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事业单位招聘建湖社会 2015年江苏建湖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及聘用办法公示...,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招聘条件必须是大学专业与所报科目一样嘛? - 百...
首先报考教师招聘考试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然后就是考虑报考职位是否会限制专业的问题。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中大部分岗位对专业有限制,部分地区部分岗位无专业限制。
大多招聘不限专业地区:常州、淮安、泰州、徐州
部分地区招聘不限专业地区:扬州、南通、盐城、宿迁、连云港
专业限制较严地区:南京、苏州、无锡、镇江,这些地区往往只有少量岗位不限专业。
以下是江苏各城市教师招聘考试对于专业限制的一些分析(按2021年教招考情):
1、南京、镇江、苏州
苏州地区教师招聘均限制专业;
镇江教师招聘中,只有扬中部分中小学教师岗位不限专业。
南京地区:限制专业。部分区面向在职教师招聘岗位部分不限专业。
2、无锡
江阴C类岗位不限专业
其他地区不限专业的地区/岗位有:梁溪区部分幼儿教师岗位、惠山区社会人员岗位。宜兴部分中小学及中职教师、幼儿教师岗位不限专业。
3、常州
大多不限专业。2021年常州教招统考中,除了溧阳的特殊教育和常州市直的高职校广告设计与*岗位外,其他岗位均不限专业。
常州备案制及员额制教师招聘中,除了钟楼区的特教岗位及新北区部分初中及小学教师岗位外,其余岗位不限专业。
4、盐城
盐城不限专业地区或岗位有(2020年):盐都区、阜宁县、大丰区中小学和职校、东台中小学和幼儿、建湖中小幼及中专文化课教师、滨海县农村中小学、射阳中小学、响水中学(下半年)、亭湖区部分中小学教师岗位。
5、淮安、泰州、宿迁
淮安:除淮安经开区中小学岗位外,其余地区教师招聘均不限专业。
泰州:除了市直属的高中教师岗位及其他地区的中职及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外,其余均不限专业。
宿迁这些地区/岗位不限专业:宿豫区、泗洪中小学、泗阳初中小学及中职文化课教师、沭阳中小学、洋河新区、湖滨新区、经开区。
6、扬州、南通
南通不限专业地区/岗位:通州湾、如皋、启东小学及特教、海门小学及幼儿、崇川中小学及部分幼儿教师岗位、经开区部分初中及小学教师岗位。
扬州不限专业地区/岗位:江都区中小学教师岗位不限专业(初高中政治限制专业);宝应小学岗位不限专业;高邮部分中小学及特教岗位不限专业。
7、连云港(2020)
东海县:初中、小学及部分幼儿教师岗位不限专业;
灌云:一招限制专业,二招小学教师岗位不限专业;
徐圩新区:部分小学语数及幼儿教师不限专业;
经开区:小学语文教师不限专业(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限语文教学相关专业)
8、徐州:
这些地区/岗位不限专业:
市直属、丰县、睢宁不限专业;
新沂:除部分高中和中职岗位外,其余不限专业;
鼓楼区:除了特教和部分幼师岗外,其余不限专业;
邳州区:除了心理健康和中职岗外,其余不限专业
云龙区:除学前岗外,其余岗位不限专业;
泉山区:幼儿及特教岗位限制专业,其余不限专业;
经开区:中职教师岗位限制专业,其余不限专业;
沛县:不限专业;
铜山区:部分特教和及中职学校教师限制专业,其余不限专业;
贾汪区:部分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限制专业,其余不限专业。
202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百度...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为盐城市直及有关县(市、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80名工作人员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盐城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jsychrss.yancheng.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在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各县(市、区)*网站公布。
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
3.面试。
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岗位代码254、255两个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5日16∶00;
3、陈述和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6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及联系人”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0515-8666851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察体检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市直及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别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市、区)*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咨询*
1.招聘单位政策
2.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政策
盐城市政协办公室 : 0515-86661532
盐城市妇女联合会: 0515-88192225
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0515-66880846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15-88187121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0515-68800716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15-81611007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0515-88111506
盐城市水利局: 0515-87019603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0515-86664519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515-68088013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0515-86663631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15-89029727
常州盐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0515-83689608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海港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0515-69036451
盐城海事局: 0515-80893630
3.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5212617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211559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2352565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7386412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878566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9196060
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426131
4.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
0515-80500736
5.招聘考务技术
八、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0515-80500719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监督*:
东台市:0515-89561023
建湖县:0515-86216055
射阳县:0515-82382036
阜宁县:0515-87386617
响水县:0515-68020013
滨海县:0515-89196010
盐都区:0515-88425161
九、招聘工作举报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邮箱:sgc88198304@163.com
举报*:0515-80500736
*盐城市委组织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盐城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点击下载: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点击查询: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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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建湖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及聘用办法公示...

