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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公示后多久才会通知?

更新:2023年06月20日 01:17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听取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公示后多久才会通知?,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听取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公示后多久才会通知?

事业单位招聘政审内容是什么

事业单位政审一般包括:

1、审核你的资历是否符合职位报考要求,比如学历、工作经验等;

2、审核你报考时所填写的资料的真伪;

3、查家庭背景,主要是你及 直系亲属 有无犯罪记录、出生户籍之类;

4、一般人事部门会派人去你所在单位考察,了解下情况。

扩展资料:

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 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 行政处分 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 组织纪律 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 规章制度 的;

6、一年内 病假 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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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公示后多久才会通知?

您好,单位人事意见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的,主要是填写您在该部门的表现及一些对您的评价等,建议您联系你的人事部门,填完之后是需要盖章的。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审内容、政审流程、政审提交材料

纵观上海 事业单位考试 之路,其轨迹大概是这样的:

公告→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查成绩→资格审查→面试→ 体检 →政审→公示→上班

一、什么是政审?

政审即政治审查,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二、政审的形式

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
1、面审。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 人事档案 、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
2、函审。 指的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点击查看 上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政策咨询*与监督*

三、政审内容

1、考核的对象是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
2、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 职业道德 和品德修养;
能: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
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考核的重点: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3、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 国家秘密 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 刑事处罚 的;
(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 应届毕业生 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上一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上两年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 直系亲属 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 无期徒刑 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 危害国家安全罪 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21)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所报考职务。

四、政审流程

通常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官员,亲自到考生原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单位进行考察或直接调阅档案。一般来说,政审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和方法:
1、考生填写《考生情况登记表》
确定自己进入了考察,考生要向招考单位提交网上下载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表格中,需要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内容,便于政审人员考察了解。
2、考察小组对考生进行组织考察
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地方有关*的人事、组织部门,派两人以上的一个考察小组,到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召集同事(同学),领导(老师)等有关人员,以及考生本人,进行座谈或个别面谈的方式。通过与人交谈,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现实情况,并听取大家对考核对象的意见。
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要听取所在院校班系、毕业分配办公室等意见,查看学生档案,还会到考生家庭主要成员的单位或街道,了解他们的现实表现及历史情况,通过查档,了解社会关系是否清楚。
对社会其他人员的考察,要向考生所在单位、 户籍所在地 和居住地派出所、居(村)委会等了解情况,查阅考生档案,并由其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个人表现的证明材料;到派出所了解考生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无违法犯罪情况,了解清楚有无海外关系,由派出所出具证明意见。
3、审核考察结果和写出考察报告
考察结束后,考核小组会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最后由考核工作班子审核,再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决定是否录用。考察和政审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和政审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五、政审应准备什么资料?

1、个人自传
(1)从小学到大学及参加工作的简历(时间要具体)。
(2)本人学习或工作期间所获表彰情况。
(3)个人的成长经历及个人有哪些优点、特长等。
(4)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准确出生时间、工作单位或住址(所属村、社区、街道名称)、 政治面貌 ,主要包括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
2、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人事档案的存放地。
3、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复制件)。
4、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应届生 由学校及当地派出所出具、历届生由 户口所在地 的村、社区、街道及派出所出具)。
5、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所在单位、村、社区、街道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非警察类只需开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即可)。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7、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8、 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等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

未婚证明的办理:在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证明,然后在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加盖意见和公章即可!如果户口是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必须先持人事代理合同、户口本到人才市场开具证明,然后再到居委会(村委会)、计划生育办加意见和公章!

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户口是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朋友,在政审阶段需要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到派出所开具,在去派出所之前,请备齐以下材料:报考单位或者人事部门开出的"调查函",(人才市场的证明),个人 身份证 ,户口簿(页);然后才可以去到派出所办理,一般需要1-3天的时间才可以拿到。

事业单位招聘公示后多久才会通知?


听取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公示后多久才会通知?

