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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19〕14号)、*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z2020�{1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4年4月11日以前出生),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历、学位;
(五)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须为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高校毕业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本人提交报名信息前取得。
(七)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
不能应聘的情形: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和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依法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应聘条件。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csjsxyzzrsc@lc.shandong.cn)进行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要按“报名表+其他材料”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所有材料需转换成PDF文件格式。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专业+姓名”。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需进行*确认(联系*:0635-8503056)。
3.报名需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2022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蓝色背景);
(2)《应聘人员诚信书》(附件4);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4)身份证正反面;
(5)“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7)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0)个人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如承担的科研课题,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表彰证书、高层次人才荣誉称号,发表的论文、著作、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11)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生成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学校组织专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收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学校按照即报即审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如信息资料填写、报送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采取面谈加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谈、试讲成绩分别占30分、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在聊城市技师学院进行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于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的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的试讲和面谈成绩完全相同的,通过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在聊城市技师学院网站按规定进行公示。
2.考察内容及要求
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是否存在不能应聘的情形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填写《2022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考察信息表》,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技师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技师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高层次人才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考出本单位。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高层次人才聘用后,根据学科专业和学术水平,除按规定发放的工资待遇外,另外提供引进费20-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专业8-20万元,人文社科类专业6-16万元,租房补贴1000元/月(共补2年)。符合*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文件中实施高层次人才“举家引进”计划的,学院按此规定给予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安排工作。特别优秀的博士以及博士教授“一事一议”。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面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聊城市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635-8503056
监督*:0635-8503018
1.2022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应聘注意事项
2.2022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
3.2022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4.应聘人员诚信书
2021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公告 -...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公告已发布。为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陵城,提升人才支撑水平,服务陵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融入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人才高地。陵城区决定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 考 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在陵城区以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主要包括:
本人或配偶户籍、籍贯、出生地在陵城区,或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陵城区常住户口,或曾在陵城区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属我区急需紧缺人才。
(二)资格条件
事业单位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
2、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海外高校的须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其中,以下人员学历可放宽至专科学历:(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2)具有高级技师或同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教育系统要求国家承认的师范类专科或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科学历还须持有以下荣誉其中一项: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课、教学成果奖、教学能手等荣誉,其中县级教学荣誉须为一等奖),来陵之前在相对应学段教学岗位,并连续从教。对于具有市级(含)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教学成果一等奖、优质课一等奖等荣誉称号及市级以上*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表扬的教育工作突出个人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不受学历条件限制。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具有高级技师或同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月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5、事业单位人员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八级及以下人员。2007年以来进入的事业人员,须为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得编制。
6、安排到学校或医疗机构的,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内的(时间计算截至报名截止之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安排原则
1、对等对口原则。人才回引工作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各负其责。按照人才现工作单位层级、性质等,根据本人意愿、人才身份和事业单位需求等情况,一般对口引进安排到区、乡两级对口单位。按区、乡同向或顺向流动,不得逆向流动。
2、双向选择原则。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按照职能相近、专业匹配、人事相宜、竞争择优、双向选择原则,进行岗位安排。对人才意向比较集中、单位提供岗位数量不足的,用人单位可采取竞争性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选拔。
3、编制职数空缺引进原则。接收单位需在编制、职数空缺情况下回引人才,严禁超编超职数进人。
4、任职回避原则。人才引进各环节及单位(岗位)安置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要求。
三、引进程序
主要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推荐单位、面试面谈、考察体检、调动入职等程序实施。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陵城区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编在职证明等材料生成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人才回引”。申请到区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报送德州市陵城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申请到区直*系统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报送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申请到区直医疗系统相关机构的,报送德州市陵城区卫生和健康局人事科;申请到区直教育系统学校任教的,报送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以上报名,不得重复多头申请,一经查实,取消回引资格。
2、资格审查。根据职责分工,由组织、人社、教体、卫健部门分别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视情况就安排意愿进行沟通。
3、推荐单位。初审合格的,根据申请人工作意愿、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等,组织、人社、教体、卫健等部门提出推荐单位建议。引才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人选意向。申请人不同意引进意向的,一般不再重新推荐。推荐单位一般每季度集中推荐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随时推荐。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回引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回引,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面试面谈。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谈,重点测试申请人专业水平、应变能力、知识储备等;也可组织开展人才履历业绩评价。面试面谈前,申请人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我区人才回引的书面意见(附件3)。
5、考察体检。根据面试面谈等情况,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考察人选。对拟回引人才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企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须考察是否存在人事回避情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回引人才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组织实施。
6、调动入职。经考察、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义的按照审批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人员调动手续;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调动。
四、相关政策
1、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参照原职务,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待遇标准。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单位实际统筹安排职务;引才单位没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首次聘用时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直接聘用在相应岗位。如引进后,人员身份发生变化的,则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待遇。
2、回引人才符合陵城区人才政策有关规定的,可申请享受相关待遇。
五、引进服务期
回引人才办理入职手续后,在陵城区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陵城区委组织部、陵城区人社局、陵城区教体局、陵城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1、陵城区“人才回引计划”联系方式.doc
2、陵城区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申请表.docx
3、同意参加“人才回引计划”书面意见.docx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多少

1、政策咨询*:12333; 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
就业报到证
手续办理:0531-81286736;“
三支一扶
”、省外院校毕业生档案查询:0531-88548180。
2、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咨询*:0531-81915893;社会保障卡挂失、注销、换卡:8191975;工伤劳动能力再次鉴定:0531-86010309。
扩展资料 :
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法律法规
草案,制定
部门规章
,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
城乡社会保险
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
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五)负责就业、失业、
社会保险基金
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工作,健全博士后
管理制度
,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参考资料: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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