作扶持,通过“征集新创一批、整理改编一批、*断移植一批”,调动全社会戏曲剧本创作积极性、主动性,推出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国家艺术基金加大对优秀戏曲剧本创作的扶持力度。
四、支持戏曲演出
(七)加大*购*力度。根据当地群众实际需求,将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购*服务等方式,组织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农村为群众演出。把下基层演出场次列为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考核指标内容。
五、改善戏曲生产条件
(八)改善戏曲创作生产场地条件。把简易戏台纳入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范围。在城镇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合理布局文化特别是戏曲演出空间,注重保护利用古戏台,鼓励有条件的历史建筑、工业遗址等,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保护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成为特色鲜明的戏曲演出聚集区。县级以上(含县级)的群艺馆、文化馆建设按照国家颁布的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综合设置戏曲排练演出场所。鼓励群艺馆、文化馆(站)等,通过资源共享、项目合作等方式,为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免费或低价提供排练演出场所。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增加戏曲类保护利用项目的比重。鼓励采取灵活的产权形式,或以*购*演出场所的演出时段、提供场租补贴等形式,帮助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解决演出场所问题。
(九)实行差别化的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政策。进一步完善有关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提出戏曲教学排练演出场所建设要求。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独立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提供。支持现有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改造建设,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现有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改造可兼容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办公等其他用途,并按协议方式补充办理用地手续。严格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供后监管,需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中单独建设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应在用地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中明确,改变用途应由*依法收回后重新供应。
六、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
(十)重点资助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下(含县级)转企改制国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购置和更新服装、乐器、灯光、音响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根据基层实际,在为转企改制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配备流动舞台车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出资为县级划转为研究类或传承保护类机构且未配备过流动舞台车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配备流动舞台车。
(十一)实行财政配比政策。鼓励地方财政参照中央财政的做法,对地方国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捐赠收入实行财政配比政策。
(十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转企改制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有关优惠政策。落实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免征部分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各项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
(十三)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表演团体。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建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参与扶持地方戏曲的传承发展,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的良好环境,发挥好*引导和社会参与的综合效益。
七、完善戏曲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
(十四)加强学校戏曲专业人才培养。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意见。对中等职业教育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切实落实大中专戏曲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鼓励戏曲表演类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戏曲职业教育教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双向进入”机制,设立技艺指导大师特设岗位,鼓励有条件的戏曲职业院校成立大师工作室。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与戏曲职业院校合作,建立学生学习(实践)基地及人才培养基地。国家艺术基金加大对优秀戏曲创作表演人才培养项目的支持力度。
(十五)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青年表演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名家传戏——戏曲名家收徒传艺”计划,支持各级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学校、研究机构采取“一带一、一带二”等方式传授戏曲表演艺术精粹。建立戏曲院校青年教师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青年骨干“双向交流”机制,为培养新一代青年拔尖人才创造良好条件。
(十六)畅通引进优秀戏曲专业人员的通道。保留事业性质和划转为研究类、传承保护类机构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公开招聘戏曲专业技术人员时,可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和戏曲专业人员特点,注重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艺术成就,合理确定招聘方式,按照特人特招、特事特办原则引进优秀专业人员。
(十七)扩大职称评审范围。将转制为企业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十八)切实保障戏曲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可购*商业保险,切实维护戏曲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团体、社会资本等对戏曲武功伤残、患职业病等特殊人员进行救助,有条件的可以发起设立戏曲从业人员保障公益基金会。
八、加大戏曲普及和宣传
(十九)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结合学校教育实际,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戏曲内容的教育教学。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鼓励大中小学生走进剧场。大中小学应采取多种形式,争取每年让学生免费欣赏到1场优秀的戏曲演出。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戏曲。严把到学校演出和向学生推荐的戏曲剧目的内容质量关。鼓励学校建设戏曲社团和兴趣小组,鼓励中小学与本地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合作开展校园戏曲普及活动。鼓励中小学特聘校外戏曲专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学校*艺术教师。
(二十)扩大戏曲社会影响力。实施优秀经典戏曲剧目影视创作计划,鼓励开设、*宣传推广戏曲作品、传播普及戏曲知识的栏目节目。鼓励电影发行放映机构为戏曲电影的发行放映提供便利。发挥互联网在戏曲传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通过新媒体普及和宣传戏曲。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戏曲宣传力度,报道戏曲创作演出优秀剧目,报道传承发展戏曲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道戏曲界树立新风、弘扬美德、服务人民的精神风貌。
九、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一)抓好贯彻落实。各省(区、市)人民*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精心部署,做好政策落地和督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级文化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文联协助做好实施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
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2015〕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
戏曲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表现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为促进戏曲繁荣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二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双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更好地发挥戏曲艺术在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家园中的独特作用。
(二)总体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健全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学校教育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机制、戏曲工作者扎根基层潜心事业的保障激励机制,大幅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重视戏曲、关心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生动局面。
二、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
