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妇幼保健院新址搬迁及创建三级妇幼保健院工作需求,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社〔2011〕276号)和区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加*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岗位设置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64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成绩优秀,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年龄计算按2015年6月30日为节点,助产/护理专业35周岁以下,其它专业在40周岁以下,急需短缺特别优秀的,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年龄可适当放宽。
4.招聘专业、人数、学历、职称等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
公开招聘优秀医务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办公室(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公园路一段125号)。
(二)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5日-7月5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三)报名程序
报名者在报名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荣誉证书和重要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业绩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到报名点填写《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招聘职位申请表》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附件2)。
(四)报名要求
报名者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报名时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资格初审
由龙泉驿区卫计局人事科、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四、方法步骤
(一)考核
1.考核方式
(1)笔试:主要内容是医学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按照1:2名额进入面试。
(2)面试:按照进入面试者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主考者为面试小组组长,每名面试者5-8分钟,面试小组成员进行面试评分,取平均分为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技能考核阶段。
(2)技能考核:报考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点。技能考核为单人操作,技能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报考人员单独评分,取平均分为报考人员技能成绩。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考核计分
总成绩考评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别按百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30%。
3.考核内容
(1)笔试考核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专业基本理论
(2)面试考核内容:本专业的专业知识、理解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医师职业道德水平等。
技能考核内容:医疗基本功、医学专业技能等。
4.考核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组织考试。笔试时间为7月9日;面试时间为7月11日;技能考核时间为7月13日。
(二)确定初步拟聘进入试用人员
考核合格者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技能考核成绩排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试用人员名单。
(三)临床试用
按照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确定进入试用名单。由各用人科室进行试用考核,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2.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其他
1.以下三种情况不予录用:
(1)面试考核和技能考核单科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不予递补。
(2)单科考核过程中,有考官同意录用票数未过半者,不予录用、不予递补。
(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予递补。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岗位递补
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1.进入体检人员因本人原因放弃体检导致岗位空额,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额,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管理与待遇
(一)身份编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成都市龙泉驿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的通知》(龙卫〔2010〕141号)进行管理。有独立执业资格者,本科学历者原则上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师级),大专学历者原则上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士级)。
(二)经济待遇
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从事临床一线的医、药、护、技等岗位。基本工资、、津贴、“五险一金”、绩效工资。
辅助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为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或与医院协商的固定工资)、“五险一金”、绩效工资(每月固定绩效并考核)。
(三)职业发展
可以享受医院同类人员职业发展机会,包括进修学习、职称晋升、骨干培养和中层遴选等机会。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028-69928683<区卫计局组织人事科>;028-84846499<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8-84878211<区妇幼保健院纪检>)。
咨询*: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工作组:
赵老师:028-8485215915198238089
咨询*:028-84852159、15198238089
联系邮箱:314971047@*.com
附件:
1. 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招聘需求表
2.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招聘职位申请表
2020年四川省成都市经开区(龙泉驿区)公开中小学教师招聘七十一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164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1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且毕业于2020年12月31日前的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所有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岗位条件中“2020年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7)因疫情原因,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先上岗、后考证”文件精神,此次公招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应聘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可先不提供证书,若被聘用,在试用期满后未取得该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面向服务我区城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我区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志愿者或服务于我区的西部志愿者;
(2)报名时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我区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
(3)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2021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详见《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
http://cdpta.cdhrss.*.gov.cn
)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0年11月11日09:00至11月18日17:00。
资格审查:2020年11月11日09:00至11月19日12:00。
网上缴费:2020年11月11日09:00至11月19日17:00。
准考证打印:暂定2020年12月2日至12月5日。
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12月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官网(
http://www.longquanyi.gov.cn/
)“信息公开-人事及招考”栏(下同)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职称、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条件的,应聘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材料校验(务必注明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岗位,务必注明所获学历学位是否符合要求。报考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务必注明“本人承诺报名前未落实工作单位”)。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由龙泉驿区教育局负责。应聘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需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初审,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收费50元),并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原件校验(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17时。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0年11月26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二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20年11月23日通过龙泉驿区人民*官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0年12月4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时间:暂定2020年12月5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调整,将提前在龙泉驿区人民*官网公告),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满分100分。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政策加分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未因享受相关政策而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获得团以上奖励的需提供相应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20年11月19日前的工作日内(9:00-12:00,13:00-17:00)交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加分咨询*:028-84846499),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我区城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0年12月23日前在龙泉驿区人民*官网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原件核对校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原件校验人员。人员名单和复审有关事项于笔试成绩公布的第二日在龙泉驿区人民*官网公布。
参加原件校验人员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校验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官网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信息为准。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泉驿区人民*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所有成绩均相同,由教育、人社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录用;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龙泉驿区人民*官网公布。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通知,并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到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试用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四)服务期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龙泉驿区中小学校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九、待遇及户口
公开招聘的事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成办发〔2007〕108号文件相关规定,户口在本市农村地区的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群团组织、*团体正式招、录、聘用,原户口簿职业栏登记为“农业劳动者”的,应按实际从事的职业到公安机关变更登记。
十、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028-84600293(龙泉驿区教育局)。
咨询*: 028-84875987(区教育局人事科)。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0日
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