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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事业单位招聘翻译 2014年辽宁事业编考试:大连事业单位招聘568人公告 -...

更新:2023年06月18日 12:34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大连事业单位招聘翻译 2014年辽宁事业编考试:大连事业单位招聘568人公告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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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ti 三级笔译旷考,会取消下次报名资格吗,有影响吗...

catti 三级是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英语笔译三级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测试和笔译实务测试。旷考不会取消下次报名资格,不过浪费了考试机会和考试费。

笔译报名多数在 中国人事考试网 ,口译报名一般是当地人事考试网或报名点。报名费各地不同。全国CATTI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已经正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一项在全国实行的、统一的、面向全社会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认证,是对参试人员口译或笔译方面双语互译能力和水平的评价与认定。

在其官网的政策法规上也并无提及旷考会影响下次考试。

现在很多相关工作会有要求,比如全职翻译招聘:在18年7月份军区首次面向社会招聘 文职人员 的翻译岗位都是有要求的,分为要求翻译资格证和无资格证要求的。

由此可见,现在事业单位招聘翻译有不少开始要求有 翻译证书 了,当然就算有的没有要求证书,试想下如果有个人有,而你没有,恰好你们差不多优秀,这个时候会选谁可想而知,建议您你不要再缺考,早日获取到证书。

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怎么办理


大连事业单位招聘翻译 2014年辽宁事业编考试:大连事业单位招聘568人公告 -...
《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落户指导手册