(三)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建立地方戏曲剧种数据库和信息共享交流网络平台。
(四)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加强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振兴戏曲艺术,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鼓励地方设立戏曲发展专项资金或基金,扶持本地戏曲艺术发展。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地方戏曲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实施抢救性记录和保存。中央财政对老少边穷地区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工作予以支持。
(五)传承保护京剧、昆曲。继续安排资金支持京剧、昆曲保护与传承。实施中国京剧像音像集萃计划。实施当代昆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做好优秀昆曲传统折子戏录制工作。
三、支持戏曲剧本创作
(六)加大剧本创作扶持力度。实施戏曲剧本孵化计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戏曲企业的优秀戏曲剧本创作项目予以支持。中央财政支持开展“三个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创作扶持,通过“征集新创一批、整理改编一批、*断移植一批”,调动全社会戏曲剧本创作积极性、主动性,推出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国家艺术基金加大对优秀戏曲剧本创作的扶持力度。
四、支持戏曲演出
(七)加大*购*力度。根据当地群众实际需求,将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购*服务等方式,组织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农村为群众演出。把下基层演出场次列为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考核指标内容。
五、改善戏曲生产条件
(八)改善戏曲创作生产场地条件。把简易戏台纳入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范围。在城镇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合理布局文化特别是戏曲演出空间,注重保护利用古戏台,鼓励有条件的历史建筑、工业遗址等,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保护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成为特色鲜明的戏曲演出聚集区。县级以上(含县级)的群艺馆、文化馆建设按照国家颁布的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综合设置戏曲排练演出场所。鼓励群艺馆、文化馆(站)等,通过资源共享、项目合作等方式,为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免费或低价提供排练演出场所。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增加戏曲类保护利用项目的比重。鼓励采取灵活的产权形式,或以*购*演出场所的演出时段、提供场租补贴等形式,帮助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解决演出场所问题。
(九)实行差别化的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政策。进一步完善有关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提出戏曲教学排练演出场所建设要求。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独立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提供。支持现有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改造建设,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现有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改造可兼容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办公等其他用途,并按协议方式补充办理用地手续。严格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供后监管,需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中单独建设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应在用地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中明确,改变用途应由*依法收回后重新供应。
六、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
(十)重点资助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下(含县级)转企改制国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购置和更新服装、乐器、灯光、音响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根据基层实际,在为转企改制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配备流动舞台车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出资为县级划转为研究类或传承保护类机构且未配备过流动舞台车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配备流动舞台车。
(十一)实行财政配比政策。鼓励地方财政参照中央财政的做法,对地方国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捐赠收入实行财政配比政策。
(十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转企改制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有关优惠政策。落实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免征部分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各项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
(十三)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表演团体。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建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参与扶持地方戏曲的传承发展,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的良好环境,发挥好*引导和社会参与的综合效益。
七、完善戏曲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
(十四)加强学校戏曲专业人才培养。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意见。对中等职业教育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切实落实大中专戏曲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鼓励戏曲表演类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戏曲职业教育教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双向进入”机制,设立技艺指导大师特设岗位,鼓励有条件的戏曲职业院校成立大师工作室。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与戏曲职业院校合作,建立学生学习(实践)基地及人才培养基地。国家艺术基金加大对优秀戏曲创作表演人才培养项目的支持力度。
(十五)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青年表演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名家传戏——戏曲名家收徒传艺”计划,支持各级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学校、研究机构采取“一带一、一带二”等方式传授戏曲表演艺术精粹。建立戏曲院校青年教师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青年骨干“双向交流”机制,为培养新一代青年拔尖人才创造良好条件。
(十六)畅通引进优秀戏曲专业人员的通道。保留事业性质和划转为研究类、传承保护类机构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公开招聘戏曲专业技术人员时,可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和戏曲专业人员特点,注重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艺术成就,合理确定招聘方式,按照特人特招、特事特办原则引进优秀专业人员。
(十七)扩大职称评审范围。将转制为企业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十八)切实保障戏曲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可购*商业保险,切实维护戏曲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团体、社会资本等对戏曲武功伤残、患职业病等特殊人员进行救助,有条件的可以发起设立戏曲从业人员保障公益基金会。
八、加大戏曲普及和宣传
(十九)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结合学校教育实际,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戏曲内容的教育教学。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鼓励大中小学生走进剧场。大中小学应采取多种形式,争取每年让学生免费欣赏到1场优秀的戏曲演出。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戏曲。严把到学校演出和向学生推荐的戏曲剧目的内容质量关。鼓励学校建设戏曲社团和兴趣小组,鼓励中小学与本地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合作开展校园戏曲普及活动。鼓励中小学特聘校外戏曲专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学校*艺术教师。
(二十)扩大戏曲社会影响力。实施优秀经典戏曲剧目影视创作计划,鼓励开设、*宣传推广戏曲作品、传播普及戏曲知识的栏目节目。鼓励电影发行放映机构为戏曲电影的发行放映提供便利。发挥互联网在戏曲传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通过新媒体普及和宣传戏曲。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戏曲宣传力度,报道戏曲创作演出优秀剧目,报道传承发展戏曲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道戏曲界树立新风、弘扬美德、服务人民的精神风貌。
九、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一)抓好贯彻落实。各省(区、市)人民*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精心部署,做好政策落地和督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级文化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文联协助做好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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