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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 渝中区 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更新:2023年06月11日 20:51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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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 渝中区 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重庆渝中区教师招聘条件很高吗?

2017年重庆渝中区教师招聘有:
一.2017第一季度重庆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85人公告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4.毕业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17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5.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附件2);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其它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TEM-4)及以上合格证书;
7.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在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9.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2017重庆市巴蜀中学校面向应届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5人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全日制重点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5. 符合体检文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一览表》中岗位招聘条件等要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
8.师范类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在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2017重庆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87人公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全日制重点高校(含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大学就读期间专业成绩无补考(即≥61分);
4.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5.符合体检文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英语专业毕业生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9. 符合《一览表》中岗位招聘条件、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
10.师范类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在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事业单位招聘 渝中区 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1名,详见《渝中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报考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截止2023年7月31日仍处于规培期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数学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巴蜀中学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巴蜀中学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巴蜀中学英语教师岗位,须在报名时取得英语专业四级以上合格证书。
本公告所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渝中区人民*网(网址:)“事业单位招考”专栏(以下简称“渝中区招考专栏”)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2:00期间,登录渝中区人民*网“渝中区人事考试在线报名”栏目(网址:),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下同)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或上传的其他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
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
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2月25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通过审核的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2月25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人员,于2023年3月2日9:00起至3月4日10:30前登录渝中区人民*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中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缴费人数将在缴费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招考专栏”栏进行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6)执行,考试类别、内容详见附件1。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各招聘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详见附件1。
3.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3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渝中区招考专栏”发布的相关公告。
4.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总成绩计算公式折算笔试成绩后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中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渝中区招考专栏上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7)。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计算公式折算笔试成绩后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中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在“渝中区招考专栏”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综合面试方式(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每科分值均为100分,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
其中,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说课、试讲等方式进行,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甲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乙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丙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招考专栏予以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渝中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渝中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渝中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将对未来报考渝中区事业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渝中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渝中区人民*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单位(渝中区)最低服务满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渝中区人民*网”上公示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
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公告由渝中区委组织部、渝中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
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7.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9.工作经历事项
附件下载:
1.附件1 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3.附件3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docx
5.附件5 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6.附件6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7.附件7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8.附件8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9.附件9 工作经历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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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庆渝中事业单位AB类岗位分别是什么


事业单位招聘 渝中区 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2022重庆渝中事业单位A类是综合管理类,主要包括负责行政和业务管理相关工作的岗位,如老年教育岗,此类岗位考试的科目是《综合基础知识》和一门专业知识;B类是一般性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岗位,如展览策划岗、网络工程岗等。 本次渝中 事业单位招聘 的90%以上的职位都属于B类,考试科目也是《综合基础知识》和一门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包括《专业知识(网络工程)》《管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跳水)》等,具体可以下载职位表来对照看自己要考什么。

知道了A/B类岗位是什么后,那两者是怎么算成绩的呢?

笔面试后,A类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2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B类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4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并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

2022重庆渝中事业单位AB类岗位分别是什么

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渝中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招聘 渝中区 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 #遴选# 导语】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渝中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渝中区现决定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遴选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遴选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2年及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按规定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5.现聘在与遴选岗位相当层次的岗位等级及以上或符合转岗条件;

6.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7.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符合最低服务期相关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录(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2022年4月为计算截止时间,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

四、遴选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公开遴选岗位、指标、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遴选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如对遴选岗位中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有疑问的,可*咨询。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须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成绩单等证明资料,经审核研究同意,方可报名。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实行诚信报考,遴选单位不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公开遴选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9:00—4月16日18: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渝中区人民*”官方网站( http://www.cqyz.gov.cn/ ),点击“渝中区人事考试在线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遴选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2年4月17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3.查询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务必于提交报名信息后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4.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4月19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处理。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最低可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本次遴选名额。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遴选岗位被取消的,按规定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6.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管,以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须在2022年4月22日9:00—5月2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022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8:00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报考人员可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官方网站( http://www.cqyz.gov.cn/ )“渝中区2022年公开遴选”栏目进行查询。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4月23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党史、国情、市情、渝中区情等。笔试阅卷完成后,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会同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成绩查询

2022年4月29日之后,报考人员登录遴选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8日—10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照3:1的比例,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资料: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

2.完整填写《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3),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身份、职务职级(岗位等级)证明材料: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录用材料,任现职务职级任免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公开招聘入职材料、现聘岗位等级聘用呈报表或聘用文件等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档)次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对人员身份、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环节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专业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综合知识测试)×40%+专业技能测试×20%+面试成绩×40%;

未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综合知识测试)×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

(八)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人选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遴选名额差额1名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差额考察。

考察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环节及以后出现缺额的,均不再递补。综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进行公布。

(九)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考察结果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后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十)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官方网站( http://www.cqyz.gov.cn/ )进行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

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详见附件4),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政策咨询*:(023)63762335、(023)63765137

1.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4.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5.渝中区体育运动学校2022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标准·评分细则

2022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招聘启事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招聘启事已发布。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7日17:00。 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人员,派遣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工作。派遣司法警察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授权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执法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法警察辅助岗位(2名,男)。

三、招聘条件

派遣至司法警察岗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重庆市主城区域内的户籍人员或经常居住地在重庆主城区人员;

4.年龄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

5.原则上具有普通高等专科学历以上学历,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021年至今的退役军人和武警可放宽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同等情况下具有与司法警察岗位相关的工作经验或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者优先录用);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眼视力4.8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1.7米以上、女性1.62米以上。

7.应自参加考试之日起,能在5个工作日之内入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派遣制司法警察: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形式

报名人员填写《派遣制司法警察资格报名表》(附后),将报名表(以“派遣法警+姓名”命名)发送至yzqfyzzc@sina.com邮箱报名,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7日17:00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资格审核。

初审通过人员,收到通知后持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技能证书、退伍证、寸照提交并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内交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政治部1308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报名事宜。工作人员依照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并于当天通知审核通过人员考试事宜。

(二)考试。派遣制司法警察辅助岗位具体考试由法警大队负责。

考试实行体能测试,为100分制。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以下四项内容:男子1000米跑(3'55'')、女子800米跑(3'55'');立定跳远(男2.37米,女1.78米);10米*4往返跑(男11''6,女12''6);男子杠端臂曲伸(13个)或引体向上(9个)、女子仰卧起坐(27个)。体能测试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加一场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本院法警大队开展,督察室监督,体能测试成绩将于体测当天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内网或办事大厅前公告栏处公布。

(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中,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依照考试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再由该公司派遣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担任派遣制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继续履行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不再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并按相关标准为每人缴纳五险一金,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转正之后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补贴。住宿自理。

八、相关解释

本公告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考虑到人员流动较为频繁,将依据本次考试情况建立人才后备库,今后如渝中区法院有人员需求,将依据本次考试成绩直接递补。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事业单位招聘 渝中区 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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