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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房产信息怎么查 怎么查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

更新:2023年01月18日 04:10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被告的房产信息怎么查 怎么查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被告的房产信息怎么查 怎么查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

怎么查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第二条 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应当填写财产调查表。财产线索明确、具体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调查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三日内调查核实。财产线索确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查明财产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

正在打官司 怎样查到被告人的房产是否还在他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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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期间如果想查被告人的财产信息的话 ,可以到相关的职能部门或者是执法部门拿着合法的手续进行查询 ,对执法部门说明自己查询的用意以及自己所能证明合法的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 可以查询被告人的财产信息 。

法院怎么查询被告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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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当事人提供帐户、帐号。
2、到人民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帐户、帐号。
3、到被执行人辖区的工商、税务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帐户、帐号。
4、利用被执行人交纳的水、电、保险、邮电等费用,到相关的管理部门查找帐户、帐号。
5、从被执行人的会计帐簿中查找帐户、帐号。如果拒绝提供,可依法搜查财务部门,但搜查和查阅帐簿工作一定要迅速,防止被执行人与开户行串通,转移存款。
一、被告人的财产如何分配?
1、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
2、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3、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4、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二、怎么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
1、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调查办理。
2、需要律师带着所涵和执业证去调取。
3、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必须在起诉状中载明原告被告的姓名(包括别名)、性别、职业、年龄或出生日期、籍贯、现居住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若能增加被告人的身份证号更好,因为详细的信息描述不但有助于案件的审理,同时也有助于人民法院将法律文书尽快送达被告人手中,并在法定期限内顺利完成诉讼程序。
三、如何查询被告的财产信息?
1、通过与被告的来往的交易记录、银行流水、合同等文件查询被告的银行账户。
2、查询被告的房产,可以委托律师去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一般要去被告的户籍地和居住地的房管局先查询被告的房屋坐落信息及房屋登记信息的存根,然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的查封、抵押信息。
3、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到银行调取被告的银行账户信息。
4、申请法院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告的银行账户信息。目前全国上千家银行都已经纳入执行查控系统,法院通过该系统就能对被告银行账户实施查询和冻结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起诉案件怎么查被告人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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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查被告人的房产可以通过朋友核实查询或者委托律师查询,可以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与书面的查询申请,由法院协助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保全人即被告人的财产信息。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法院查封的房屋怎么查询

去房管局查询即可。

依据最高院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查封房产的时候是会通知被执行人的,所以如果当事人没有收到法院的通知,就证明房产没有被查封。

拓展资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

参考资料:

查封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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