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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曲靖事业单位加分该如何办?速求。
九、笔试加分政策(仅限未就过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报考曲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加分,按照《曲靖市人民*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文件规定的政策予以加分: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及加分分值
1、优秀运动员:曲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参加省运会、省城运会比赛取得第1名者,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单项第2 名或集体项目第2名至第3名者,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第4名至第6名者,笔试成绩加8分;取得单项第4名至第6名或集体项目第7 名至第8名者,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20分;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
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
满经考核合格后,其笔试成绩加4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确定的332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2)除上述第一条规定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为曲靖市农村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5分。
(3)生源为曲靖市7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6、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7、从2003 年开始在云南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8、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及奖章、奖牌、证书,并经省、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2、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证明(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5、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册》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级公安部门、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6、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7、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办理时限
1、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在10月11日前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
2、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在10月11日前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
3、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填报《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表三,附Excel格式电子文档),于10月12日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复审,逾期责任自负。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

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
名入口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南省事业单位报名时间为每年的四月中旬到四月底,笔试的时间在五月底。考试的类型分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
云南省的所有岗位笔试都是要考两门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这两大科目采取的是闭卷考试。
云南省事业单位的考试是受到开考比例的制约的,只有达到一种情况才能开考,那就是缴费的人数和计划招录的人数的比例等于或者高于3:1.如果没有达到3:1的话,就会取消该招聘的岗位或者减少招录的人数。
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
保山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百度...

保山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保人联发〔2006〕11号)和《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保人〔2009〕134号)精神,经市*领导同意,现将2011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1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有96个,详见保山人事人才网(
www.bsrs.gov.cn
)登载的《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市内户口和生源、父母在保人员。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特殊紧缺岗位放宽到市外生源。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有从事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详见保山人事人才网(
www.bsrs.gov.cn
)登载的《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2007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保山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将在保山日报、保山人事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
1、资格审查:报名时须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人社部门复审后,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26一27日。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4、报名地点:保山人才市场(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4号)。
5、相关要求:报名时考生需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近期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
6、领取准考证:考生于8月25日至26日到保山人才市场领取。
7、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方能开考。部分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和特殊岗位,如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并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为综合成绩。
(一)笔试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参考书目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云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笔试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011年8月27日上午9:00点至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含加分)。
2、考试费
按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收取。
3、加分政策和申请事项
(1)加分政策
①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后加5分。
②在我市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后加5分。
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后加4分、3分、2分。
④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后,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后加4分。
⑤我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后,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后加3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5分。
⑥在我市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的教师(简称“特岗教师”),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后加4分。
以上所有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如有多项加分,只取其中一项予以加分。若考生提供虚假加分信息的,则处以5年禁考处罚。
(2)申请事项
报考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在8月10日前到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培中心提交加分材料,填写申请表格。
4、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岗位的免考笔试,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
1、笔试成绩在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所报岗位1:2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等额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形式和方法可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3、面试时,考生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等额面试的70分以上为合格。因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计分方法
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
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六、考核政审、体检
(一)考核政审:按岗位对综合成绩(免考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为第一名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二)体检:对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七、公示
(一)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公示7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在考核、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聘用人员,可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安排参加体检和考核政审。
八、办理有关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由主管部门到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九、招聘纪律
保山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不坚持回避制度,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其他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发出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三)为维护招聘公告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一律不得更改。
(四)市直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年龄条件中25岁及以下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为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为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咨询*:0875—2161760。
监督举报*:市纪委干部室0875—2211608。
点此下载:2011年保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2012云南寻甸县环保局等13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

2012云南寻甸县环保局等13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人民*研究同意,市*批准我县13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7名工作人员,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2]55号)文件,招聘录用工作由各县负责组织实施,并按昆政办【2008】80号文件自行组织笔试面试。为认真做好招聘工作,确保8月31日前圆满完成招聘任务,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详见《寻甸县2012年度环保局等13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5月2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寻甸县防震减灾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时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012年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需填写《考试诚信书》。
5.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寻证字〔2011〕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时交纳笔试费50元。
(二)报名要求
1.按岗位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后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寻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的方法、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科目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命题范围分别按照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层次命题,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知识、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①若特殊情况达不到1:2比例面试的岗位,可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但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②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③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寻证字〔2011〕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面试考生交纳面试费50元。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2012年6月2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5月31日至6月1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大院办公楼三楼)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程序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不同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政务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三)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昆人通〔2008〕54号《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七、其它事项
(一)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二)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体检、考核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八、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执行。
举报*:县监察局:266223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662521
寻甸*彝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云南省林业厅2011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云南省林业厅2011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省林业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聘用工作人员的程序和做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厅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将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人,具体招聘方法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人数
6家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计24人。其中:云南省林业科学院7人、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4人、云南省林业技工学校6人、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2人、云南省农村能源工作站2人、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工勤岗位3人。
按报考岗位查询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11年云南省林业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汇总表》。可通过省林业厅网站(
www.ynly.gov.cn
)、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ynhrss.gov.cn
)查询。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林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年龄要求:招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由省林业厅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人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现场报名。
五、招聘程序1.报名时间:2011年8月3日——8月5日(3天)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云南人才网
http://www.ynhr.com
网络报名的流程:
登录云南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
3.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②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③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
④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核:
①8月9日前用人单位在网上完成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
②省林业厅在面试前*通知报考人员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出具以下证件及材料: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 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社招人员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个人简历参加复审。
所有报考者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报考岗位所要求证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以及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
③不按时提供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5.缴费: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于2011年8月11日至12日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每人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6.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请于2011年8月30日至8月31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3.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人员未达到3:1招考比例的需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三)考试时间、内容及其他安排
1.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工勤技能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部分。公共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别按40%和6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
3.面试。笔试结束后,由省林业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行。
4.拟聘人选按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
5.体检。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 :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事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考核。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进行等额考核。
7.公示。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省林业厅网站或招聘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天。
8.聘用。公示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若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5011414
七、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林业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5011402 5011403
点击下载 2011年云南省林业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
云南省林业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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