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贵阳企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0年贵州贵阳云岩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条件是什么?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贵州省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考哪些科目?
1.贵州事业单位笔试简介
贵州事业单位每年组织的笔试考试时间一般分为上、下半年两次大联考(上半年联考时间一般集中在5月-6月,下半年联考时间一般集中在9-10月),除了联考之外,某些地区的事业单位会自主展开招考,上、下半年都有,时间并不固定。
事业单位联考所考的笔试题目类型有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这几种类型。
联考的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一般为2个半小时。
2.公共基础知识
在联考的公共基础知识考察形式中主要是公基+材料写作的形式,考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科技人文、行政管理、公文等。但在某些地区考察的公基可能只是公共基础知识的客观题型,无材料写作,所以具体考察形式要试地区而定。
一般的公基考试题型:
单选题包括:第一部分常识部分,一般考察公基法律、公基非法、时事政治等内容,大概有10题左右;第二部分言语理解一般有14题左右;第三部分数量关系一般有8题左右;第四部分判断推理包括图形推理4题左右,类比推理8题左右,定义判断8题左右,逻辑推理8题左右。所以考察的公基单选题题目类型和省考的题型类似。
多选题一般以公基法律、公基非法、时事政治为主,题数有10题
综合分析题一般是资料分析题,是单选题,有10道题
材料分析题和写作题为主观题,材料分析题以综合分析题、对策题、归纳概括、解决问题题型为主,字数在200~500字左右;而写作题字数在800字左右。
事业单位笔试考情趋势
全国事业单位联考,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测试》,例如2019年5月19日、10月27日联考。贵州省内地州小联考,例如2019年6月1日联考、7月27日联考,9月21日联考,会有地方性的事业单位参加,考查《公共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试》类似于公务员考试中的行测科目,但是又有自己的特色,根据岗位的不同,分成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题型上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逻辑填空、片段阅读、语句表达)、判断推理(逻辑、图形、定义、类比、事件排序)、数量关系与资料分析。
《综合应用能力》题型多为主观性试题,该科目有些类似于公务员考试中的申论科目,但实际上要比申论考试的题型更为复杂;题型上主要有辨析题、论述题、案例分析、公文改错和材料作文几种。
2017-2019年职测综合管理类(A类)各年题型题量组成,如下表所示:
2017-2019年职测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各年题型题量组成,如下表所示:
2017-2019年职测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各年题型题量组成,如下表所示:
2017-2019年职测中小学教师类(D类)各年题型题量组成,如下表所示:
2017-2019年职测医疗卫生类(E类)各年题型题量组成,如下表所示:
事业单位笔试备考指南
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我国事业单位涉及领域广泛,种类繁多,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要聚集地。
贵州事业单位每年都会有很2~4次大规模的联考,也会有很多次地方性的事业单位自主招考。从2019事业单位考试来分析,上半年联考时间为5月19号(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6月1号(公共基础知识)。下半年联考时间为9月21号(公共基础知识),10月27(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地方性事业单位的考试科目基本为公共基础知识。
2015-2019年参加事业单位联考的省份
希望能帮到你。
2012贵州省贵阳市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1人公...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单位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2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的规定,特制定《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单位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2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的规定,特制定《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或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751人。其中管理岗位(A类)87人,专业技术岗位(B类)535人,教师岗位(C类)83人,工勤岗位(D类)46人。详见《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贵阳市户籍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5.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上六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的年龄条件见《招聘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2年7月2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限截止2012年7月2日服务期满两年的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限截止2012年7月2日服务期期满一届的人员。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7月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不符合岗位招聘要求有关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7月2日900至7月6日18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gyrsks.gygov.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8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名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已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日之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7月2日900至7月8日1800。
2.截止2012年7月6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2日900至7月9日18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9:00至7月14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
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按照*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持有关证明原件于7月9日1600前到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23日900至7月27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符合招聘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可以加5分。其中:报考A类、B类、C类岗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前进行计算;报考D类岗位的考生在技能测试成绩中进行计算。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的《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市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颁发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确认。
3.受理加分申请时间、地点
受理加分申请时间:2012年7月16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受理加分申请地点:贵阳市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市*办公大楼A区5楼540会议室。
逾期未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4.加分公示
加分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A类、B类、C类岗位)或技能测试(D类岗位)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12年7月20日至7月21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A类、B类、C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9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8月20日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技能测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D类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全部参加相关岗位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技能测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或技能测试结束后进行,其中: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U1,不高于10�U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U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D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对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U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其网站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毕业证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C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聘用。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A类、D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U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一、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A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3.C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
4.D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
2.如果A、D类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B类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C类岗位进入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比例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1)对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而进入面试或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比例的,参加面试或试教考生的面试或试教成绩,须达到面试或试教当日本考场面试或试教实考考生平均分数(含)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对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1,而进入面试或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比例的,未达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例:某岗位计划招聘2人,现只有5人参加面试或试教,则笔试或专业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排列在第4、第5名的考生即为未达3∶1比例的最后2名考生)的面试或试教成绩,须达到面试或试教当日本考场面试或试教实考考生平均分数(含)以上,才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未达到面试或试教当日本考场面试或试教实考考生平均分数(含)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十二、体检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C类岗位以试教成绩、D类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7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三、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7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0.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未能提交岗位招聘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11.不符合岗位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或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十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及单位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合同鉴证。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一年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构备案。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0851-8129018(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咨询*:
