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诸城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2023年诸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无特别说明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十)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
应聘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详见附件1中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条件。
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应为从诸城市入伍或符合诸城市接收安置条件(以诸城市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下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年内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否则不予聘用。
(十一)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试鉴定专栏。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证件照片,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
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023年2月25日16:00后 ,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
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诸城市事业单位。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鉴定专栏,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还。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并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到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院内办公楼3楼)。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
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一)笔试
1.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具体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3.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4.请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查询期内留存相关资料,查询期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成绩查询。
5.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资格审查
1.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博士研究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身份证。
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社会保险投保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社会保险投保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诸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材料。
报考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3年2月21日前核发)。
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面试
1.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具体方式方法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4.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
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
5.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6.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察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2.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zcrsj/rsks/)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
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管理权限发放《诸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诸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有关说明
此次招聘,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成立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定期、及时了解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最新信息,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0536-8272090
附件:1.2023年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3年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2023年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3年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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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宁德华图为您作答。
2014年宁德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暂时还没有出来,你可以参考2013年下半年的考试情况,以下为2013年的考试情况: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公务员局,东侨开发区人劳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中、小学教师(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供同意调动证明);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须转正定级后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28日至1995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指2013年10月28日前已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本市生源在市外大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其他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具体招考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下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3年10月21 日8:00至10月28日24:00,登录宁德人事人才网(
www.fjndrs.gov.cn
),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要求为.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网络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银行咨询*: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2013年10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咨询*:0593-2077115,2318009,2073115。网络报名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可垂询上述*。
2、资格初审。由市公务员局,蕉城区、屏南县、柘荣县、周宁县、寿宁县公务员局对相应的网络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咨询*:市公务员局0593-2870802,2918817;蕉城区公务员局0593-2887680;屏南县公务员局0593-3387078;柘荣县公务员局0593-8382187;周宁县公务员局0593-5624031;寿宁县公务员局0593-5522012。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3年10月22日上午8:00~10月29日下午5:30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宁德人事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退还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3年11月12日~16日上午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定于11月15日下午2:30~5:30,11月16日上午8:00~12:00安排专人为打印准考证有困难者提供帮助。
网络报名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7〕费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报考者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时间安排
2013年9月30日:在宁德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10月21日~10月28日:报考人员报名。
2013年11月12日~15日:考生打印准考证。其中周宁县5042-5063岗位考生11月6日-8日打印准考证。
2013年11月16日:下午2:00~:4:00笔试。其中周宁县5042-5063岗位考生11月9日下午2:30-4:30笔试。
2013年11月25日:在宁德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并向各用人单位通报入闱人员名单。
2013年11月25日-28日: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013年11月29日- 12月2日:专业技能面试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上报面试方案。
2013年12月3日-12月31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组织考核,并上报拟聘人选。
2014年 1月20日前:将拟聘用人选在宁德人事人才网或各县(市、区)公务员局指定网站上公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行文审批。
2014年2月20日前: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逾期未办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科目和地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除周宁县5042-5063岗位为专业科目外,其余均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四部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未带准考证、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场考试。《综合基础知识》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招考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面试形式详见2013年下半年宁德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其中市直0083岗位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5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对部分县(区)不实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笔试成绩相同时,组织公共题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面试成绩相同时,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2、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后,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研究生支教团> 、“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11月12日-15日向市公务员局调配科提交相关材料并注明报考岗位,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5、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
南平事业单位今年有招聘吗?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南平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南平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28名。受南平市所辖县(市、区)委托,县(市、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1名,同步参加这次笔试。以上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0年南平市(或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5日至2002年7月15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其中未注明户籍要求的,指面向全国;要求面向福建省或南平市的,指2020年7月15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或南平市的人员;2020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省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面向本省的岗位;2020年南平市内高校市外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市外高校南平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户籍关系仍在外地中介机构的未正式入编人员),均可报考面向南平市的岗位。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仅面向2020年7月15日前已办理随军批准手续的南平市辖区驻军部队干部随军家属,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的相应条件可以报考。
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⑤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⑦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若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2.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者,其学历类别不限。
6.“专门岗位”是指专门面向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于2020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南平市统一选拔的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以及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符合此次招聘相关规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进行招聘的岗位。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
http://fjksbm.com
)进行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于7月15日上午9:00—7月21日下午18: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人民币80元的报名费。报名系统将于7月21日下午18:00关闭。
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通过指定的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考生应在报名前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7月15日上午9:00—7月22日下午18:00。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有委托组织笔试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其组织人社部门确定。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待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网络银行将自动退还报名费。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9月1日上午8:00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笔试,也不能退还报名费。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市属事业单位开考比例
——研究生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本科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大专及以下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3开考。
——随军家属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2.免笔试岗位
——免笔试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岗位,均在《简章》中注明。
3.受各县(市、区)委托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其开考比例为:
——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大专及以下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随军家属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上述岗位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招聘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
4.时间和科目
(1)9月5日9:00——11:00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
(2)9月5日14:30至16:30笔试《专业知识》(客观题)。内容包括各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简章》。
5.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考场设在南平市区(建阳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6.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南平市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及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1日。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5层4单元B525室南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办理加分手续;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本次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加分。有关具体事项将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栏上发布。
7.成绩查询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在10月15日后登录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nprs.gov.cn
)、南平人才网(
http://www.nprc.com.cn
)查询;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可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附后)查询。
8.划定成绩合格线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划定;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划定。考生可在10月15日后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形式
除部分有特殊要求岗位外,均采取公共题面试(相当于结构化面试)。各岗位的面试形式按《简章》要求进行。
2.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有条件的也可委托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
3.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所报考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系。若因此而使招聘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毕业(学位)证、准考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若招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其中,随军家属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随军报告表、配偶所在部队任现职的行政任命文件(加盖所在部队政治部公章)。
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3天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告知,招聘单位也将进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并报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6.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1)笔面试成绩各占比例
笔试专业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含片断教学、才艺展示、技能操作、专业技能面试等。其中部分需要片段教学+技能操作;专业技能+才艺展示面试的岗位,各测评科目分值占面试成绩的50%)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报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2023年泰安市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泰山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定向岗位人员应聘条件
根据国家、省及市有关政策规定,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条件人群应聘,报考定向岗位人员还需同时符合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1.“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
山东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
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另外,具有5年及以上泰安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2.“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按照《泰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资格由入伍批准地县级兵役机关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确定并负责解释。
3.“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定向岗位。
面向具有新疆户籍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
(四)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主要参照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可应聘情形。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3年度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并负责解释。
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全文及《2023年度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 9:00至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泰山区人民*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期间(2023年2月21日 9:00至2月25日16:00)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材料(提供方式详见附件2),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证明材料,《具有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附件5)等,并拨打招聘单位*进行确认,逾期不提供的审核不予通过。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咨询*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3年2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月26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8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笔试开考比例为1:3。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泰山区人民*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其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向招聘单位提供。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
4. 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或已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
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阶段提供。
6.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面向服务基层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通知书》、考核材料,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证、鉴定表等);具有5年及以上泰安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具有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
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附件5)。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8.应聘面向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籍证明相关材料。
9.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以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四、考试流程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可继续申请减免面试考务费。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泰山区人民*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泰山区人民*网站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山区人民*网站上公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等额组织。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泰山区人民*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设置最低服务年限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为期5年的最低服务协议。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泰山区人民*网站发布。
九、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单位咨询服务*:见《岗位汇总表》
公开招聘政策
咨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泰安市泰山区委组织部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3年度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xlsx
附件4:具有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5: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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