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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招聘事业单位网 2014年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4人) ...

更新:2023年06月17日 14:59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扬州招聘事业单位网 2014年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4人)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扬州招聘事业单位网 2014年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4人) ...

2017年扬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

1、扬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类型?
扬州市及所属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以下简称为扬州事考)分为A类岗位和B类学校、医院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最终考取者具有事业编制身份,考取者一般在8月份通知上班。
扬州事考报名考试由扬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主要是每年上半年举行,招聘简章及职位表由各区县市单独发布。
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也包含少量扬州地区岗位)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每年两次。有意报考的考生可留意网站 http://www.0514gov.cn/ 届时会提前发布相关资讯。扬州各区县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以及省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都会在此网站集中发布。
扬州事考A类岗位指的是普通事业单位(例如扬州市图书馆、仪征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等)以及学校、医院中的普通岗位(例如学校辅导员、保健员、医务管理、网络管理、会计等)。
本土优势机构——和源公职考试培训专家提醒,从2015年开始,扬州地区教育局、卫生局系统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即教师,医生、护士等岗位)单独组织招考,大多数相关岗位不再编排在B类岗位表中,由主管部门单独组织考试,笔试只考专业知识(例如音乐教师岗位考相关音乐知识;麻醉科医生岗位考麻醉学知识等)。考取者也具备正式事业编制。

2、扬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报名时间?
扬州事考(本文特指A类岗位、含县区,下同)在每年的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之后进行,一般在每年的三四月份发布招聘简章。
2016年扬州事考于3月17日发布招聘简章及职位表,3月24日至28日报名,4月16日笔试。
2017年的扬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可以参照上述时间,详情届时请见扬州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0514gov.cn
扬州事考A类岗位从2012年开始市区县联考,试卷一样。
从2016年开始,扬州事考A类和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联考、同日笔试,而且2016年南京、南通等地区的事业单位招聘也是跟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同日联考。

2014年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4人) ...


扬州招聘事业单位网 2014年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4人) ...

2014 年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4人)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省和扬州市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4名,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扬州市广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A)、(B)》(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取得毕业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后,符合有关条件方可报名);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8日至1996年4月22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受本人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2014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可报考符合规定条件的岗位: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


4、扬州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聘期内省、市、县(市、区)选聘的仍在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5、经江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参加“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未超过2年的(考核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


6、报考《岗位简介表(B)》中卫生系统岗位的考生,或另有专门规定的人员。


报考人员除规定不受本人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应系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生源);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读非2014年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扬州市广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A)、(B)》:


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glhrss.gov.cn )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扬州人事考试网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4年4月18日09∶00-4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4年4月18日09∶00-4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


2014年4月18日09∶00-4月24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 www.yzrsks.com )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凡报名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3)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则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为缓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紧缺矛盾,《岗位简介表(B)》中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代码起始数为“2”)医护药技岗位开考比例为2︰1;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报名结束后,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情况,报经扬州市组织和人社部门核准后,及时在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4月28日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4年5月19日-20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百祥路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4年5月13日-5月16日自行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A类岗位由区组织和人社部门统一负责;B类岗位由区组织和人社部门委托区教育局、区卫生局负责。报名期间,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及区卫生局公布咨询*,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专业水平测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报考《岗位简介表(A)》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综合知识(A)》(含基本常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素质、职业道德,下同)。笔试范围:基本常识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常识判断”部分)相关要求,其它参考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综合类,即A类;但不含“申论”部分)相关要求。


报考《岗位简介表(B)》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综合知识(B)》(报考教育单位教师招聘岗位的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适当测试基本常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报考医疗卫生单位医护药技招聘岗位的主要测试基础医学概论,适当测试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主要考核教师应知、应会的相关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基础医学概论、卫生法律法规主要考核医护药技人员应知、应会的医学基础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常识;基本常识笔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常识判断”部分)相关要求;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笔试范围参考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综合类,即A类;但不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部分)相关要求。


报考《岗位简介表(A)》的有关岗位测试专业科目(汉语写作、财会知识及实务),详见《岗位简介表(A)》。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


2014年5月17日上午


报考《岗位简介表(A)》岗位的考生—《综合知识(A)》;


报考《岗位简介表(B)》岗位的考生—《综合知识(B)》。


2014年5月17日下午


报考《岗位简介表(A)》的有关岗位测试专业科目。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分别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区组织和人社部门分别确定《岗位简介表(A)》岗位,《岗位简介表(B)》教育单位教师招聘岗位、医疗卫生单位医护药技招聘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有关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或无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限报考《岗位简介表(A)》人员)或专业水平测试(限报考《岗位简介表(B)》人员)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水平测试)前,对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区组织和人社部门统筹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4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专业水平测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直至面试(专业水平测试)名单公布。


各审核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


(四)面试(专业水平测试)


《岗位简介表(A)》,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区委党校01职位面试为试讲)。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简介表(B)》,采取专业水平测试的方式进行。由区组织和人社部门委托区教育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专业水平测试工作,按统一要求制定并公布实施办法。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置合格分数线,具体在实施办法中公布(包括构成、权重和分值等;其中,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均分(公共科目分数+专业科目分数>÷2或无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共科目分数,下同)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参加专业水平测试人员,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5月17日进行笔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仅考公共科目或虽考专业科目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区组织和人社部门统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区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组织和人社部门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人事管理分工,分别报区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并核发聘用通知书,准予聘用的人员持聘用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2014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聘期制度(需实行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制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区纪委(监察局)0514-80821128,区监察局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14-87347982。


六、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项。广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7321599 87335532


区教育局:0514—87365503


区卫生局:0514—80826172


考务咨询*:


0514-80829370


附:


2014年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A


2014年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B)


关于考察(政审)标准问题.doc


*扬州市广陵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2022年2月江苏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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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2月江苏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8人,报名时间:2022年2月15日09∶00-2月18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2年2月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15日至2004年2月18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2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教育网( http://jyj.yangzhou.gov.cn/ ),查询《2022年2月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也可登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查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遵照执行疫情防控动态最新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教育局确定的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2月15日09∶00-2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2月15日09∶00-2月19日16∶00;

缴费时间:

2022年2月15日09∶00-2月20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教育网( http://jyj.yangzhou.gov.cn/ )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5)紧缺学科地理、生物教师岗位,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若报名通过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20倍的,将增加笔试环节,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22年2月27日-28日联系市教育局(联系方式:0514-87318699),凭有效材料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笔试2022年3月3日-5日自行登录扬州教育网( http://jyj.yangzhou.gov.cn/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公布咨询*,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2月19日18:00;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2月20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1.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2年3月6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扬州教育网( http://jyj.yangzhou.gov.cn/ )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5)项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教育局统筹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三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课堂教学素养,考核以微型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教育局统筹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按规定在扬州教育网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0514-80978061。邀请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0514-87370665,市教育局党廉办0514-87361122。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0514-87318699、0514-87361119

1.2022年2月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2.2022年2月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doc

3.2022年度扬州市教育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扬州市教育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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