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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安事业单位招聘 2015年浙江省宁波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更新:2023年06月11日 14:43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宁波公安事业单位招聘 2015年浙江省宁波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宁波公安事业单位招聘 2015年浙江省宁波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年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百度...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象山县人民*金融工作办公室等2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25日(含)以后出生。

2、面向全国,户籍不限。

3、截止2015年11月25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单位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聘条件:

考生在报名之日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且要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说明。

三、招聘计划

2015年象山县人民*金融工作办公室等2家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下午13:30—16:30。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下午16:30。

2、报名地点: 象山县人力社保局人事管理科(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520室),联系*:0574-65796632。

3、报名办法:下载并填好《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请考生来报名前事先复印好资料,备齐材料。

考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3张。

留学人员(持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委培生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考生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附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4、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职位招聘。

其中,县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象山分院)的临床职位为紧缺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我县高层次人才和紧缺职位,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其中临床职位面试专业知识,金融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体检医院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具体体检医院由县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中心确定。

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及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srlsb.gov.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体检、考察过程中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但自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四)拟录用人员涉及聘用(劳动)合同的,自公示结束日起3个月内由本人解决,3个月内未解决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新聘用人员须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交流到县外的申请。

(六)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广大报考者不要轻信,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投诉举报*:0574-65725951(县纪委)。

(八)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咨询*:0574-65796632。

点击下载>>>

2015年象山县人民*金融工作办公室等2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授权委托书

2015年浙江省宁波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宁波公安事业单位招聘 2015年浙江省宁波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同意,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人防通信设施设备、防空警报和指挥自动化系统、人防指挥所的日常维护、管理和使用。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注:1、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0日16:00;

2、报名确认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海曙区文化路十号,*:0574--83895606,联系人:丁老师、杨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防办网站www.nbrf.gov.cn或宁波市人事局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报名时间内发电子邮件至 nbyangy@163.com。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在宁波市人防网站另行通知)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确认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11月24日在宁波市人防办网站上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8日上午9时至11时,具体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人防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防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人防办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0574--83895606

点击下载>>>

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2020年浙江宁波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公示和聘用有什么...


宁波公安事业单位招聘 2015年浙江省宁波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年浙江宁波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浙江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为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原标题:2019浙江宁波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87人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nbyz.gov.cn/

宁波市检察院事业单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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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保障中心是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所属公益一类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检察机关辅助性、事务性等综合保障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限报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司法雇员等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被处理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7.有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

条件

检察辅助

管理

4

协助检察官案件审查、记录、调研统计、案卷管理及综合文字等辅助工作

法律、法学类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本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全国

35周岁

及以下

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9时至10月27日16时止。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点击进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按照公告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对照招聘条件选择岗位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招聘机关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另外,本次招录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人员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均不再安排二次报名,在正式报名前,请务必了解清楚招录岗位的各项要求。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0月28日9时至10月31日16时止。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结果查询及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11月1日9时至11月3日16时止。

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查询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公告将在“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官网”予以公布。

4.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具体时间在“宁波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通知(请务必动态关注“宁波检察”微信公众号)。已确认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选择进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试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请务必动态关注“宁波检察”微信公众号)。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水平,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宁波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应在通知确定的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士官退出现役证、学历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材料(港澳、国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当地社保中心缴费证明、单位出具从事相关行业或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依次予以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宁波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的考生接招聘单位的*或短信通知后,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民检察院报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宁波检察”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中的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方式按要求进行报名。

(二)年龄、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计算至公告发布日。

(三)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违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招聘要求、考试纪律等,发现有考场舞弊等行为的,招聘单位将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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