根据盐城市教育局、盐城市人社局联合发布的《盐城市及六县(市)和城南新区教育系统下属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建湖县编委会会办精神,现将建湖县201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及聘用办法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的笔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按学科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分数相同者一并跟进)。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建湖教育网上公布。
二、面试工作安排
1.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采取素质能力测试与上微型课形式进行,按3:7比例计分。面试满分100分。报考特教康复治疗岗位的,测试特教康复治疗的专项技能(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于2015年 5月16日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于当日上午7:00前,凭笔试准考证、个人身份证到建湖县中等专业学校(建湖县城建宝路888号)5号楼五楼会议室集中报到,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不设合格线,但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未达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凡参加面试人员须于5月15日前到建湖县教育局计财科(415室)缴纳面试费100元(根据苏价费函〔2007〕146号执行)。不按规定要求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按学科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跟进)。体检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县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建湖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1.资格终审。应届毕业生须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往届毕业生须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县外机关事业编制的人员,须提供编制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编制证明以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提交建湖县教育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进行资格终审。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0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及资格证书正在办理的证明。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毕业生应在工作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对资格终审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2.选岗。普通中小学必须根据所具备的教师资格情况,按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先高中教育后义务教育的顺序要求选择就业岗位;幼儿教育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就业岗位(对2013年招录的人事代理人员,目前已在县城幼儿园工作的,可以不参加选岗,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不占用今年已公布的相关幼儿园所设岗位。在乡镇工作的,如符合在县城幼儿园选岗条件的,可按本办法参加选岗;如符合在乡镇幼儿园选岗条件的,既可按本办法参加选岗,也可根据本人意愿不参加选岗,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不占用今年已公布的相关幼儿园所设岗位)。不按规定要求选岗的,只能安排到农村学校就业。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资格终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一学科岗位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顺延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跟进)。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3.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及规定限期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直接进入事业编制,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纪律监督
为保证教师招录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决定成立由分管县长和*办、监察局、县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审定、过程的统筹,结果报请县编委会确认。
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实施。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86210301(县纪委执法室)
86233249(教育局监察室)
咨 询 电 话:86232117(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86211505(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86220569(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建 湖 县 教 育 局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5日
盐城市111人才在职称聘用中的政策

一、盐城市
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本科毕业生和专科类毕业生可在全市范围内“双选”就业。毕业研究生进企业单位可实行协议工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一次性奖励,提供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的住房;急缺专业本科毕业生,进企业单位可确认其事业编制性质;到滨海、响水、阜宁三县工作的本科生,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可挂靠在市人才中心。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双选”,接收专业对口的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可不受编制、进人计划限制进事业单位,并高定一档次工资;急缺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进事业单位从事专业对口工作,可相应追加编制、进人计划。——盐政发〔2001〕103号