符合《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和《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实施细则》的下列人员,办理落户的申请手续除需提交《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实施细则》第二项第二款“需提交的基础材料“外,还应提交的手续和办理流程如下:  一,暂住人员落户  (一)申请手续:  1. 用人单位录用手续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其中,在主城区申请落户的应提交用人单位录用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手续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履行5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新市区申请落户的应提交用人单位录用并工作1年以上的手续或与用工人单位签订并履行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2.参加社会保险凭证。其中,在主城区申请落户的应提交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历史缴费明细;在新市区申请落户的应提交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的缴费明细;  3.用人单位(落户时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下同);自主创业人员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股东应提交由工商部门出具的私营企业注册内容查询卡,私营企业变更内容查询卡;  4.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大连市房地产权证》;  6.《大连市居住证》,《大连市暂住证》(2011年12月以前)或派出所出具的《暂住人员落户居住证明》。  7.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合法稳定住所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填写《暂住人员落户申请表》;  2.递交相关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安(边防)派出所对其申请落户手续进行调查审核;  4.经审核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所长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区,市,县公安(分)局;  5.区,市,县公安(分)局对公安(边防)派出所上报的申请落户材料进行复核,并将经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报人口结构办核签;  6.人口结构办将通过核签人员的申请材料反馈给上报单位,,区,市,县公安(分)局通知核签通过的申请人到场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7.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户籍地是我市新区的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簿》,下同)到合法稳定住所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落户。  二,引进人才落户  (一)申请手续  引进人才申请落户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明细(高端人才,进出站博士后除外),拟落户地址的确认手续(申请人拟落户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的,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大连市房地产权证》到房屋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落户地址确认单》;
拟落户直系亲属家中的须持与亲属家庭关系证明到亲属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同意落户意见书》;
拟落户工作地的用人单位须持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落户申请书到工作地所属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引进人才同意落户意见书》,下同)及其他应提交的手续外;同时还应按下列不同情形提交相关手续:  1.高端人才应提交相应的职称(荣誉)证书及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2.进,出站的博士后应提交国家或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出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介绍信》;  3.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留学期间的护照;  4.具有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人才应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其中教育部学信网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还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5.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应提交毕业证,我市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到我市人社部门办理);  6.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参加全国及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的还须提交《考试合格登记表》,我市评的中级,辽宁省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还须提交《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学历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其他专业技术人才还须提交由我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明》;船员还须提交《船员服务簿》,《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7.在我市自主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营业执照,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股东还应提交由工商部门出具的私营企业注册内容查询卡,私营企业变更内容查询卡;  8.具有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其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辽宁省官方网站上无法确认的,须提交由我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职业资格证书认证证明》。  (二)办理流程  1.落户主城区新市区  (1)申请人办理拟落户地址的确认手续;  (2)网上申请落户。申请人注册并登陆“大连市人民*网上审批平台”网站,阅读首页公示公告栏“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办理流程”,“《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填表说明”,“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特别重要提示”后点击“网上申报—人口结构办—户口核准—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按网站提示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和《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填写完后提交;  (3)网上审核。大连市改善城市人口结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口结构办”)对申请人提交的《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在规定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及意见通过网上《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中“审核意见”栏反馈给申请人;  (4)网上下载。申请人在规定工作日后使用申请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再次登陆“大连市人民*网上审批平台”网站,,点击“办件查询”,浏览审核结果,经审核同意落户的在网上打印《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  (5)办理落户:  网上审批状态为“窗口接件”的申请人须在网上预约办理时间,持所打印的《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和相关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预约的时间到市人口结构办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住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后再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拟落户派出所落户;  网上审批状态为“准予许可”的申请人,按审核意见提示先办理《户口迁移证》,持相关手续和所打印的《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户口迁移证》直接到拟落户公安(边防)派出所(不需要到人口结构办)办理;  2.落户新区落户  (1)填写申请表。申请人注册并登陆“大连市人民*网上审批平台”网站,阅读首页公示公告栏“《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填表说明”后点击“网上申报—人口结构办—户口核准—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按网站提示填写《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并打印;  (2)递交申请。申请人到合法稳定住所或工作地人口结构办递交《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同时提交落户相关手续;  (3)审核手续。人口结构办对申请落户手续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及意见通知申请人;  (4)办理落户。经审核同意落户的申请人到合法稳定住所或工作地人口结构办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合法稳定住所或工作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落户;手持《户口迁移证》的应届(含择业期)毕业生领取审核批准后的《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直接到合法稳定住所或工作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三,行政机关录(调)入人员落户  (一)申请手续:  1.拟落户地址的确认手续;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新录入的公务员须提交《录用通知单》,《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需提交《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省属《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  4.调入的公务员须提交《公务员转任审批表》;事业单位调入人员须提交《大连市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调动报告表》。 5.其他应提交的手续  (二)办理流程  同引进人才办理流程  四,购房人员落户  (一)申请手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大连市房地产权证》;  2.房屋*结算发票(收据)  3.税收通用完税证;  4.房屋**合同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新区除外);  6.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明细(新区除外);  7.购房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的《大连市居住证》;  8.银行出具的取消抵押登记证明(仅限贷款购房);  9.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仅限购*非住宅),  10.其他应提交的手续。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合法稳定住所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填写《暂住人员落户申请表》;  2.递交相关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安(边防)派出所对其申请落户手续进行调查审核;  4.经审核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所长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区,市,县公安(分)局;  5.区,市,县公安(分)局对公安(边防)派出所上报的申请落户材料进行复核,并将经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报人口结构办核签;  6.人口结构办将通过核签人员的申请材料反馈给上报单位,,区,市,县公安(分)局通知核签通过的申请人到场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7.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户籍地是我市新区的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簿》,下同)到合法稳定住所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落户。   五,投靠人员落户  (一)申请手续  1.