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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实行时间 -...

更新:2023年06月15日 19:27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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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实行时间 -...

2021年甘肃省兰州市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紧缺人才引进公...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甘肃省兰州市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紧缺人才引进公告【309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3日,上午8:00—11:00。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全市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新修订的《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兰州市2021年企事业单位第一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27个岗位1168人,其中:事业单位253个岗位309人,企业174个岗位859人。具体岗位详见《兰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第一批)》(附件1)和《兰州市2021年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第一批)》(附件2)。

一、引进对象及范围

1.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岗位主要用于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两年)。

2.研究生、本科生须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取得双学位的报名人员,报考专业以主修专业为准。

4.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5.企业自主决定本单位人才引进的程序和方式,自定岗位条件,参加现场引才;意向报名人员直接联系《兰州市2021年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第一批)》中的企业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三)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1年5月14日(即发布公告日期)。招聘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91年5月1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6年5月14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1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2018年以来兰州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中弃约或辞职人员。

三、引才方式及相关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现场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必须与我市相关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以上工作合同(其中,与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至少为3年以上)。

四、报名及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

2021年5月23日,上午8:00—11:00,兰州市第二十七中学(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西路615号)。报名时间截止上午11: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现场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即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报名当日完成全部的面试考核工作。

五、优惠政策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兰州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兰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和机关用人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

2.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非公费师范生),按博士2000元/月、硕士1500元/月、本科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或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申请入住兰州市人才公寓。区县可参照执行。

3.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财税、金融、项目扶持等优惠政策。

六、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携带《兰州市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正反面,见附件3)。

2.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2021年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生登记表(在读期间成绩单)、就业报到证、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曾经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抬头一致单位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以及失业登记信息等材料;往届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兰州市属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考核

现场面试考核内容为引进岗位所必需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能力、专业技能、道德品质和学习实绩等。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六)公示和聘用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市直部门的拟聘用人员,各区县人社局公示本区县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招聘会场:

(1)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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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6日。
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逢进必考的规定,是从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颁布施行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文件是国家2005年出台的,在2014年7月写入法律。事业单位进人实行逢进必考制度。
通过考试进入事业单位,只算人才选拔工作的第一步,只有把人才安排到最能发挥才能的岗位去,才完成了唯才是举的全过程。

2014年甘肃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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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兰州市6个县(区)和市属7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2名(其中管理岗位108名,专业技术岗位641名,工勤技能岗位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6年7月13日以前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14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详见《2014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14年6月20日开始通过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lanzhou.gov.cn)、中国兰州人才网(http://www.lzrc.net.cn)及兰州日报阅读招聘公告并查阅《2014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

(二)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执业证件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按人事管理权限,市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出具,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应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缴纳150元报名考试费,现场采集并录入个人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无论何时、何原因,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7月13日至 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城关区庆阳路153号南关十字民安大厦一楼)报名。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应聘人员于2014年8月27日至8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凭报名信息核对单和身份证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专业技术岗位(教育类、卫生类)类、管理岗位类和工勤技能岗位类,采用闭卷方式,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8月30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携带证件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中国兰州人才网(http://www.lzrc.net.cn)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六、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4.《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发布公告的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和中国兰州人才网(http://www.lzrc.net.cn)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均不限户籍。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4年7月13日。招聘岗位要求25周岁以下为1989年7月13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4年7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9年7月13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4年7月13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69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四)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采取取消、减少、合并招聘计划或放宽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的办法进行调整。

(五)在体检和考察阶段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各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的,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其具体专业方向以教师资格证上标明的任教学科为准。

(七)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八)本公告由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0931-8856730(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0931-8489337

附: 《2014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xls

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 年6月23日

28人!甘肃省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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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2年第1期)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省卫生健康委所属9家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人(详见附件《甘肃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2022年第1期)》),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为1986年5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1年5月8日以后出生。
(六)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等人员专业是否符合岗位所列专业条件,由省卫生健康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集体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并保持认定尺度统一。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列表》)。其中,明确为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允许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根据公告的《岗位列表》,填写《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核对无误后,将报名登记表(xls格式)、报名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和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宽高比为3*4,分辨率300*400及以下,文件体积50kb以下),共3份电子文件,一并发送至报考单位公布的报名邮箱。为便于归类,报名邮件及报名登记表必须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否则不予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从2022年5月9日8:30起,2022年5月23日18:00止,以符合规定的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请慎重选择,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络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列表》。
(二)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公开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向报考单位申请,可更改1次报名登记表中误填报的2类信息:1.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2.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上述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经报考单位审核后,到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批后方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人事部门依据公告、岗位列表及考生报名登记表,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并邮件反馈考生。考生可在发送报名邮件48小时后登录本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未收到资格初审结果反馈,可*咨询报考单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最后一天(5月23日)报名,因未通过资格初审而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后果自负。
(四)报名费收取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收到甘肃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短信后24小时之内,按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按规定标准缴费后及时确认缴费结果。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提供的*畅通,取消*短信拦截,如提供*号码有误等,造成缴费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应聘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因个人原因多缴费、放弃应聘等情形不予退费。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缴费凭证,于2022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工作时间内)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916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220号)领取准考证。如需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委托证明、代领人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考试、体检等必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遗失责任自负。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6月18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题范围为:专业技术岗位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管理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各岗位报名人数3:1确定,不足3:1的岗位由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招聘单位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根据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要求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全部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排名依次递补。
(二)复审时间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及邮件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查收邮件。
(三)资格复审地点:各招聘单位(见《岗位列表》资格复审地点)。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1份复印件。
2.“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的由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招聘单位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本人。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其中:医学类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非医学类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七、总成绩确定
医学类专业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总和确定;非医学类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八、体检
按岗位计划和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委人事处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及邮件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的,须到其原单位考察;有国外留学经历的,要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其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省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为公示对象,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省卫生健康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集中报省人社厅备案。
十二、审批聘用
省卫生健康委对通过省人社厅备案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其他手续。
2022年9月30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层次“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不能提供公告要求其他资格证书,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十三、其他事项
(一)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各个环节中本人到达现场的,应按照属地防控要求提前做好防控相关准备,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及甘肃健康码、行程卡。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咨询*:0931-4818119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监督*:0931-4818196
0931-4818062
附件:
1.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2022年第1期)
2.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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