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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粟坡事业单位招聘 2014文山麻栗坡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名条件 - 百...

更新:2023年06月17日 05:48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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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粟坡事业单位招聘 2014文山麻栗坡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名条件 - 百...

2014文山麻栗坡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名条件 - 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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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文山州麻栗坡县事业单位招聘230人公告

报名办法

(一)只笔试岗位:参加网络报名。报名相关事项详见《2014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4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二)只面试岗位:麻栗坡县教育系统小学苗语教师(26240121)岗位、小学瑶语教师(26240122)岗位,麻栗坡县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舞蹈演员(26241501)岗位,麻栗坡县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代码:26241503)岗位、节目*(26241504)岗位不参加网络报名,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至6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址: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人民*回迁楼五楼514室)。

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及父母亲户口册、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附复印件1份(小学苗语教师、小学瑶语教师岗位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现场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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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六盘水盘州市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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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6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盘州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盘州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定向招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盘州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7年11月6日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7年11月6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盘州市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的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11月6日以来招录到盘州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14年11月6日以来招聘到盘州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录聘用时间为准)。

3.截止2017年11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被列为失信惩戒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点击《招聘简章》末尾的“报名入口”处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至 11月10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输入信息后预设密码(密码非常重要,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设置好密保*后点击“立即进入报名窗口”。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考试报名信息》并保存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清晰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尺寸:100px*120px)、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其他从业资格证)、其他材料证明(学位证或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以及《报名表》(word文档)。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考生请到通知中心查看自己的报名编号及初审进度。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附件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保存报名信息”键。若不点击“保存报名信息”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至2017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资格初审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至 11月12日下午17:00。

2.招聘单位在2017年11月12日下午17:00前完成审核。2017年11月10日17:00后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留下准确的联系*并保持通畅,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至11月14日下午17:00在“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月13日下午17:00。

市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盘州市人民*网(http://www.panxian.gov.cn/)上进行公示。

4.2017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11月30日下午17:00,登陆“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 ,具体安排如下: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比例以内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非公职人员要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四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持退伍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要求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关闭*、更改*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予以公示。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成绩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由市招聘办另行组织笔试考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1.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的;

2.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各招聘单位填写《录(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须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不得参加公务员招考、其他事业单位招聘,不得参加遴选、选调考试。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考生应关注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关闭*、更改*号码等原因导致未参加相关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http://www.panxian.gov.cn/(盘州市人民*网),请考生密切注意该网站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咨询*:0858—3635099

附件: 1. 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 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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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粟坡事业单位招聘 2014文山麻栗坡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名条件 - 百...

济南市2017年度市、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17年度市、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7年12月21日为截止日期)。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9:00-12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12月21日11:00-12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12月21日11:00-12月24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nhrss.jinan.gov.cn)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http://rsks.jnhrss.jinan.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进行笔试,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博士研究生应聘其他岗位的,需参加笔试,并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 1月10日9:30至1月13日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17年济南市市、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12月24日9:00-16:00,到济南人才市场(经十路2239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也可于2017年12月24日16:00前,将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以图片的形式发送到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先行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进入面试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博士研究生岗位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对其他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若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比例的,则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非定向招聘岗位。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A类)、建筑类(B类)、医学类(C类)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建筑类(B类)考试内容为建筑专业基础知识等;医学类(C类)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2018年1月13日(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按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12月2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三)面试。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或网上公告。博士研究生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其面试成绩即为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受此比例限制),确定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含博士研究生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

乐山马边彝族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公告


麻粟坡事业单位招聘 2014文山麻栗坡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名条件 - 百...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计划招聘乐山马边彝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详细的招聘工作安排见下文公告,下面是整理的“乐山马边彝族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乐山马边彝族自治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2年下半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门户网(http://www.mabian.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2022年下半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岗位招聘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须相符。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马边彝族自治县在编在职事业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聘用为事业编制内招聘。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2022年下半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资格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2022年下半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贴上标准证件照片,将《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压缩打包一并发送至924071296*.com,邮件主题备注:考生姓名+报考岗位+本人*号码。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9月23日下午6:00止。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采取网上进行,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报名邮箱。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完整,而错过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如一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10,则可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只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

五、考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如该岗位进行了笔试,则以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未进行笔试的,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请各位报考者及时关注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门户网(http://www.mabian.gov.cn)。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考核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不超过2次。

七、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政审表》交到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与职称股,个人人事档案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通过机要方式邮寄到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与职称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逾期不参加政审及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考核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实等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用人单位应填写《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批表》,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新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八、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加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府办发〔2017〕51号)、《关于印发乐山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乐府办发〔2017〕68号)的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发放安家补助和岗位补贴。

以上两项优惠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九、特别提示

1.请考生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门户网http://www.mabian.gov.cn。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如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4.请考生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四川省和乐山市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招聘过程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5.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一览表》(附件1),并认真填报报考信息:

(1)请考生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照片只能用标准照,不能用美颜照、生活照、艺术照等。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7.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监督和咨询*

监督*:

*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委:0833-4513969

咨询*: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0833-4511357

1.2022年下半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2022年下半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3日

湘潭市直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100人公告

速看!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2022年工作人员了,公告计划招聘、选调工作人员100名,公开的招聘条件详见下面的公告内容,下面就跟随我的步伐一起来看看湘潭市直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100人公告吧!

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2022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公开选调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6名,选调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2)。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查询相关信息。

二、公开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市(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2个选调岗位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职务或新晋升职级未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公开招聘、公开选调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大学生入伍后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后退役复学完成学业人员。

4.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市人社局认定。

6.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书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

7.公开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公开选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公开招聘、公开选调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五、报考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考时间

2022年8月27日9:00至9月1日17:00。报考者登录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不收费。准考证由考生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00至9月17日8∶30。

(二)报考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人事考试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行承担。

(三)公开选调的网上资格初审

公开选调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8月27日9:00至9月2日17:00。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由选调单位进行通知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未通过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9月5日8:00至17: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所有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可在网上自行下载)为准。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不进行笔试。

(二)笔试时间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9月17日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9月17日10:00-12:00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公开招聘、公开选调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相应考试所有实际参考两科考生的平均分,未达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现场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选调资格。

(一)公开招聘岗位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等另行公告。

公开选调岗位报名时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等另行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按照公开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公开选调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入围现场资格审查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内容。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具体应提交的材料见现场资格审查公告。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选调岗位条件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递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三)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实际参加面谈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谈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公开招聘中湘潭市福利院的医生、康复师岗位;湘潭市殡仪馆的殡葬服务岗位;湘潭市博物馆的文物保护利用1、文物保护利用2岗位;湘潭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流调岗位;湘潭日报社的新闻采编、新媒体我、摄影摄像岗位;湘潭电视中心的大型活动晚会主持人1、大型活动晚会主持人2岗位;湘潭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的*人员岗位等12个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公开选调中湘潭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的副主任(管理7级)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的面试采取面谈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九、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2.面试成绩合成

(1)只进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的岗位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面谈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进行排名。

十、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人员不符合事业单位流动调配规定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公开招聘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聘用程序。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选调人员,不予聘用、选调。根据空缺名额,经招聘、选调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以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拟聘用和拟选调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调动

(一)确定拟聘用和拟选调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和拟选调人员。

(二)公示

对拟聘用和拟选调人员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和拟选调人员,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十二、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关注湘潭人事考试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和《刑法》。

十三、服务咨询*

(一)政策咨询*:0731-58626298(公开招聘)

0731-58267027(公开选调)

(二)报名考务咨询*:0731-58568994

(三)举报监督*:0731-5823675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

1.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x

2.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x

3.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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