创办、领办和联办个体私营企业的毕业生,可在县以上*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代办养老保险,承认其工龄;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为他们办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和户籍关系等人事代理手续 。——盐政发〔2002〕117号
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的,注册资金可分期到位;毕业生创办不同行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可减免不同年限的税收;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并简化手续,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盐政发〔2003〕157号
外地生源本科毕业生来盐,可先入行政、组织、户粮关系,后“双选”就业;优秀人才由*人事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发放引进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安排引进优秀人才的住房,建筑面积应不低于90平方米;优秀人才的子女可选择本地任何一所中小学入学;短期来盐服务的优秀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享受常住户口的同等待遇。——盐发〔1999〕35号
来我市工作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盐政发〔2005〕127号
对父母双方均失业,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失业,家庭平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经“双选”仍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由生源地毕业生就业部门按专业对口原则推荐到相关单位就业,相关单位应予照顾。——盐政发〔2003〕157号
二、东台市
凡属我市紧缺专业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在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相关事业单位可直接组织考聘签约;愿意到企业工作的,可与企业洽谈签约,市人事部门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相关服务。到企业服务的高层次人才,亦可将人员关系挂靠到市科技人才服务中心,享受有关政策补助。对于综合素质较高的高层次人才,直接列为科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根据工作需要,在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安排到相应实职岗位。重点高校工程技术类紧缺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在市场双向选择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对口、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到相关事业单位或效益较好的企业单位就业。
落实省*支援苏北人才政策,对所学专业列入人才引进专业目录、到我市企业工作并落户、服务期满5年的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给予2-8万元的补贴。到企业工作的工程技术类本科以上紧缺专业毕业生,人事关系可挂在市科技人才服务中心,所在企业按不低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标准发放月薪,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市属重点企业普遍建有人才公寓,免费为引进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
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实行特别倾斜优惠政策。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费;来我市工作的博士,按财政供给渠道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任职补贴,享受期为5年,如在我市购*住房的,给予8万元的住房补贴,在东台工作满5年后,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引进人才从事的科研项目被列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大科研项目的,由市*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中心)实行项目负责制,市*一次性给予进站(中心)的博士后每人1万元的在站服务科研补助经费。
三、大丰市
凡愿意每年到我市集中工作一段时间的院士,特殊生活补贴每月不低于1万元。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开发项目的,可不受时间限制,每年按15万元计发。对聘有院士并进行实质性技术合作的企业,*给予引进奖10万元。凡担任大丰市经济发展顾问的博士,每年发放顾问津贴2000元,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市委市*根据有关奖励政策另行兑现或重奖。
凡愿意来我市任职的博士,安排市直部门科级岗位相当职务,享受正科级领导干部同等的政治、经济、生活待遇,另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任职津贴,津贴享受期为五年,五年后享受本市同级干部的正常待遇。如本人在大丰市内购*住房,由市财政提供6万元住房补贴,在大丰工作满五年后,6万元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
凡愿意来我市任职的硕士,安排市直部门或事业单位副科级岗位相当职务,享受副科级领导干部同等的政治、经济、生活待遇。如本人在大丰市内购*住房,由市财政提供2万元住房补贴,在大丰工作满五年后,2万元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
凡愿意到我市工作的紧缺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进企业单位的人事关系可放在市科技人才服务中心,工资、养老保险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对帮助我市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区域性产业开发基地,经国家、省认定的,市*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
对列入国家、省星火、火炬计划等通过验收的项目,给予项目承单位及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我市企业合作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省、盐城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在原获得奖金数的基础上,本市发别加发100%、50%、30%的奖金。
四、射阳县
