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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更新:2023年06月21日 03:20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县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县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2023年邵阳绥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
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62名,列入相应单位事业编制。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绥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素养高、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术资格;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年龄等要求,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由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6.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本县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且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绥宁县人民*门户网站( www.hnsn.gov.cn )上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绥宁县人民*门户网站( www.hnsn.gov.cn ),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
(二)报考程序及方式
1.报考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3月31日。
报名
2.报考地点: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大会议室。
3.报考要求和方式:①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半身相片3张(报考2306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退役士兵身份证明进行报名);②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③报考时,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报考者于2023年4月14日至4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5.报考者必须自愿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
6.每一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①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代码2307、2308)管理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套试卷,满分100分;其他专业报考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专业知识共一套试卷,满分100分。
其他专业报考岗位笔试分值=专业知识×70%+公共基础知识×30%。
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考生参加笔试时需带好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如实际笔试参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比例3:1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③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绥宁县人民*门户网站。
2.面试
①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分值为100分。
②面试对象的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③面试入围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在绥宁县人民*门户网站公布。
④考生参加面试时需要带好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进入面试考场。
3.综合成绩合成及排名: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综合成绩(只保留两位小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绥宁县人民*门户网站公布。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
当日复检、当场复检、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凡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计划只等额递补1次。
五、考察及公示
1.体检合格的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在绥宁县人民*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
2.在考察环节如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空缺岗位不递补。
考察合格的人员,提交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意见书,在绥宁县人民*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聘用人员,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合格后,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没有满五年的,不得跨县、跨市调动。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绥宁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监督*0739-7600338。
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护措施,必要时将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本公告由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重要提示
1.实行诚信考试。
报考者需要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的,两年内不得参加绥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环节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报考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绥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2.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4.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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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德州夏津县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


县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夏津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以专科和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夏津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不得应聘(具有5年及以上夏津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德州市生源、德州市户籍或在德州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德州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具有5年及以上夏津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安置地为夏津、并且已经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1.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3.已经由*安排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资格条件:应现任职且任职满6周年以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经本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可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
任职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后,于2023年2月24日前携带相关材料(附件2)到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房间进行现场审核。
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初审不予通过。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
夏津县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网址: n31122149/n31125125/index.html夏津县人民*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
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招聘岗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一般应聘人员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岗位。
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
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应聘人员在该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
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网上报名后,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
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
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4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考察及聘用等环节均需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
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未改报的,予以退费。
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z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综合类笔试考点设置在夏津县,考试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查询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查询打印笔试成绩,后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二)资格复审
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资格审查进行指导监督。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大学生村官”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还需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及共青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具有5年及以上夏津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除提供规定材料外,须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人员,还须提供《2023年度夏津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报名推荐表》(附件2)。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户口簿、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7.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
(三)面试
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进行,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其中报考合并类岗位的,高分先选(指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部门或单位,以下同)后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该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夏津县人民*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夏津县人民*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公布。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

2023年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县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5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拥护中华人员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其他限定性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岗位条件为面向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包含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2022年处于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非限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只要符合报考条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如果是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文件精神,定向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满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通过定向招聘获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必须为崇左驻军现役军人随军的配偶,享受定向招聘政策的消防救援人员随队家属与改革期间现役转改文职人员家属。
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的岗位,限崇左市的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报名。
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班子成员岗位的,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岗位,不能跨县报考。
需要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基层事业单位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五)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其中,台湾居民暂时只能报考各级*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1: 2023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附件2:2023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以下简称统称《岗位表》。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资格审查与笔试
(一)笔试部分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3月15日起,可登录崇左人才网()查阅《岗位表》,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详见招聘计划表)。
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设置参考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2.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不接受现场报名(免笔试岗位除外)。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登录崇左人才网()进行报名(具体报名端口待定,届时开放),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6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在网上平台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有关报考注意事项、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2)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
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各招聘单位须向主管部门申请,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或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崇左人才网等媒体公布。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
市级招聘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资格审查由崇左军分区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
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8日17:00。
资格审查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
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期间,报名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因原岗位取消招聘,4月7日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单位应于当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
4.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9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
考试费每科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每人,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3月29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contents/405/6908.html)查询。
5.网上改报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的,接到通知后(注意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可于2023年4月7日8:30至16: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无需重新缴费,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6.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5月4日8:30-5月7日10:00。
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缴费完成后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7.笔试考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题本为合订本,中间不间断。
(2)笔试内容
详见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3)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考试地点:崇左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讯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备用。
(5)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合格分数线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免笔试部分
1.招聘对象: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10级(中级)以上岗位人员、硕士学位人员;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人员(此类聘用人员在所聘单位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志愿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高校毕业生。
2.招聘方式: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3.有关事项
(1)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详见附件2:《2023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
(2)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分散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和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认真填写附件5《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二份到现场报名或邮寄相关证明材料方式报名。
报考市直单位的请于2023年3月27日―28日到招聘单位报名或邮寄相关证明材料方式报名。
报考各县(市、区)单位的请于2023年3月27日―28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或邮寄相关证明材料方式报名。
(3)提交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报名。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
笔试部分与免笔试部分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岗位招聘人数4人(含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
免笔试部分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除了同意达不到1:3比例开考的岗位外,笔试成绩与免笔试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实行严格验证制度。
面试人员按本《招聘公告》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
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
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不准确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相关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
各县(市、区)面试人员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网( www.czsjzq.gov.cn )、宁明县人民*网( www.ningming.gov.cn )、凭祥市人民*网( www.pxszf.gov.cn )、龙州县人民*网( www.longzhou.gov.cn )、天等县人民*网( www.tiandeng.gov.cn )、大新县人民*网( www.daxin.gov.cn )、扶绥县人民*网( www.fusui.gov.cn )公布;市直事业单位面试人员在广西崇左人才网( www.gxczrc.com )公布,并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招聘单位,然后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或*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组织。
1. 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
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
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
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分别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网( www.czsjzq.gov.cn )、宁明县人民*网( www.ningming.gov.cn )、凭祥市人民*网( www.pxszf.gov.cn )、龙州县人民*网( www.longzhou.gov.cn )、天等县人民*网( www.tiandeng.gov.cn )、大新县人民*网( www.daxin.gov.cn )、扶绥县人民*网( www.fusui.gov.cn )、广西崇左人才网( www.gxczrc.com )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本级*审批。
(二)经本级*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
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考试。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相关政策
(一)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优先聘用。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事业单位聘用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十一、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详见岗位表“联系方式”栏)。
(三)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所留信箱真实有效。
应及时了解崇左人才网等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0771-8688626(宁明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 8534695(凭祥市人社局专技股)
0771-8830015(龙州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3530527(天等县人社局专技股)
0771-3632958(大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71-7510969(扶绥县人社局专事股)
0771-7840659(江州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股)
0771-7968356(崇左市人社局事业科)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2023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xls
附件2:2023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附件5:报名登记表(免笔试岗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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