1.各招聘单位咨询*见《贵阳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咨询*一览表》(附件4)。
2.0851-7989520(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3.0851-5759150(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阳人事考试网”。在招聘过程中,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考生成绩等内容)都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或“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贵阳市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是干什么的

【工作职责】开展劳动就业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和鉴定服务。组织实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承担就业、再就业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指导服务,开展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用工登记,为招聘洽谈提供相关服务;开展就业前培训、企业在职职工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开发和劳务输出培训;协调指导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负责失业保险金的核拨;负责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再就业和再创业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流动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托管,开展劳动事务代理服务;开展职业供求预测分析,定期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协助发布工资指导价位;负责区(市、县)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开发业务的指导工作。
(1)职业介绍部(贵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5807270
【主要职责】开展失业人员就业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指导服务,进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用工登记、用工推荐等职业介绍服务;加强职业指导员队伍建设;负责企业流动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托管;开展职业供求预测分析,定期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协助发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对市本级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审报进行复核。
(2)职业技能鉴定部(贵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5807124
【主要职责】制定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目标管理;负责市属鉴定机构的管理,对申请成立鉴定机构进行初审;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督导员队伍建设;按照鉴定规程办理、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指导各区(县、市)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3)职业技能培训部(贵阳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5807208
【主要职责】贯彻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方针、政策,参与统筹规划和调整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对区(市、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开展重点行业示范带动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提升培训工作。参与对申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初审及机构年审工作,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展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评估工作。指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范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结合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者培训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教学研讨和交流活动。对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开展提升培训。
(4)失业保障部 *:5807220
【主要职责】负责失业保险金的核拨,管好、用好失业保险金;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协调安置兼并、破产企业的职工。负责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和管理,建立劳动力资源库,并负责信息采集、审核,拓展信息发布渠道。
(5)企业指导部(贵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 *:5807125
【主要职责】负责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申办核准及其用工规范指导工作;承担贵阳市就业促进会日常工作;劳服企业计划外工资基金审核和年审工作;指导区(县、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开展创业市场建设及创业服务工作;开展服务型、商贸型企业、企业主辅分离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书的申请核准工作。
(6)财务部 *:5807211
【主要职责】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并执行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对各类凭证、印鉴、票证和银行存款、现金的收支核对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事业经费、专项事业发展资金的收支预算工作,并认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负责事业经费、专项事业发展基金的日常收支核算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决算工作;负责各区(市、县)再就业资金汇总上报工作,检查各区(市、县)资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工作;负责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拟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负责对资产的收支核算、清查、核销工作;负责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7)办公室 *:5807252 5807354(传真)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党务、行政、思想组织保障和工、青、妇工作;负责职业道德、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拟定干部职工培训规划、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人事和目标管理、职工考核奖惩工作建立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督办、会务、文电、接待、*、信息、统计、文印、档案、保密、计生工作和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物资采购、资产和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及有效利用,以及车辆管理、维修保养。
(8)监察室 *:5807326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决定的情况;在《中国**》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本单位党总支委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总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督促、协助党总支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和其他人员的控告及其申诉,按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和其他人员违反纪律的案件。承办局纪委、监察室和党总支、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0年贵州贵阳云岩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条件是什么? ...

2020年贵州贵阳云岩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贵州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贵州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年贵州贵阳云岩区事业单位招聘100人公告(2019年4月18日发布)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限截止2019年4月22日前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得再报考该岗位。
3.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截止2019年4月22日前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所在地为贵阳市辖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4.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岗位,限截止2019年4月22日仍在岗的在云岩区各社区服务中心从事社区工作5年及以上的社区党委推荐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定向招聘“居委会人员”的岗位,限截止2019年4月22日仍在岗的在云岩区各居委会工作3年及以上的依法选举产生的云岩区各社区(镇)居委会“两委”成员和在居委会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生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年龄限制要求的,以《招聘简章》第三条“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和“附件1”为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村(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4月22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6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报考公务员,2017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6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除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外,截止2019年4月22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9年4月22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2015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原标题:贵阳市云岩区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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