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晋江2018事业单位招聘 晋江教师编制的报考条件,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15年晋江事业单位招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通告 -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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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的要求,近期将组织报名成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分对象
(一)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包括:
1、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2、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3、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服务期未满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符合《*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有关规定,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含晋江市定向招聘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以上文件可从附1下载。
二、现场办理
(一)时间:2015年8月19日-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点:晋江市人力资源市场(晋江长途车站<市标>旁)。
(三)所需材料
1、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供《2015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其中,《申请表》应提前从附2下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现场交验的准考证将由组织人事部门于办理加分手续当天收存,申请人务必另行预留1份供笔试当天使用。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还需提供服役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另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还需提供《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签订过的所有聘用合同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证明》应提前从附3下载,报经服务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镇(街道)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后签章。
三、发送邮件
经现场办理后,申请人应及时从附4下载《2015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登记表》,并按样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于8月20日下午18:00前将该表格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dqk85665656@163.com。
表格的文件名一律以申请人本人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一律填写为“XXX加分登记表”(如“张三加分登记表”),以便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未按该要求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四、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于2015年8月22日前取得享受加分政策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报考二个及以上岗位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申请加分。
(三)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中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有效材料。《申请表》、《登记表》必须如实填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失信档案。
(五)申请人必须按时到现场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故未能到现场办理加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者需提供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晋江市委组织部、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条件的名单,并在晋江人事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委组织部、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晋江市委组织部 0595-85665656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95-85677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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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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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登记表》.xls
《2015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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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2022年福建泉州晋江市小学、幼儿园入学指南已...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尽力而为、统筹调度”、“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区域调剂”招生原则。
公办学校根据容量按“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和政策照顾对象(军人、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②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③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按“①原住居民子女→②60m2及以上的房产业主子女→③60m2以下的小户型房产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①持‘两证’并在我市购*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②持‘两证’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学。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2.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确保全市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开设小小班。
小学幼儿园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2022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需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的学生父(母)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需半年以上(2022年3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5.“两一致”对象入学
(1)房产、户籍同属学校片区的“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直接申请入学。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服务区的小学或幼儿园就学(同一户口,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祖辈在学校服务区购房并落户,入学对象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户的,视为服务区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申请入学,本类别只接收同一父辈的子女入学。
部分原住居民享受照顾政策的社区,原住居民的外孙(外孙女)及其父母同落户该社区,且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入学。
(2)“两一致”中的“拆迁户”子女在过渡安置期内,凭《征迁协议》、《租房合同》、《户口簿》,原镇(街道)属小学服务区的,允许在户籍所在地或过渡安置地服务区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原市直小学服务区的,允许在户籍所在地或过渡安置地市直小学、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正式安置后,凭《征迁协议》、《房产证》、《户口簿》,可在征迁前或安置后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
(3)青阳、梅岭区域内市直、镇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房产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片区的市直小学、镇属小学申请入学。
(4)其他镇街机关干部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房产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小学申请入学;其中,在青阳梅岭区域市直学校、镇属学校服务社区拥有个人房产的,子女按社区“两一致”类别申请入学。
6.国有企业员工子女入学
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办法申请入学。
7.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凭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凭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申请入学。授予消防救援衔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的子女参照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办法执行。
(2)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①泉州市认定的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在全市范围内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第四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个人房产或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优质公办学校(不含实小、二实小、三实小,实幼、二实幼、三实幼、四实幼、星星实验幼儿园)就读。第五层次人才,可由教育部门妥善安排其子女到个人房产或工作地所在镇(街道)条件较好学校就读。
