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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雅安市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更新:2023年06月20日 11:43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四川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雅安市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四川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雅安市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2023年雅安市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计32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7年2月10日―2005年2月16期间出生),其中,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92年2月10日―2005年2月16日期间出生;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2年2月10日―2005年2月16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考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工作由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各县(区)、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即: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由市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报考县(区)或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网上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00:00-2月16日上午8�U00,报名网站为雅安人事考试网( www.yarsks.com.cn )。
本次招聘支持*报名,点击雅安人事考试网( www.yarsks.com.cn )主页左上角“下载考生之家APP”,用*浏览器扫描弹出的二维码下载并安装后即可进行报名。
专业条件审核以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准,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完全一致,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以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为依据。
考生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
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已上传雅安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供考生参考。
1.选择岗位。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
考生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考生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10―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下午17:00。
资格审查单位根据考生填报的《考生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考生应及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按要求及时重新上传,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重新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
4.报名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报名期间将在每天上午10:00发布岗位报名情况统计数据。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缴纳100元),网上

2023年上半年泸州市龙马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


四川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雅安市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相应岗位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
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8日(不含)―2005年3月8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8日(不含)―2005年3月8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或者身份认定*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
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
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请先拨打政策咨询*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9:00至3月8日18: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 www.lzsrsks.com )。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填报信息。
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
考生务必反复核实*、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如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荣誉奖励等信息应如实填写清楚)是为便于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
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
审查时间为2023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8:00。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相片审查结果,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8:00。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3年3月10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0830-2522293,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1栋6-18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依据材料;
2.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档案卡、手册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有关贫困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父亲和母亲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减免申请材料,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岗位调整
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7,2023104011-2023104024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2023104008-2023104010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23年3月13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 www.lzsrsks.com )上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
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5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 www.lzsrsks.com )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
(四)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 www.lzsrsks.com ),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9:00至4月7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 www.lzsrsks.com )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3.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3年4月21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 www.lzsrsks.com )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23年4月22日至4月23日18:00间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 www.lzsrsks.com )提交查分申请。
查分结果于2023年4月24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交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0830-2522293,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1栋6-18室),递交材料期间请规范佩戴口罩。
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2023年4月3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至2023年4月6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
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中曾经拥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村官)等经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
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
*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
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7,2023104011-2023104024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
编码2023104008-2023104010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
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进行公布。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5月7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并于2023年5月9日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8: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 www.cscse.edu.cn )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
(5)放宽年龄的退役军人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编码2023104001岗位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讲课(微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对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考生,本次体检时,还需对相应残疾类别及等级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持证标准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聘用后,所有聘用人员在龙马潭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编码2023104008-2023104010岗位聘用后在龙马潭区所属乡镇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
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号码,在整个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面向残疾人招聘的相关政策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联系*:0830-2527816。
政策
网络报名技术
监督*:0830-1238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泸州市龙马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xls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xls
4.同意报考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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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事业编考试:眉山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87名)...


四川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雅安市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2014 年眉山东坡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87名)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7名(其中:综合类23名、教育类96名、卫生类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 http://www.mspta.gov.cn 和眉山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msdprc.co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至30日8:00 ,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5月26日至31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进行咨询。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中的资格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4年5月26日至6月1日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4项情况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5月31日前的工作日内到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93091,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红星路东二段91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6月16日至6月20日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综合类和卫生类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教育类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除东坡区文化馆招聘舞蹈编导岗位外)。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并由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公告。


2.笔试科目。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范围见《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见附件5)。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每科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综合类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60%;


教育类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50%)×50%;


卫生类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医学基础知识》成绩×50%)×60%。


5.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6月30日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4年6月30日至7月1日登陆报名网站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4年7月3日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岗位排名于2014年7月5日前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3。


2.面试资格复审。2014年7月10日前,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http://www.mspta.gov.cn)上公布。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4.面试方式


综合类招聘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除东坡区文化馆招聘舞蹈编导岗位、东坡区新闻中心招聘广播电视后期我岗位实行专业面试外);卫生类招聘岗位实行结构化专业面试;教育类招聘岗位实行专业化面试,面试采取上微型课、说课等方式进行。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三)考试程序


东坡区文化馆招聘舞蹈编导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并由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笔试比例为1:3,因面试缺考或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成绩等各种原因产生实际笔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有效面试人员可全部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时间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公布。


其他招聘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公布。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类和卫生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40%;


教育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或《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因笔试缺考、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面试实际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除东坡区文化馆招聘舞蹈编导岗位、东坡区新闻中心招聘广播电视后期我岗位外的综合类或教育类或卫生类)其他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并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无异议的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到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流(调)动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调)动手续;


2.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教育类所有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


(五)教育类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受聘人员由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聘用到具体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举报*。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监督*:


东坡区纪委(区监察局):028-38444441


东坡区委组织部:028-38106883


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18706


政策咨询*:


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9309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028-83336031、028-37626092


十、本公告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公告。


2.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和固定*),在考试特别是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综合类)


2.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教育类)


3.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卫生类)


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5.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2014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


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招公告附件.rar


2021年四川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


四川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雅安市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公告【6人】已发布,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9日。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名额

(一)职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省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职位详见《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2021年公开考调事业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良好的政治品格;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造价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

4.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专业;

5.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9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8月9日后出生);

6.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考聘(录)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年及以上(含试用期);

8.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被开除中国*或*党派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含任职试用期);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考调接受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9日(工作日8:30―12:30,15:00―18:30)。

2.现场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301室(广安区五星街6号)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3张;(2)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2021年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材料不齐全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将上述所需报名资料中3―(1)、(2)、(3)文件扫描生成pdf文件或*生成word文件,文件以考生姓名命名,其余相关材料(原件)在笔试前1天进行审核。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80457601@*.com(上传请打包)。

(二)资格审核。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集中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考调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8:30―12:00,15:00―16:30),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职位调整。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可降低为2:1;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比例缩减名额或取消考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60%。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调名额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可递补。达不到比例的,按比例缩减名额或取消考调计划。

(二)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由区财政局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8:30―12:00,15:00―16:30)。面试工作由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21年8月21日,具体事项以*或短信通知为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同上)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名额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进入体检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即体检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网打印),若不能提供上述证明,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在四川省确定的公务员(事业人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主要由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具体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及调动

考察工作结束后,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调动人选,拟调动人员名单经本公告发布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且经查影响任用的,取消调动资格。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如因疫情防控原因,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组织实施单位报告。

(三)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四)来自境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应在笔试、面试当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来自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应出具七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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