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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事业单位医生招聘 2013年重庆奉节县招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什么...

更新:2023年06月15日 12:33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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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事业单位医生招聘 2013年重庆奉节县招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什么...

2013年重庆奉节县招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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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2013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顺利实现我县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目标,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共10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专业详见《奉节县2013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卫生事业;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考生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3年11月25日;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
4、服从安排,自愿在奉节服务五年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⑦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⑧现役军人;⑨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⑩与奉节县卫生局签订《重庆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者;○11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社保局、县纪委(监察局)、卫生局及其用人单位组成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川北医学院
2013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泸州医学院
2013年11月25日上午9:00--12:00,重庆医科大学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014年毕业的应届学生必须出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加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可参加现场考核。
(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考核招聘
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现场考核或面试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现场考核招聘,即与招聘单位双方现场达成聘用意见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先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聘用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生就业协议或聘用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证件尚未取得的,可凭学校有关证明)及本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到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无异议,即可正式聘用。
单位面试考核,即与招聘单位双方现场达成一定就业意向的应聘人员,可在招聘单位填写《应聘人员就业意向登记表》,经单位研究同意、本人自愿,在2014年3月底前(按县人社局统一安排的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证件尚未取得的,可凭学校有关证明)及本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考核结果当场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本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到以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无异议,即可正式聘用。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行业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奉节县卫生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招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奉节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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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渝中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重庆事业单位医生招聘 2013年重庆奉节县招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什么...

为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医疗人员队伍结构,全面提升医疗水平,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第二批及以上录取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医生、校医和护理学专业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国第二批及以上录取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的201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4名(其中:区属卫生事业单位医生30名,区属教育事业单位校医3名、护理学专业教师1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教育事业;

2.学历及资格条件:应聘者在2015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全国第二批及以上录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

应聘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护理学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文件标准;

5.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它条件;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二)招聘范围

1.本次面向全国第二批及以上录取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的201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渝中区卫生局、渝中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到指定高校现场报名,报名同时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现场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自荐书;③加盖院校公章的2015年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推荐报名表;④在高校学习期间的学科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后使用)。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大连医科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多个招聘专场。本场招聘后剩余岗位缺额将依次顺延至下场招聘,其中:疾控中心公卫医师岗位、牙科医院检验医师和口腔医师岗位、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岗位、教育事业单位校医和护理学专业教师岗位招聘集中在第三场重庆医科大学专场。根据前三场招聘专场情况和招聘岗位缺额,确定是否组织开展其他招聘专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各场次具体时间地点和招聘计划,请及时关注渝中区卫生局、渝中区教委网站及各高校就业信息网。

第一场:大连医科大学专场

时间:2014年12月5日(周五)9:00—17:00;

地点:大连医科大学(大连市旅顺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具体教学楼及教室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场:长春中医药大学专场

时间:2014年12月6日(周六)14:00—18:00至2014年12月7日(周日)上午

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具体教学楼及教室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场:重庆医科大学专场(待定)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技能考核、面试两部分。各岗位拟招聘人员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数,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通过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或现场模拟诊治等方式进行,应聘护理学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对其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分值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基本合格线。其中,应聘护理学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其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或现场模拟诊治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

2.面试。在达到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面试最后结果为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上述成绩相同,则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和《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等规定,并结合卫生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教委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六、公示

按规定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的,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招聘单位、聘用岗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聘用为护理学专业教师的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2年内(即2015年至2017年)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岗位。

八、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本简章由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渝中区卫生局、渝中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63765136;渝中区卫生局023-63765139;渝中区教委023-6383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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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卫生、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15年应届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一览表.xls

求重庆酉阳事业单位卫生招聘的考情?


重庆事业单位医生招聘 2013年重庆奉节县招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什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4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酉阳自治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1983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不包括1983年11月18日);
4. 符合岗位招聘的学历、专业、执业准入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5. 热爱卫生事业,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 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服务满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向县内其他事业单位及向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关责任;
7.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3. 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人员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3. 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以及《专业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及报考人员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并证明为同一专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址
本次公招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考生对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1.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 报名地点: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楼(酉阳自治县桃花源南路292号),联系*:75532718。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
2.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本人到场,如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代办。委托办理还需提供考生亲笔签字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 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现场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
4. 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拟招聘岗位指标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1:2方能开考,未达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或相应递减该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经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均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50%+专业基础知识×50%(笔试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一览表于2019年11月29日前在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办公楼公示栏及酉阳自治县人民*公众信息网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2.面试
面试由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人员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则递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至面试比例(重新计算的招聘指标=实际参加面试环节的考生人数×面试比例,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整数);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及以后环节产生的缺额,一律不再递补。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各类成绩折算均按照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体检人员确定
体检人选依据报考同一岗位应试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有效招录指标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一览表将在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办公楼公示栏公布,并于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酉阳自治县人民*公众信息网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六、体检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相关规定,在重庆市明确的全市公务员录用综合性定点体检医院,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本次招聘体检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市县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对按规定可申请复检的体检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到定点体检医院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由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chsi.com.cn )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chsi.com.cn )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dgdc.edu.cn/ )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应于2019年12月13日前将本人学籍档案交至酉阳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人事档案室。
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酉阳服务5周年后方可流动(在招聘单位服务3周年后且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方可申请县内流动),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剩余服务年限的违约金。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全天候畅通,并及时在相关网站查询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有疑问的可以点击下方*免费咨询,或者是点击下方进入官网找客服人员帮助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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