事业单位 招聘公示后10天才通知。事业单位公示期一般为7―15天。公示期过了后,就得根据各个单位的情况来通知报到了,有的可能在很短时间内就需要上岗,有的可能需要等一个多月才会通知上岗,具体需要考过了之后和报考的单位人事处联系咨询。

公示期类型

1、国家公示。国家公示是指国家(*)通过相关决议、项目和政策之前,把相关草案向社会大众公示,征求意见,以便听取不同意见,对草案做最后修改。国家公示由于涉及大多数人利益且信息量大,因而公示时间较长,一般大于10天。

2、企事业单位公示

企业事业单位公示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对单位的相关事项做出调整后,向利益相关人员公示,对此不满人员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单位提出异议,单位再在不同意见基础上做出最终决定。企事业单位的公示期一般在一周左右。

公示期意义

公示期是对公示的时间限定,是近代*的产物。它的存在无疑最大限度地听取了不同意见,满足了人们的要求,维护了大多数人的权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同时,一定的时间限定又不至于使问题因无限期拖延而迟迟得不到解决,提高了效率。

事业单位类别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招聘公示后多久才会通知?

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 百度...


听取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公示后多久才会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保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省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进行了事业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不论是否推行了人员聘用制度),新进人员(含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公开招聘。

第三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条件,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相结合,实行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程序

第五条党委组织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组织、人事部门)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主管机关,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政策指导、备案审核和监督纠错等工作。

第六条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规范化管理和组织协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第七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没有设立人事机构的事业单位,此项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事业单位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应当根据*和多方参与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和吸收纪检监察部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是:

(一)编制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四)考试;

(五)考核;

(六)体检;

(七)公示;

(八)聘用。

第三章 招聘计划和公告

第九条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根据工作需要、空缺岗位的要求和招聘程序进行。

第十条 招聘计划由事业单位负责编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党委、*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直接向组织、人事部门申报招聘计划。

第十一条 招聘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及编制数、空编数、拟招聘总人数;

(二)拟聘用岗位、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

(三)招考对象、范围、方式。

因招聘高层次人才、急缺人才而设置特殊条件及待遇的应在计划中单独说明。

第十二条 招聘计划经批准后,事业单位应当于报名日前十五天通过*人事网站以及其它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名称;

(二)聘用合同和岗位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招聘对象、人数和所需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六)考试科目、方法和日期;

(七)用人单位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 资格条件与招聘方式

第十三条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三)身体健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或要求。

第十四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没有设立人事机构的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用人单位考核、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可以不经考试直接聘用为工作人员:

(一)符合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二)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

第五章 考试、考核与体检

第十六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工作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没有设立人事机构的事业单位的考试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事业单位也可以委托主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帮助组织考试或提供相关的服务。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内容与方式应当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需求确定。

第十八条 考试可以采取笔试、面试、实务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九条 考试组织单位应当制定考试组织程序及规则,并向全体报考者公布。考试组织单位应当全面、严格地按照程序及规则组织考试。

第二十条 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没有设立人事机构的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第二十一条 对拟聘人员的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没有设立人事机构的事业单位的体检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岗位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在考试、考核之前安排体检,但此项特殊要求应当在招聘公告中公布。

第二十二条拟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根据招聘公告的规定,可以由事业单位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者另行组织招聘。

第六章 聘用程序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应当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由事业单位填写《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送组织、人员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直接聘用工作人员手续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事业单位持《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用人员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由人事部门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第七章 回避、监督与违纪处罚

第二十五条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从事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被聘用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六条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组织、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查处。

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不按编制、计划和招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招聘程序聘用工作人员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人员报考或在面试、考核、拟定聘用人员名单中有违规行为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责令其改正,必要时可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主要或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事业单位可以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中有舞弊或欺骗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同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的有关规定向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提出调解或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招聘工作经费除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向报考者收取外,不足部分由事业单位负责解决。

第三十条 招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办法另行制定。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听取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公示后多久才会通知?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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