无职业投靠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手续:  (1)投靠配偶人员:申请人书面落户申请书;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大连市房地产权证》以及依法承租的公有住房房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证明等,下同);无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退休证,离休证等,下同);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2)投靠父母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手续:申请人书面落户申请书;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相关人员家庭关系证明;成年子女的无业证明;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3)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手续:申请人书面落户申请书,投靠人父母均系现役军人的须提交父母军官证,师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现役证明等;投靠人父母双亡的须提交父母的死亡证明,投靠人与法定监护人家庭关系证明;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4)投靠子女的老人应当提交下列手续:申请人书面落户申请书;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无业证明;父母与子女及其配偶关系证明;子女及其配偶户口在我市登记达到规定年限证明;所有子女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单位证明;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2.有职业投靠配偶人员应提交下列手续:  (1)用人单位的录用手续或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2)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4)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的人员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提交其它落户地址手续);  (5)其他应提交的手续。  (二)办理流程  1.无职业投靠人员:  (1)到合法稳定住所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填写《三投靠人员落户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手续;  (2)公安(边防)派出所对其申请落户手续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所长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区,市,县公安(分)局;  (3)区,市,县(分)局对公安(边防)派出所上报的申请落户材料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并将《准予迁入证明》反馈公安(边防)派出所,由公安(边防)派出所通知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4)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合法稳定住所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落户。  2.有职业投靠配偶人员  除须在《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备注栏注明“投靠配偶”字样外,与引进人才办理流程相同。  六,投资人员落户  (一)申请手续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验资金报告书;  4.税务登记证,纳税凭证;  5.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法人签字);  6.股东出资证明;  7.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8.工商部门出具的私营企业注册内容查询卡,私营企业变更内容查询卡;  9.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10.合法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11.其他应提交的手续。  (二)申请流程  除申请人需到合法稳定住所的区市县公安(分)局填写《投资人员落户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外,与购房人员办理流程相同。  七,金融科研等机构人员落户  (一)申请手续  1.本人所在单位的相应资质证明;  2. 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3.本人与身份与请事由相符的资格证明;  4.劳动(聘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凭证;  5.拟落户地址的确认手续;  6.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7.其他应提交的手续。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办理拟落户地址确认手续;  2到拟落户地所属人口结构办填写《外埠人员落户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3.人口结构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工作日内提出意,符合落户条件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并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拟落户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落户。  八,华侨和港澳台人员落户  (一)申请手续  1.落户地址确认手续;  2.《华侨恢复户口通知书》(省级或市级侨办出具),台胞持《台湾同胞定居证》,省公安厅签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与省级侨办出具的《华侨恢复户口通知书》配套),港澳同胞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落户手续;  3.本人及其他需落户家庭成员的《护照》(旅行证);  4.在国外出生需落户子女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的出生证明及翻译件(须由营业执照具有的翻译资质的单位翻译);  5.其他应当提供的手续。  (二)办理流程  经省,市侨办,台办,公安机关批准落户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持审批部门出具的落户手续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合法稳定住所的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九,原籍我市退学,刑满释放人员,退役运动员落户  (一)申请手续  1.退学人员  (1)就读院校出具的《退学证明》;  (2)就读院校所属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3) 原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盖有“迁出”字样的《户口簿》或户口迁出的《户籍证明》(不在原迁出派出所落户的出具);  (4)拟落户地址的确认手续 (不在原迁出派出所落户的出具);  (5)其他应当提供的手续。  2.刑满释放人员  (1)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不在原迁出派出所落户的出具);  (2)《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  (3)拟落户地址的确认手续(不在原迁出派出所落户的出具);  (4)其他应当提供的手续。  3.退役运动员  (1)省人事厅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安置推荐表》和《退役运动员报告表》;  (2)市人社局出具的审批安置手续;  (3)原户籍地公安(边防)出具的户口迁出的《户籍证明》;  (4)拟落户地址的确认手续;  (5)其他应当提供的手续。  (二)办理流程  (1)退学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持所须手续到拟落户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  (2)退役运动员持所须手续先到市人社局办理安置就业手续,再到市人口结构办办理核签及《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凭《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拟落户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落户。  十,我市生源毕业生,原籍我市出国回国人员落户  (一)申请手续  1我市生源毕业生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就读院校所属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4)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的《户籍证明》(不在原迁出派出所落户的出具);;  (5)拟落户地址的确认手续(不在原迁出派出所落户的出具);  (6)其他应当提供的手续。  2.原籍我市出国回国人员  (1)原籍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2)我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出国人员恢复户口通知书》;  (3)本人及需落户的家庭成员护照(旅行证);  (4)落户地址的确认手续;  (5)其他应当提供的手续。  (二)办理流程  1.我市生源毕业生持所须手续到拟落户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  2.原籍我市出国回国人员到我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恢复户口手续后到拟落户落户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  十一, 复退转军人,无军籍离退休人员,随军家属落户  (一)申请手续  申请落户的复转退伍军人,随军家属,军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应按下列不同情形提交相关手续:  1.义务兵落户手续:  (1)民政部门出具的《复退军人落户介绍信》;  (2)退伍证,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或本人页加盖“注销”印章的《户口簿》(本市);  (3)异地入伍应提交的相关手续;  (4)其他应提交的手续。  2.退伍,转业士官落户手续:  (1)民政部门出具的《复退军人落户介绍信》;  (2)退伍证,《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3)其它应提交的手续。  3.军队转业干部落户手续:  (1)人社部门出具的《*干部落户介绍信》;  (2)军官转业证书;  (3)《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4)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5)其它应提交的手续。  4.军休干部申请落户手续:  (1)民政局出具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落户介绍信》,《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审定表》(本市驻军除外);  (2)与安置条件相符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3)离退休证;  (4)《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5)其它应提交的手续。  5,无军籍离休干部,退休退职职工申请落户手续:  (1)民政局出具的《军队无军籍离休干部,退休退职职工落户介绍信》;  (2)退休证,离休证;  (3)与落户相关的其它手续;  (4)其它应提交的手续。  6.无职业的随军家属申请落户手续:  (1)《随军家属户口迁移审批表》,《干部申请家属随军报告表》(当年);  (2)房证或部队居住证明;  (3)现役军人的任职命令,军官证及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4)派出所出具的《落户地址确认单》;  (5)其它应提交的手续。  7.有职业的随军家属申请落户手续:  (1)《军人家属随军调入审批表》,《干部申请家属随军报告表》(当年);  (2)房证或部队居住证明;  (3)现役军人的任职命令,军官证及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4)随军家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  (5)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6)派出所出具的落户地址确认单;  (7)其它应提交的手续。  (三)办理流程  1.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员转业士官,退役义务兵,无军籍离退休干部,退休退职职工先到民政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后到所在地人口结构办办理核签,再到公安(边防)派出所落户。  2.军队转业,退役军官先到人社部门办理《*干部落户证明》,后到所在地人口结构办办理核签,再到公安(边防)派出所落户  3.有职业的随军家属先到人社部门办理调入手续,后再到所在地人口结构办办理核签及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居住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落户。  4.无职业的随军家属落户主城区的先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区市县公安(分)局申请,落户新市区新区的到部队团以上机关驻地所属区市县公安(分)局申请,区市县公安(分)局审批通过后,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居住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落户。  十二,组织部门调入人员落户  (一)申请手续  1.正处级以上干部任职文件及职务任免表;  2.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  3.落户地址确认的确认手续  (二)办理流程  申请落户的调入人员持所须手续市到市人口结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持《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拟落户公安(边防)派出办理落户。  十三 成建制迁入人员落户  (一)申请手续  成建制迁入人员由本单位统一提交下列落户手续:  1.大连市人民*批准文件;  2.成建制迁入人员花名册;  3.成建制迁入人员档案;  4.成建制迁入人员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凭证;  5.拟落户地址的确认手续  (二)办理流程  成建制迁入人员由单位统一到市人口结构办办理审核及《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凭《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拟落户公安(边防)派出办理落户。

