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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汉沽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天津宁河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199...

更新:2023年06月10日 04:19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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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汉沽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天津宁河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199...

2017年山西省宁武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 #事业单位# 导语】2017年山西省宁武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 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和*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忻人社函【2017】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研究决定,拟为宁武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宁武县*网( www.ningwu.gov.cn )、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www.sxxzpta.com )发布。

三、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有58个,招聘名额110名。具体单位、

性质、名额、岗位等详见《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 2017年12月5日前的宁武县户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宁武县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已婚夫妻有一方是宁武县户籍的另一方面可视为宁武县户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服务所在地,视为户籍所在地。宁武县高级中学岗位户籍不限。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2月5日至1982年12月5日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4、资格证要求:幼儿教师岗位须有幼儿教师或小学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医、技、护岗位须有相应资格证。

5、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宁武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购*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办公厅《关于*购*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购*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sxxzpta.com )。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阶段

公告时间: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13日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8:00-2017年12月18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7年12月19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7年12月19日17:00;

第二阶段为其他岗位报名阶段:

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8日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3日;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8年1月4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8年1月4日17:00;

第一阶段“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1:3,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增设)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的其他(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市人社局备案。划归(增设)的岗位和名额,在宁武县人民*网、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后,开始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1:3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名额,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宁武县人民*网、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

报考者所报告岗位被撤销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已缴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于2018年1月30日前退回。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0350-3303270,3022139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本次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以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阶段的查询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两个报名阶段,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 分。不达60分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交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1月11日至1月13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sxxzpta.com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阶段报名考生于2017年12月19日前、第二阶段报名考生于2018年1月4日前到宁武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幼儿教师岗位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知识(80分),幼儿、小学教育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20分);高中教师岗位为报考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80分),教育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20分);其他岗位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各5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人选的确定,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定(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征集地为宁武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购*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购*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购*服务劳动合同》原件,须提供宁武县就业局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领导组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八、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分讲课和才艺展示两部分:1、讲课,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内容为幼儿园大班语言和数学两个科目自选一科,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讲课题目现场抽取,考生独立备课1小时,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间10分钟。2、才艺展示 才艺展示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结束后,考生根据所学专业(舞蹈、唱歌、绘画)自选其中任意两项面对评委现场进行展示(器材自备),才艺展示时间10分钟;高中教师面试方式为面对评委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高中二年级教科书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讲课题目现场抽取,考生独立备课1小时,面试用时20分钟;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或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用时10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等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当日在考点、宁武县人民*网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到指定具有资格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17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和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岗位、学历、毕业院校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县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批复。主管部门凭批复文件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进行借出或调动。

十一、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接受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0350-4723187 宁武县人社局

监督*:0350-4722048 宁武县纪委监委会

公告中公示的咨询*,在工作期间内有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解答。解释权归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

1.《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

2.《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2017年天津宁河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199...


2017汉沽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天津宁河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199...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依据宁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宁河区教育系统2017年度全额事业编制使用核准的批复》(宁编复字[2017]47号)的规定,组织实施2017年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工作,招聘教师199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职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每人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检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6年5月8日至1999年5月8日)。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宁河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外省市生源必须符合进津政策。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内外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宁河区在编教师;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学科人数


高中24人,初中21人,小学138人,幼儿园16人,具体学科数额及要求见《2017年宁河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的比例进行笔试,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招聘考试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笔试、面试都委托“天津市北方人才”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写作)。按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模拟授课),特殊要求学科除外,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与技能。因各种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报名、笔试、面试时间: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 8:30——5月12日 17:30;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


缴费时间:2017年5月8日8:30——5月14日17:30;


改报时间:2017年5月16日10:00——16:00(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5月17日10:00——5月18日 17:30;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7年6月3日(星期六),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查询。


验证时间:2017年6月6日——6月8日;


本人到宁河区教育局人事科(四楼会议室)现场提交:报名表(反正面打印)、毕业证(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本人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其他相关资格证件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封面写清提交材料名称。申报情况必须真实,经核实各类证件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通过审核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


缴费时间:2017年6月10日——6月11日。


面试要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内容以及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查询。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学段学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教育局有关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五、聘用选岗


根据考察结果,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签订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再次核实各类证件,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如个别学科因录用不足、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按实际学科需求,依总成绩排序,顺次补录,不再行考试。拟聘用人员公示网址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


同岗位工作地点分配原则。先公布各学校岗位需求,按各学段各学科名次从高到低由录用人员顺次挑选岗位,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抽签决定挑选顺序。所招聘人员面向教师紧缺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分配,以边远农村校为主,食宿自理。


六、纪律要求


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工作咨询:69592452 监督*:69592452 69591760


宁河区教育局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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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河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2017年4月


2017上海事业单位招聘考哪些科目?


2017汉沽事业单位招聘 2017年天津宁河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199...
2017上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50分。

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1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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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人员限山东户籍,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7日至1999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应聘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应聘物证检验、金融财会岗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将证明信原件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同意应聘证明信(式样)见附件3。


(六)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附件2)。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10月16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


东营户籍、东营生源(高考时户籍为东营,下同)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回学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或退役2年内的,可报考定向“限退役士兵”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或在东营服务的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可报考定向“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 9:00—10月18日17:00


查询时间:2017年10月16日11:00—10月19日17: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dyrsks.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应聘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10月16日11:00—10月19日17: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妥善保存考生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10月16日11:00—10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11月2日9:00—11月5日9: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区金盾路1号)1506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岗位对开考比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


笔试阅卷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因放弃和体能测评未达标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政审


(一)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选


经体能测评达标的,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本次所有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均为3年,签订合同时应予以明确并按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六、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只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46-7175372(市公安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46—6378681(市人事考试中心)


点击下载>>>


1.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


3.同意应聘证明信(式样)


东营市公安局


2017年9月29日

我在这里祝福大家考试取得好成绩!发挥出最好的水平。你是个聪明和头脑灵活的人,我相信你一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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