②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根据《晋江市人民*关于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规定》(晋政文〔2019〕107号)等政策文件执行。
申请步骤: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或“晋江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申报→申请确认后按相关程序自动流转→凭审核结果及《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人才证书》、《房产证》等材料申请入学。
(3)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晋江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子女入学:凭个人完税凭证、《劳动合同书》、“社保缴费凭证”申请入学。
(4)“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凭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根据“名次优先”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可到落户镇(街道)小学或服务区小学起始年级申请入学。
申请步骤:网上搜索填报《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凭《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和《户口簿》向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学→符合条件的,安排就读学校→申请人到相关学校报名登记→相关学校公示接收结果。
(5)晋江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等对象子女,根据上级有关照顾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
除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人才外,“优秀人才子女”、“积分优待对象”在户籍人口需派位入学的学校申请入学,只享受派位入学资格。
8.非“两一致”入学对象
根据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学校如有剩余学位,采用电脑派位(抽签)或适龄儿童“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招收“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籍(外籍)”等非“两一致”对象。
(1)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房产,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凭《房产证》、《户口簿》到学校申请入学。
(2)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服务区户籍,没有房产的,凭《户口簿》到学校申请入学。
(3)“港、澳、台、侨籍(外籍)”适龄儿童,①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学校服务区,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可在服务区学校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学;②如其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的,可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地学校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对象申请入学;③其父(母)在服务区内没有户籍和房产的,参照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执行。
9.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务工子女凭《户口簿》、父(母)《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
(2)市直学校,青阳、梅岭、安海区域学校,各镇中心小学等资源相对紧张的学校,继续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其他公办学校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优先入学政策。
(3)父(母)不在晋江务工的、未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错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不能在晋江入学。
10.晋江籍适龄儿童异地入学
晋江户籍适龄儿童在非户籍地入学:一是购房,凭《房产证》,可按非“两一致”入学对象参加学校派位招生或协调周边学校入学;二是务工(或经商),父(母)在我市学校服务片区务工(或经商),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凭“社保缴费凭证”及《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子女可在务工(或经商)地服务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11.特殊儿童入学
残疾儿童视残疾程度,可通过特教学校、特教辅读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方式完成义务教育,送教上门对象需建立学籍。
咨询*:
晋江市教育局:0595-85681355
初幼教科:0595-85682803
青阳教育办:0595-82682332
梅岭教育办:0595-85653971
西园教育办:0595-85688851
罗山教育办:0595-88182847
新塘教育办:0595-88128535
灵源教育办:0595-85730885
陈埭教委办:0595-85196114
池店教委办:0595-85985636
磁灶教委办:0595-85891241
紫帽教委办:0595-85984904
内坑教委办:0595-88388372
安海教委办:0595-85799070
东石教委办:0595-85585761
永和教委办:0595-88081479
龙湖教委办:0595-85281602
英林教委办:0595-85481941
金井教委办:0595-85381934
深沪教委办:0595-88282494
西滨镇中心小学:0595-85182204
西滨镇中心幼儿园:0595-82161399
市特教学校:0595-85694009
晋江教师编制的报考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2022年晋江市公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2年晋江市编外合同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聘用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坚持控制聘用总量不超原则,把好准入标准,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
二、招聘需求
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编制情况及工作进度严格控制好招聘人数,具体招聘需求可与各单位联系,具体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至2022年9月聘用期满且目前仍在岗的晋江市合同教师,要求聘用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2.符合2022年新聘用合同教师条件的对象。
四、招聘条件
(一)2022年新聘用合同教师
招聘条件的认定参照《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及《2022年晋江市编外合同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附件2)
1.新聘用的合同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统一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新聘的卫生保健人员有工作经验且持有卫生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者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3月以后出生)。
2.具备相应学历:特教、幼儿园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小学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中学、职校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卫生保健人员要求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对口。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其中,特殊教育的学前教育教师以及小学各学科教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参照幼儿园的学前教育公办教师和小学各相应学科公办教师专业要求执行;对毕业专业为“教育学类”的应聘对象,可以按其专业方向并取得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
4.合同教师应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应聘完中校或中职文化课合同教师应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聘初中校合同教师可放宽至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合同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6.身体条件达到现行相应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7.职业教育文化课教师参照中学教师资格岗位条件执行;专业课新聘对象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8.卫生保健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2022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
(二)聘用期满合同教师
2022年8月聘用期满且目前仍在岗的合同教师如受聘原聘用学科岗位的(包括不同单位同学科岗位,如原聘用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现仍受聘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可直接予以续聘;如受聘其他学科岗位,要求具备新聘用合同教师招聘条件。
五、招聘办法
具体招聘办法由用人单位制定。原则上,各单位如有需求,应优先聘用招聘对象中的第1类对象。各单位招聘合同教师按以下程序:
(一)续聘本单位聘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合同教师;
(二)聘任外单位调入的合同教师;
(三)发布学校招聘公告;
(四)公开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核;
(五)统一考试;
(六)组织体检及考察;
(七)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送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
(八)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审核,公示招聘结果;
(九)办理聘用手续。