实行公务员制度(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吸纳毕业生,须纳入全省统一的公务员招考计划,采用公开考录的方法进行。组织部门选调毕业生根据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派遣手续就业。对取得《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江苏警官学院等三所院校的毕业生,严格按照苏人通[2004]95号文件规定就业,其他警察类高校毕业生进公安系统工作,按计划、按程序办理。
事业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可直接吸纳毕业研究生,且不受增人计划限制。事业单位接收本科及其以下普通高校毕业生,一律按照*人事行政部门编制的年度高校毕业生增人计划执行,招聘方法和程序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人发【2004】3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射人【2006】4号)办理。父母双方均失业或家庭中同时有两人以上失业且家庭平均生活标准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经“双选”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特困生,按专业对口的原则,由人事部门编制计划,报县*批准后照顾安排到相关企事业单位就业。
积极鼓励各类毕业生通过“双选”进企业就业。凡通过人才市场“双选”到振阳集团等41家规模企业就业的普通本科(学士)毕业生,人事关系进入“县企业人才服务工作站”,确认其事业性质,享受*补贴,并办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与规模高新企业员工一视同仁;他们当中从事科技工作的,在按规定程序申报国家和地方科研和项目经费、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时,根据情况给予重视和支持;对办理了人事代理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今后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工龄。
每年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到社区就业的,其薪酬由社区和所在地财政共同解决。到农村就业的,可通过规定程序安排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相应职务,由县镇财政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到村、社区工作的毕业生将作为镇、街道干部的重要来源。对工作2年后报考公务员的,采取适当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争取3――5年内,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安排1名高校毕业生。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在毕业后2年内)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县劳动保障部门要从下岗失业人员*担保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担保。
为了切实提高到规模企业工作的高层次毕业生的实际待遇,大力吸引人才,县*对到规模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专项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学士)每月补助标准分别为1000、600、300元。补助期限3-5年。
对到企业从事科研和产品开发的毕业研究生,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的,购*住房时给予补助,博士、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补助标准分别为12万元、6万元,县财政专项资金承担50%,用人单位承担50%。
毕业研究生配偶原则上同性质优先调动。毕业博士研究生配偶,可根据专业对口和资格准入的原则,照顾安排到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
五、建湖县
建湖县对愿意来湖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采取考试、考核、公开选岗、择优录用进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选岗进入的本科生关系保留在事业单位,须到全县五十强企业服务5年,服务期间享受行政关系所在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除省标工资外的一切政治生活待遇,并由所服务企业发给不低于省标部分的工资待遇。二是差额拨(或规费)款事业单位;三是新成立县经贸委人才储备中心和建湖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作为接纳储备毕业生的载体,分别由县经贸委和开发区管理,均为财政差额补助全民事业单位,进入两个中心的本科生须到县内规模骨干企业服务五年,由县财政每人每月补贴500元,养老、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等应由集体承担的部分由县财政拨付,工资由其服务的企业按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含资金、福利、工伤、保险等)发放。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单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矛盾,拓宽了毕业生就业渠道,为本科生提供了学有所用、发挥其专业特长的空间。
六、阜宁县
高层次人才实行技术津贴补助(阜人才〔2004〕2号)
1、聘请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每年3000元);
2、聘请的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每人每年2000元);
3、在阜工作的博士生(每人每年2000元);
4、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每人每年500元);
5、市“111工程”培养对象(每人每年500元);
6、县级拔尖人才(每人每年500元)。
颁发阜宁县“人才绿卡”(阜发〔2004〕36号)
对省“333工程”、市“111工程”培养对象和县级拔尖人才以及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在阜投资超千万的客商,颁发阜宁县“人才绿卡”。持有阜宁县“人才绿卡”在三年内享受以下7项待遇:
1、在县新华书店购*图书8折优惠;
2、在单位享受50%继续教育经费补贴;
3、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优先就诊,每年免费常规体检1次;
4、子女在县内中小学入学可免收部分择校费;
5、外来高层次人才享受本地市民待遇,优先办理劳动、医疗保险;
6、取得职称资格优先聘用
7、每年法定假外休假7天。
县委书记办公会议纪要(第4号)
1、从2006年起,凡阜宁籍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到我县内企业就业(不包括条属企业)或自办企业的,除享受省市优惠政策和企业的报酬待遇外,从2007年1月起由县财政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连续补助3年。
2、凡经批准引进的急缺专业、一类本科中“211工程”院校中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时可实行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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