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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事业单位公安招聘 下半年公安县事业单位还招人吗

更新:2023年06月10日 02:42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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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事业单位公安招聘 下半年公安县事业单位还招人吗

2022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第二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1.报名条件
(一)引进对象

面向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本科阶段需为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进入本科专业;硕士研究生需为2年及以上学制。以上学历均要求为全日制。

公安县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在编在册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符合《公安县2022年第二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条件等要求。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4)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在读普通高校非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

2.政策待遇
1.试用期。引进人才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满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2.最低服务期限。引进人才实行最低3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3.人才津贴。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硕“双一流”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本科生5年内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人才津贴,每年发放一次。此补贴政策仅限本次人才引进。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人才管理序列,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职称评聘待遇。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限制,可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相应岗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在引进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5.配偶工作安置。本次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解决。原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采取调动方式解决;原属企业职工或无固定职业的,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

6.子女就学措施。未成年子女随迁的由县教育局优先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7.其他政策。引进人才由县委组织部参照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优先申报调任。表现特别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鼓励引进人才服务期内报考我县公务员,录用后仍按引进服务年限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3.引进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流程进行。

1.发布公告。2022年7月11日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安县人民*网发布引才公告,报名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2.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2022年7月25日8:30起至7月29日17:30截止。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进入“公安县2022年第二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入口”,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报考填报信息。

本次人才引进在网上同步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注意及时接收初审结果。每个考生只能选报1个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于隔日重报,报名最后一天当日选报的考生若资格初审不合格则无法重报。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扫描报名二维码后按照提示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应资料,报名与参加测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报名人员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3.资格复审。

本次人才引进资格复审为现场资格审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资格审查事宜另行公告。每个岗位审查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2:1的,可以进行岗位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测试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4.综合能力测试。

博士研究生免测试,采取考察的方式引进,考察引进对象计划数由县委人才办在本次招引计划总数内统筹调剂解决。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引进。

相关测试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1)测试人员初选。对引进计划数在5人以下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10的岗位,和引进计划数在5人及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5的岗位,先通过笔试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以上岗位参加测试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测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2)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开考比例为1:2(岗位引进计划数与参加测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2),测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开考比例或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3)综合成绩计算。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测试成绩在公安县人民*网公告。

5.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6.在测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被取消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岗位需要,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报考人员没有递补资格。

7.公示及聘用。根据岗位要求,对测试、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应及时按规定报到,对无故逾期不报到或恶意放弃的拟引进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各类人事考试。

4.其他事项
1.本次引才公告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安县人民*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机会。

2.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0716—5225034、0716—5240011

政策咨询*:0716—5110035

举报投诉*:0716—5112380

1.公安县2022年第二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

2.诚信书

下半年公安县事业单位还招人吗


荆州事业单位公安招聘 下半年公安县事业单位还招人吗
招。按照《公安县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经招聘单位申请,并报荆州市人社局批准,对部分岗位调整面试开考比例,于2022年7月25日开始招聘。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2023年荆州洪湖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荆州事业单位公安招聘 下半年公安县事业单位还招人吗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荆来荆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8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缴费人数不低于1:3开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考生可通过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一并在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在面试开考前由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5),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一、聘用
(一)经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0716-2216865(洪湖市人社局)。
附件:
1、《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荆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报考加分申请表》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 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 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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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30人...


荆州事业单位公安招聘 下半年公安县事业单位还招人吗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现已在监利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 监利市人民医院招聘岗位仅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党籍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引进计划及专业需求

全市计划引进30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要求见《监利市2021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需求计划表》。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主要方式。此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不安排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形式确定。

(二)主要程序

1.发布公告。在湖北人事考试网、荆州人事考试网、监利市人民*网查询。

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7日17:30。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进行报名,并加入“监利市2021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咨询”QQ群(群号:653890165)。

报名时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jpg格式,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研究生以研究生就读期间的学校和专业报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以本科就读期间的主修学校和专业报考。

3.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9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要求在网上对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等资料扫描后发送至市委人才办指定邮箱6748623@*.com供审核(每张照片以资料名称命名,并将所有照片压缩为一个文件标明报考单位+姓名后上传)。监利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即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审核结果4月30日在监利市人民*网上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面试。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经监利市委人才办同意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公告规定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等原因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没有递补对象的,取消或减少该招聘岗位。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核。根据考生体检情况,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并参照体检环节递补方式进行递补。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7.公示和聘用。对考核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以聘用,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8.调剂。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进行调剂。

四、政策待遇

(一)招引的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学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9级岗位待遇,硕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三)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补助费。引进的人才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年10000元安家补助和每年12000元人才津贴;“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年内给予每年6000元安家补助和每年6000元人才津贴。

(四)引进人才的子女上学,可按照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学校就读,由教育部门为其提供一次选择学校的机会,并负责为其协调办理相关手续;配偶愿意在监利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协调。引进人才可根据需要申请人才公寓。

五、其他事项

(一)涉及职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招录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与监利市委人才办联系,咨询*:0716-3387369、0716-3300801。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监利市人民*网向社会公告。

(四)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告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恶意放弃的拟引进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同时不得报考监利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五)因新冠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引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市委人才办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七)未尽事宜由*监利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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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监利市人才引进需求计划表.xls


2021年监利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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