以上除第(八)项外的其余各环节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其中:统一考试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必须体现具体成绩;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晋江市内市级医院(市医院、中医院、第二医院<安海医院>、晋南医院)进行,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8月26日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携带以下材料到用人单位求职:①《2022年晋江市合同教师聘用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②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镇级综治证明(或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合同教师待遇
1.合同教师的基本工资、季度及年度绩效奖励金等按《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关于实行合同教师分级管理等级考评的意见》执行,奖金及津补贴由各聘用单位根据本单位规定发放,聘用单位为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
2.合同教师与公办教师同等享受班主任绩效奖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在请假、评优评先、名师推荐、培训培养、参加教育教学竞赛、职称评聘等方面和公办教师享有同等权利。
3.实行教师缺额经费包干的学校,合同教师工资待遇由学校自行制定,在招聘时向合同教师明确。
七、其他事项
1. 合同教师聘用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由各单位审核汇总后送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批,最终以市教育局复审结果为准。
2.用人单位和合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其中首签合同采用固定期合同,一般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
3.合同教师在合同期内的跨单位流动按市教育局当年教职工调动工作意见执行,其中基层小学、幼儿园的合同教师可由所在教委(育)办统筹在所属镇(街道)内各校(园)间流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合同教师,如果到本市其他单位应聘的,按新聘合同教师标准条件进行审核和管理,其中在非暑假期间提出辞职的合同教师,当学年及下一学年度各单位不得重新聘用其为合同教师;
4.合同期满如聘用单位或合同教师无续签合同意向的,应在8月20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另一方明确。合同期满的合同教师如应聘晋江市内其他公办学校且符合聘任条件的,经用人单位审核条件合格后,可到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调动手续。
5.其他未明事项按《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
泉州晋江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是什么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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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泉州晋江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可以查询,你可以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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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
晋江市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晋江市委办、市*办《关于印发<晋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委办[2005]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招聘岗位55个,计划招聘人数72人。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晋江市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缩减招聘人数,直至比例达到3:1;无法调整到3:1的岗位不予开考,相关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至1992年6月1日期间出生的);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晋江的,是指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6月1日前具有晋江常住户口或晋江籍。
代码为0101的岗位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晋江市在职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或市总工会统一公开招聘的在职工会职业工作者招聘,代码为0401、0502、0601、0602、0803、1001、1102的岗位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晋江市在职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6月1日前任职满两年且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时间:2010年7月24—2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地点:晋江体育中心祖昌体育馆。
(三)应提供的证件
1、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计划表》中有设置学位要求的招聘岗位的,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任职且具有人事决定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2、报考《计划表》中有设置其它要求的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代码为1504岗位的人员,如属图书馆学以外专业的,须提供一年以上公共图书馆从业经验的有效证件,即:公共图书馆在编人员须提供《行政介绍信》或人事部门盖章的其它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共图书馆编外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中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或符合市委办、市*办《关于印发〈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须在报名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加分资格。
(四)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并缴纳考务费80元。
(五)注意事项
1、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证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所报岗位符合开考条件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4、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以单个或多个专业设置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专业条件要求中的相关专业一致,方可报考该岗位;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以专业类设置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属《福建省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中该专业类所涵盖的相关专业,方可报考该岗位。
5、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6、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0年8月16-17日,领取地点为晋江市图书馆一楼圆形大厅(世纪大道旁)。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由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试卷,并负责阅卷工作。
1、考试科目。所有招聘岗位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考试时间及地点。2010年8月22日上午安排《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下午安排《申论》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成绩。具备笔试加分条件的,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笔试加分累加而成;其他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即笔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累加而成。
4、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名及以上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申论》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与聘用
(一)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参加体检人选须在接到调档函之日起45日内,将其个人档案按机要渠道寄至市人事局(考试录用调配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将通过晋江人事网公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20日内,将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送达市人事局(考试录用调配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晋江人事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到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用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派遣证)原件进行复核,不能提交验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代码为0401、0502、0601、0602、0803的岗位,如拟聘用对象学历为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将聘用到所报考事业单位的工勤技能岗位。
(六)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人事网(
www.JJRS.COM.CN
)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晋江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咨询*:
市委组织部0595-85665656
市人事局0595-85677278
监督*:市纪委(监察局)0595-85697558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
1、晋江市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晋江市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福建省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晋江市委组织部
晋江市人事局
二O一O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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