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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托管招聘 托管聘任是什么意思,在线等,谢谢

更新:2023年06月10日 08:28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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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被企业托管后工资到人事部门继续审核。单位携带任职文件或资格证书、用人单位聘书、编办编制使用单、人社局进入计划单和调动手续、本人档案等材料,并在工资卡片上填写新任职务及聘任时间以及当年的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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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指的一般是事业单位招聘吧,人才服务中心对事业单位未聘人员进行托管,提供配套服务和择业指导,促进未聘人员实现再就业。未聘人员托管时,按照有关规定,人才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未聘人员三方签订托管协议,托管期限为一年。不愿接受托管的,本人应提出辞职,本人不愿接受托管又不提出辞职的,由原单位办理辞退手续。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人才服务中心开展未聘人员托管工作。
探索多种形式安置未聘人员。对在全面推行聘用制过程中未被聘用的原固定人员,要以单位、行业或系统为基础,坚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通过转岗培训等进行安置。有条件的地方可在行业内、行业间调剂安置,或通过各级*人事部门主办的人才服务中心对未聘人员进行托管。制定引导、鼓励未聘人员面向基层、农村和企业的政策;鼓励未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面向社会流动,大力支持未聘人员自谋职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未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妥善安置未聘人员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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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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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日09:00-3月8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日09:00-3月8日16:00。
【友情提醒】3月7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岗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0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完考试后,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费登记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具体类别详见《岗位表》中“笔试类别”,其他类与管理类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0517-83668563。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
9:00-11:30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岗)
9:00-11:30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专技岗)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col/4729_463783/index.html)发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综合管理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②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可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档案托管在相关代理机构的人员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②无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市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填写《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五份),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县区事业单位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岗位,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在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职责分工报市委组织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收到报到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
2023年淮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附表:事业单位政策咨询*
招聘单位
咨询*(0517)
招聘单位
咨询*(0517)
市委组织部83608005市委编办89668028市委网信办83605629市委老干部局83605613市委党校86289039淮安日报社89880098市总工会83986007共青团淮安市委83605276市残疾人联合会83663956市发改委83924351市科学和技术局83679090市民政局83760005市财政局83168215市人社局8366641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9000620市生态环境局83658778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3666502市城市管理局83346605市交通运输局83669191市水利局83712519市农业农村局80821628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83665515市卫生健康委员会80831677市退役军人事务局83132323市审计局83678111市行政审批局8388887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970674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83605577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8594038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3566181清江浦区83516771
83516773淮安区85913602(党群单位)
85912042(*单位)洪泽区87211901
80928082涟水县82380779盱眙县88288415(党群单位)
80910771(*单位)金湖县86896952报名
政策
考务技术*:0517-83668563(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0517-83665187。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517-12380-11。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我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1.2023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023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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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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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快我市人才聚集,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结合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要,拟组织2022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9个岗位,共招聘21人。详见《2022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2022年12月31日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二)2020年、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可按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

(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按颁发的证书日期至报名起始日计算时间),可按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校医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对象条件且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2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8:00至7月19日17:00。报名窗口于7月19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宜昌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http://116.62.167.148/index.php 进行。考生登录注册申报相应的岗位,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扫描件。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

(3)教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

(4)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因考生网上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导致资格审核有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2022年7月18日9:00至7月20日17:00,招聘单位及宜昌市教育局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因国外高校学历及专业名称与国内有差异,国外学历及专业资格条件审查工作,在坚持与国内专业相近和修学课程大致相同的原则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3人的国外学历及专业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修学课程、个人简历等资料进行学历及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作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结论,经宜昌市教育局审定,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5.在实施面试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校医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员须达到1:2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6.准考证发放。已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27日至28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18908601718。

(三)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由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1.面试。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健康码绿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回答问题、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2.笔试。

(1)笔试人员的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校医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若面试出现人员缺考,笔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2)笔试前资格复审。笔试前,由招聘单位和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对笔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笔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笔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笔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3)笔试内容。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4)笔试时间地点。由宜昌市教育局通过发布公告或者*、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笔试考生。

(5)笔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考生笔试成绩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告。

3.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考生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进入笔试环节的上述人员在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加分计算公式为:(百分制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填报《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优惠申请表》(附件2),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笔试前资格复审时报宜昌市教育局落实加分政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体检工作由宜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

考察由宜昌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宜昌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报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聘用人员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

新聘用人员由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分配至宜昌市教育局局属学校,纳入正式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经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按《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新聘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宜教办发〔2019〕19号)文件执行,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绿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它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岗位表》中专业认定主要参考《湖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和笔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2: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优惠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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