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四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上半年巴中南江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上半年巴中南江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及县、乡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人民*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所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该生就读学校官网发布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时间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05年3月6日以前和1987年3月6日后出生的),放宽年龄要求岗位详见《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所报考岗位确定的报考条件,详见《岗位表》;
6.限制户籍地或生源地(高考报名地)的岗位,户籍地为南江县的户籍登记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在编人员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或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情形;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9名。
具体招聘岗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2023年3月24日15: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
www.scnj.gov.cn/
人事信息专栏公告。
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23年4月4日前通过考生之家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组织及成绩公布
(一)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其中,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范围: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满分100分。
岗位编码为2023302、2023305、2023306、2023307岗位笔试范围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国情省情、时事政治。
其他岗位笔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星期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缴纳笔试考务费后,统一在2023年3月28日(9:00-12:00,13:00-17:00)期间,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南江县集州街道滨河路朝阳段290号606室)现场办理加分事宜并提交相应资料(准考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不方便现场办理加分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 28日(9:30至11:30,14:00至17:00)期间拨打联系*0827-8227499确认后,通过邮箱传送加分相应资料。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在南江县人民*网站予以公示。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邮箱申请的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社局、教育局或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南江县人民*网站公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笔试成绩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查分结果将在南江县人民*网站公布。
(三)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具体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江县人民*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其中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岗位代码为2023101)的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1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报考考生笔试成绩须等于或高于本次相同笔试科目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不含递补面试人员)最低笔试成绩,方可进入该岗位面试资格审查。
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南江县人民*网站公布。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考生之家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考条件的岗位)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编人员报考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6.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代码为2023101)的人员需提供:由乡(镇)党委出具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经历、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7.通过邮箱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请提供加分依据资料原件。
其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www.scnj.gov.cn/
)公布,因考生个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报考考生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
如:岗位要求取得“某方面”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
(2)“个人简历”栏,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 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待业;
20××.0×―20××.0×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
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四)《报名信息表》《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请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在考试招聘全过程中务必保持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聘用事业人员将根据职能职责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凡有假借事业人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人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八)本公告在南江县人民*网站人事信息栏、“考生之家”等网站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南江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本公告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监督*:南江县监察委0827-8225189
附件:1.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免考试笔试费申请表
附件1: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2.20.xlsx
附件2:免考试笔试费申请表.docx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2023年上半年泸州市龙马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相应岗位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
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8日(不含)―2005年3月8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8日(不含)―2005年3月8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或者身份认定*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
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
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请先拨打政策咨询*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9:00至3月8日18: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
www.lzsrsks.com
)。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填报信息。
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
考生务必反复核实*、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如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荣誉奖励等信息应如实填写清楚)是为便于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
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
审查时间为2023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8:00。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相片审查结果,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8:00。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3年3月10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0830-2522293,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1栋6-18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依据材料;
2.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档案卡、手册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有关贫困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父亲和母亲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减免申请材料,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岗位调整
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7,2023104011-2023104024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2023104008-2023104010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23年3月13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
www.lzsrsks.com
)上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
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5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
www.lzsrsks.com
)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
(四)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
www.lzsrsks.com
),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9:00至4月7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
www.lzsrsks.com
)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3.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3年4月21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
www.lzsrsks.com
)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23年4月22日至4月23日18:00间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
www.lzsrsks.com
)提交查分申请。
查分结果于2023年4月24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交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0830-2522293,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1栋6-18室),递交材料期间请规范佩戴口罩。
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2023年4月3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至2023年4月6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
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中曾经拥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村官)等经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
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
*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
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7,2023104011-2023104024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
编码2023104008-2023104010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
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进行公布。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5月7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并于2023年5月9日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8: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
www.cscse.edu.cn
)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
(5)放宽年龄的退役军人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编码2023104001岗位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讲课(微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对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考生,本次体检时,还需对相应残疾类别及等级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持证标准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聘用后,所有聘用人员在龙马潭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编码2023104008-2023104010岗位聘用后在龙马潭区所属乡镇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
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号码,在整个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面向残疾人招聘的相关政策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联系*:0830-2527816。
政策
网络报名技术
监督*:0830-1238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泸州市龙马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xls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xls
4.同意报考意见.doc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年上半年广元青川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9名工作人员补充到青川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青川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我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报考230411、230424岗位的,开考比例按男、女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分别排序。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
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
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青川县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
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
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
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3(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在青川县人民*网(qc.gov.cn)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
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9:00-12:00,13:30-17:00)到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联系*0839-7206543、7205772),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
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3.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二)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
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教育公共基础》《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4.笔试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
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青川县人民*网公布。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青川县人民*网公布。
5.政策性加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4。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9:00-12:00,13:30-17: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及相关复印件报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审查。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青川县人民*网公布,请报考者及时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县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
第一天只审查青川县人民*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
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
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
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青川县人民*网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
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青川县人民*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除特殊原因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七)若报考人员不能参加招聘相关程序或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额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
未尽事宜,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区号0839)
青川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7202319
*青川县委党校:7202485
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7208975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7202731
青川县林业局:7202692
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207700
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7205657
青川县民政局:7202527
青川县教育局:7202150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7205731
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7205772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028―83336031 0839―3308105
(三)监督*(区号0839)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1356
*青川县纪委、县监委:7202492、7202525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青川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3.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
4.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3年3月7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四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上半年巴中南江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