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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环保事业单位招聘 法律客观:

更新:2023年06月12日 07:00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重庆环保事业单位招聘 法律客观: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重庆环保事业单位招聘 
  法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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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重庆市事业单位待遇如何啊?江北区环保局的,一年...

江北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有三个:监测站、宣教中心、应急中心。待遇一般1年收入约35000元左右。另9级职员就是最新进干部的职务,相当于试用期新员工。
叨扰一句:如果真的本事时下是不宜进入*部门的,其他区的环保局待遇或许会好些。希望能帮到你。

法律客观:


重庆环保事业单位招聘 
  法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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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在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放心保)方面,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新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最大的亮点还是越来越企业化、市场化,尤其在公开招聘、竞聘上岗、业绩考核、实际贡献与工资增长高度挂钩上。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越来越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中“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指导思想,而这也必将是未来修订《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加强对公务员管理的重要指导思想。不过,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我们依然看到了某种“官气”的味道,比如第二条中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第五条国家确定岗位类别和等级,以及第六章奖励和处分中如同复制《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而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更让我们再次看懂了腐败多发的原因:常常在违反八项规定通报中出现的警告、记过、免职、撤职却原来都是临时性的。全国3000万事业单位人员可谓穿着马甲的公职人员,其中经济、质监、物价、交通、环保、城管、公检法司、教育系统更是腐败多发,严重影响党政公信力的主要部门。笔者认为,事业单位的管理与规范还需进一步企业化、市场化,并引入完善、严厉的监管、问责机制,只有如此才能防范事业单位人员穿着公权力的马甲屡屡伤害人民利益和党政公信力。

法律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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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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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 试用期 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 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 旷工 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 绩效 。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重庆市事业编招聘公告:荣昌县专业技术人才招...


重庆环保事业单位招聘 
  法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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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201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为加快建设渝西川东地区区域中心城市步伐,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有效缓解当前我县专业人才紧缺的现状,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gjgwy.org/chongqing/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3名,具体岗位详见《荣昌县201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属于考核招聘范围: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见一览表(计算截止2014年4月14日);
4.符合岗位考核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考核招聘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须服务2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5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报名地点:荣昌县昌州街道昌州大道中段75号(荣昌县人力社保局4-6公务员科)。
各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同意报考证明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者,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咨询*:023—46773431
(二)资格审查
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考核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核
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现场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核结果现场公布。
考核中形成竞争的岗位(差额),采用量化计分方式,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经考核通过确定的体检对象,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额在考核合格者当中按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应于考察时提供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额在考核合格者当中按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录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荣昌县201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
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荣昌县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要求
备注
小计
招聘岗位
名额
专业方向
学历学位
职业资格
年龄
县司法局
荣昌县
公证处
1
公证员
1
法律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相应学位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县环保局
县环境
监测站
1
环境监测
1
环境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相应学位

男性,需从事高空作业
县发改委
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
1
综合管理
1
生物物理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相应学位

合计
3

3

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重庆环保事业单位招聘 法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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