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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药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公...

更新:2023年06月09日 22:39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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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药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公...

2023年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6日09:00-1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月6日09:00-1月13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1月6日09:00-1月13日18:00;
(5)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月6日09:00-1月14日18:00;
(6)报名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3年 1月16日9:00-12:00;
(7)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月16日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其中岗位表一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岗位表二、岗位表三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考生可及时向我单位陈述申辩。
联系方式: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陈老师、滕老师。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注意:缴费环节只针对报岗位表二和岗位表三的应聘人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以及岗位表“其它资格条件”中明确规定须具备的相关条件(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3.岗位表一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我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4月25日。
岗位表二、岗位表三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789/list.htm)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一)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网认证报告。
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
若资格审核时提供的信息与招聘要求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方式
1.岗位表一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由我校统一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
2.岗位表二考核采取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由我校统一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教学能力测试及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考核合格线为考核总分的50%;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核合格线为考核总分的60%。
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方法:教学能力测试*60%+面试*40%。
3.应聘岗位表三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及面试均由我校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学校将在官网“通知公告”栏目(网址:789/list.htm)公布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
笔试日期:由公告另行发布。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官网( https://www.j*c.edu.cn )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笔试地点: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江苏省盐城市283号)。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分的50%;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分的60%。
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考生若成绩相同,学校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岗位表三考生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学校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3.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本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在本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2023年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0515-8858861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025-52616712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2023年1月4日
附件1: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一.xlsx
附件2: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二.xlsx
附件3: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三.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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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省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江苏医药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公...
为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更好地选 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社会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通用类的专业 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省属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已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除涉密岗位以外的管理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管理岗位,指事业单位中除单位领导干部岗位以外的其他管理岗位。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指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八级及以下的法律、英语、计算机、经济,以及各部门(单位)组织公开招聘时不限专业或笔试不考专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除外)。经济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会计岗位、审计岗位、统计岗位和其他经济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三级(高级工)及以下的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见《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jshrss.gov.cn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www.jsrsks.gov.cn )。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应聘科级(管理岗位七级和八级)管理岗位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 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况, 以及“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应聘时按社会人员报名;
7、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 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正常报名应聘。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原则上由主管部门(单位)组织。
(二)统一笔试
1、科目
管理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法律类、英语类、计算机类、经济类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其他类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岗位类别见《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岗位类别”。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14年5月17日。
《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
《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
《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0-10:30。
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南京、徐州、苏州、泰州均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可以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人选。
2、招聘部门(单位)将在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前对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专业测 试、技能操作)人选。
3、招聘部门(单位)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统一笔试成绩、招聘部门(单位)的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www.jsrsks.gov.cn )。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1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2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 人员,先缴费确认,在参加考试后,于2014年5月19-20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办理减免考务费手 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5月14-16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025-8323608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4年4月23日9:00-16:00登陆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 相关部门(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 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025-83314795、025-83236075、025-83236078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招聘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请见招聘岗位表
七、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025-832360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
*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4月3日

以上是公告,希望答案您可以满意,祝您一路成功!!

2021江苏南通市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竞岗公告...


江苏医药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公...
【 #医生招聘# 导语】2021江苏南通市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竞岗80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层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我市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如皋市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皋办﹝2019﹞72号)精神,特制定2021年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竞岗实施办法。

一、竞岗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

3.坚持结合空岗、分步整合的原则;

4.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二、竞岗对象

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时在《如皋市乡镇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单位在职人员交接花名册》上的人员;

2018年、2019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合时、2020年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竞岗时放弃竞岗资格,以及整合后的辞职人员不再纳入整合范围。

三、竞岗条件

(一)竞岗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和专业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竞岗资格。

1.在纪律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监察审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4.发生非接待场所*,或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采取过激方式表达诉求,扰乱*工作秩序的;

5.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岗位设置

本次竞聘共设80个岗位(见附表1),专业岗位计划将根据报名情况和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需求情况适当调整。

五、竞岗范围

竞岗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报岗位应与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载明的范围一致。不报或多报无效。注册多个执业范围的,以第一执业范围参加竞岗。

六、实施步骤

(一)竞岗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4-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

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三楼报告厅。

3.报名须知:

(1)符合条件的竞岗人员可从如皋市人民*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 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 ,下同)通知公告栏下载《2021年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竞岗报名表》(附表2),表格一式四份;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养老保险清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3)报名时在本市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服务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盖章。