2014年辽宁事业编考试:大连事业单位招聘568人公告 -...


大连事业单位招聘翻译 2014年辽宁事业编考试:大连事业单位招聘568人公告 -...


2014 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国家、省及《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组织206家事业单位提供403个管理、专业技术以及工勤技能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8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


(一)岗位信息查询和表格下载


1、岗位查询。岗位信息查询网站: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l12333.gov.cn)、大连人才网(http://www.dl-rc.com)。


2、表格下载。报考所需的《2014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014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推荐表》(2014年应届毕业生适用)、《大连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大连市退役大学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可从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下载。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l12333.gov.cn)和大连人才网(http://www.dl-rc.com)。


2、报名时间:


2014年5月27日零时—2014年5月30日16时。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及信息。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大连人才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单色背景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K。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照片审核合格后,报考信息不可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网上缴费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网上缴费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零时—2014年5月31日16时。报考人员须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具体缴费流程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


①在中国工商银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②登陆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链接,在线支付考务费。


③点击“详细信息”链接,确认缴费成功。如银行页面提示缴费成功,但网上报名系统“详细信息”未提示缴费成功,须在24小时后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如仍未提示缴费成功,请及时与网上报名技术咨询*联系。


(3)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6月16日09:00—2014年6月21日9:00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大连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原则上不能修改,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6月5日—2014年6月6日内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大连人才网查询本人报考信息。确因网上提交信息过程中涉及本人姓名或居民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于2014年6月5日—2014年6月6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7: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1楼大厅22号窗口办理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6月26日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


5、面试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3: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确定为正式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后合格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仍可进入面试。


6、加分政策:


(1)根据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有关政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符合其所在地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所在涉农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且符合“三支一扶”大学生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6月5日—2014年6月6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大连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7号窗口进行加分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联系*:0411-84618709)。


(2) 根据《关于鼓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11号)精神, 大连地区应征入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现已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加大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5分。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6月5日—6月6日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打印)、《大连市退役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到大连市人民*征兵办公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中山区七一街2号,联系*:13842810482)。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定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合格的笔试成绩依次审查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正式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对笔试后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后,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审判服务管理中心、长海县应急救援中心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国家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七、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2014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中具体岗位的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0411-8813903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411-84601549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报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


1 《2014年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xls


2 《2014年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 《大连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doc


4 《大连市退役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doc


5 《2014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推荐表》(2014年应届毕业生适用).doc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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