(二)资格审核。

如皋市镇(区、街道)卫生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1月9日前对竞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适岗评价。

如皋市镇(区、街道)卫生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包括竞岗人员工龄、学历、职称、取得执业资格情况得分等。

1.适岗评价。

(1)工龄(36分):截止2021年10月31日,每一年工龄得1.2分,36分。参加工作时间以个人档案载明的工作时间为准;

(2)学历(20分):具有国家承认的与所报岗位相应的学历,研究生20分,本科18分,大专16分,中专14分;

(3)职称(24分):正高职称24分,副高职称20分,中级职称18分,初级职称14分,员级10分,无专业技术6分;

(4)执业资格(20分):取得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注册的得2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资格并注册的得16分。

2.加分项目。

对在本市工作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予以加分:

(1)受到省级及以上机关部门或南通市委、市*表彰的,每次加10分;

(2)受到南通市级机关部门或如皋市委、市*表彰的,每次加5分。

加分超过10分的,加分最多的折算为10分,其余按比例得分。

受到表彰奖励的需提供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扣分项目。

工作以来有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处罚的每人次扣5分;

(2)每发生一起负主要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扣10分。

扣分上不封顶。

4.总分确定。

竞岗总分﹦适岗评价得分+加分-扣分

竞岗总分在如皋市人民*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3-17日。

对公示对象如有反映的,请于公示期间与市镇(区、街道)卫生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0513-87529571、13861921669(*短信)。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同岗位竞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对报名竞岗人数低于岗位数的,可视情调剂到其他岗位,在其他岗位递补人员中按照竞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要求。对体检发现身体条件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取消选岗和整合资格。同时,可在本岗位竞岗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对象,替补对象出现竞岗总分相同的,工龄分高的优先;工龄分仍相同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五)定员定岗。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按序选岗、定员定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选岗前,竞岗人员必须签订书,履行义务。对不签订书的,取消本次选岗及今后人员整合资格;

2.同岗位竞岗人员按照竞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竞岗人员所选岗位应为本人报名时所填报的岗位;

3.对因自动放弃选岗而空缺的岗位,可在本岗位竞岗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竞岗总分相同的,工龄分高的优先;工龄分仍相同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对无人替补的,可视情调剂到其他岗位;

4.成功选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其它协议的,由本人在办理上岗手续前自行解决。成功选岗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性质不变;

5.对竞岗人员未按照规定选岗或放弃选岗,或成功选岗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上岗手续或及时上岗的,视作自动放弃岗位处理,并取消今后人员整合资格。

七、纪律要求

1.本次竞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和纪律监督;

2.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竞岗和今后人员整合资格;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终止合同;已经上岗的,立即予以辞退。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自行承担。

3.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给适岗评价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乃至严重后果的,相关竞岗结果无效。同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实施办法由如皋市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0513-87512783。

1.2021年如皋市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竞聘岗位一览表

2.2021年如皋市原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竞岗报名表

2022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公...


江苏医药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公...
【 #医生招聘# 导语】2022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15人,详细请见公告内,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化医院发展的需要,南京市江宁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编制内高层次卫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江宁医院创建于1935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东南大学与江苏大学教学医院、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并挂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江宁临床医学院、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临床学院、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江宁临床医学院。医院内设有南京市急救中心江宁分站,医改“江宁模式”成为全国典范。

医院拥有两个院区,开设床位2600张。2021年,医院年门急诊工作量170万人次以上,年手术量4.2万人次。

医院人才队伍实力雄厚,现拥有在职职工2961名,其中卫技人员2602名,硕博研究生741名;高级职称533名,中级职称914名。第一批江苏“卫生拔尖人才”1名,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7名,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2名,江苏省双创博士11名,南京市中青年行业学科带头人3名,南京市卫生青年人才1名,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1名,南京市中医药青年人才2名。南医大及南医大康达学院教授27名,副教授68名,讲师142名;硕博生导师24名。

医院形成了一个较为合理的学科体系,已拥有省市级重点专科27个,分别是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肿瘤科、消化内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骨科、胸外科、肾内科、内分泌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妇科、药学部、血液科、老年医学科、超声诊断科、输血科、病理科、儿科、急诊科、耳鼻咽喉科、中西医结合(老年病)科,其中,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骨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心血管内科为南京医科大学重点学科。

医院科研能力稳步提升,医院中心实验室挂牌南京医科大学校级重点实验室,拥有专职研究人员10名。设有江苏省人民医院王学浩院士工作站、南京医科大学免疫细胞转化研究中心。引入省内仅三家之一的中华医学会期刊《中华转移性肿瘤杂志》。医院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13项,省市厅级项目近百项。医院各类科研获奖级别及数量均持续提升。

医院设施设备先进齐全。医院配备了全国乃至世界一流的先进医疗设备,拥有直线加速器1台,SPECT1台,CT7台,磁共振5台,DR7台,DSA4台,包括GE静音核磁共振、西门子科研型3.0核磁共振、双源CT、256排螺旋CT,还配有高压氧舱、生化流水线、免疫流水线,以及体外碎石系统、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胃肠镜系统等高精尖设备,可为患者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诊断和治疗。医院基础设施与智慧医院建设处于国内顶尖水平,兼有国内的包含轨道、通道、机器人在内的智能物流系统和药品分包与发放自动化设施,全力打造全国“智慧+物联网”医院。

医院不断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邀请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前来讲学交流,先后与美国、德国、比利时、瑞典、日本等医院及医学院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派出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出国访问进修。医院是全省首家中德“银发项目”试点单位。

医院始终牢记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秉承“仁爱、诚信、精湛、卓越”的院训,坚持“人才科技兴院、质量服务立院、改革创新强院”的办院方针,围绕“两院区多分院”新格局,瞄准国际型、研究型的发展方向,全面加强学科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救治水平和综合实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而不懈奋斗。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njhrss.gov.cn )、江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和南京市江宁医院( www.njjnyy.cn )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且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 2022年8月31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公务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2022年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评人选,适时启动考评程序(一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动)。南京市江宁医院将及时公示每期招聘结果,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到南京市江宁医院报名点(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169号江宁医院教研保障楼4楼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网上报名邮箱(njjnyyrsc@163.com)。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3)报名材料:《南京市江宁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

卫技人才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等,同时提供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统计源及核心期刊,请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普通高校2022届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由南京市江宁医院现场审查相关材料。网上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须按招聘单位要求在七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南京市江宁医院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审查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全程指导和监督。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具体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综合考评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市江宁医院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医院组建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于综合考评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发布,并*通知应聘人员本人。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江宁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南京市江宁医院根据综合考评、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江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和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各项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复审、综合考评等环节相关工作。

七、招聘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

*:025-52087515/025-52087295

电子邮箱:njjnyyrsc@163.com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江宁医院监察室:025-52087058

江宁区卫健委人事科:025-52137900

江宁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5-52168726

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医院负责解释。

1、南京市江宁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江宁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江苏泰州市事业单位2012招聘20人公告

为适应全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的需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办、市*办《泰州市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泰办发〔2010〕98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人数
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按照从紧掌握、逐步补充的原则,今年全区招考计划总数为20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6日至1994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其他报考人员应具有泰州市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户籍或为泰州市区生源,户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6日。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泰州市区的亦可报考。
3.定向招聘选派到高港区基层服务三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招聘对象为: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及高港区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09年1月1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含已辞职的、取消录用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考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与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8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考事项
招聘领导小组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指定网站及高港有线电视台等向社会公布本简章、招考职位计划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98元。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
2.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港区港城路34号)人力资源市场。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指定网站下载);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身份证、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29日下午3:00-5:30到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专业参照《泰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可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招聘领导小组将及时公布“专业添加目录”,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26日上午12时。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批准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8月27日上午8∶30—9∶3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报名费。
(三)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卫生、医疗相关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面试与资格复核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录计划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审核
对面试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届时,(1)报考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2)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5)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6)面试费100元。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
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个面试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确定考官分组及考生面试顺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
根据综合成绩,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高港人事人才网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在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按照招考相关政策和本《简章》的有关要求,在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高港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各招考单位填写《高港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政审考核表(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职位所需证明材料,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被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考生在聘用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生按招聘程序被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聘用人员均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范畴。如果所在单位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条件并获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聘用的人员将分流到相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如不服从安排,则终止聘用关系,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0523—86966546(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
监督*:
0523—86966163(*泰州市高港区纪委)
指定网站:高港人事人才网( http://www.gaogangjob.gov.cn )
高港*网( http://www.gaogang.gov.cn/ )
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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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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