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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事业单位招聘官网信息 织金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人数

更新:2023年06月23日 13:45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织金事业单位招聘官网信息 织金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人数,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织金事业单位招聘官网信息 织金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人数

请问织金哪里有公务员事业单位面试培训班

一、织金暂时没有,视情况看人数决定在不在织金开班,不过织金的管辖市毕节市有。地址是:毕节市学院路毕节学院对面(原农校门口)集资楼3楼。
二、选择公务员事业单位面试培训班要选择靠谱的,首先得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建议是否正规,不要选择几个人临时拼凑的,没有保障。
2、从业时间,这一点说明了是否专业。
3、经济实力,这一点是保障。
4、授课环境,这一点直接影响学习效果。
5、是否有专业的师资团队和研发团。

织金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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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县2022年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人数超过100万人。
结合织金县工作实际,经*织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织金县委、织金县人民*同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织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
织金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报名人数已经超过了100万人,其中,大学本科生报考人数超过了50万,而高中生报考人数超过了30万,其余的报考人数则来自于各个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应征者。

织金县第二批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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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第二批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及地点:

织金县2022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试按岗位分二个批次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时间

1、第一批次:2023年2月11日上午9:00―11:3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2月5日上午9:00―2月11日上午9:00;报考织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织金县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织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织金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考生的参加第一批次(2023年2月11日)的考试。

2、第二批次:2023年2月12日上午9:00―11:3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2月5日上午9:00―2月12日上午9:00;报考织金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织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考生的参加第二批次(2023年2月12日)的考试。

(二)准考证打印:请参加笔试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登录用户名即报名时注册的身份证号、*号、邮箱及密码,或通过邮箱选择验证码登录,密码忘记的进入系统后点击“忘记密码”选择登录账号,选择邮箱找回密码或安全问题找回密码即可),准考证打印模块选择相应的考试入口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地点:织金县县城内,详见《笔试准考证》。

贵州: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商品房团购 - 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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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贵州省*官网发布《贵州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

就房地产方面,方案提出,严格落实“一楼一策”处置方案,全力争取国家房地产专项借款支持,推进已售、逾期、难交付的住宅项目加快建设交付。

同时,实施更大力度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已出台政策的优化落实,有力引导购房消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商品房团购,团购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以下是方案全文:

贵州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逐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加快恢复提振,努力争取全年最好结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全力冲刺四季度。受本轮疫情影响大的贵阳市、毕节市要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力以赴稳增长,力争最好结果;受疫情一定影响的遵义市、黔南州要开足马力、满工满产,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确保完成全年目标;受疫情影响较小或未发生疫情的六盘水市、安顺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要多出力,确保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为全省多作贡献。

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一)建立复工复产复市督导服务机制

1.成立贵州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督导帮扶工作组,研究复工复产复市重要工作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服务指导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分区分级制定复工复产复市计划,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其他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

2.设立重大项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帮扶热线,畅通项目、企业业主问题反映渠道,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项目、企业在复工复产复市中遇到的项目审批、融资、用地、用工、用能、物流、原材料供应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3.各地同步建立领导干部服务重点项目和企业机制,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项目、企业一线,按照“一项一策、一企一策”原则,积极帮助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建立领导干部帮扶解决问题清单,明确帮扶措施和完成时限,逐一解决销账。(责任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

(二)分级分区分类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4.坚持“防”“放”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区加大推进力度,推动停工项目和停产企业应复尽复、能复快复。中低风险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闭环管理”要求能复则复。高风险地区除已实行“闭环管理”复工复产的项目和企业,原则上暂不安排复工复产复市。(责任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统筹组织因疫情停工的256个省重大工程项目有序复工,除有疫情地区外,确保2022年10月10日前全面实现实质性复工,10月25日前达到正常施工强度。对按计划实现复工且在年底前完成年度计划工程量的项目,在2023年资金申报上予以优先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

6.制定停产893户规上工业企业复产达产计划,除有疫情区域外,10月10日前全面实现复产。对因疫情停产的企业,在疫情解除后15日内复产且产能达到疫情前3个月平均水平的,在政策资金支持上予以倾斜。(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

7.制定停产844户规上服务业企业复产达产计划,鼓励研发设计、文化创意、软件和信息技术、商务服务等企业利用远程在线办公、错峰轮流办公等方式及时复产,除有疫情区域外,10月15日前全面实现复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人民*)

8.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企业所在区域7日内无本土疫情的,原则上不限制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督促企业通过错时经营、延长营业时间、限流、非接触式付费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运营、顾客安全消费。根据疫情形势,有序恢复餐饮企业堂食。有序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督促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预约、*、错峰等要求。(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9.加强返岗人员来源地和7天活动轨迹排查,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方可上岗,严禁带病上岗。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强化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合理安排岗位、保持必要距离,减少人员聚集,落实隔离场所,加强消毒清洁。(责任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

(三)全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0.优化省际交通节点防疫检查站点设置和交通流通组织,完善检查流程,提升检查效能。严禁设置不合理交通卡口或挖断、阻断交通运输道路。建立与周边省市区“白名单”跨区互认制度。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货车通行证制度,实行货车驾驶人“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坚决杜绝层层加码、“一刀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

11.统一全省人员、物资跨区流动政策,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交通管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需省内跨区的省内一二级批发市场(物流园)、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重点园区之间,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的原则核发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省内物流畅通。(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

12.以县为单位,建立*和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双链长”的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工作组。以项目和企业为最小防疫单元,项目和企业做好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储备,*保障后续物资供应、运输车辆通行等,帮助协调解决员工居住、通勤交通等问题,做到“防疫不停工”。(责任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

三、推动工业全面发力

(四)充分发挥特色优势产业支撑作用

13.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推动22处煤矿复工复产、12处煤矿建成投产,11月底前鑫达、渝南2个露天煤矿建设出煤,年底前硫磺坡露天煤矿实质性开工,建成投产改扩建煤矿40处。四季度原煤产量3500万吨左右,确保煤炭产业增加值扭负为正。(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市〔州〕人民*)

14.深入实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加快推动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开工建设金元织金“上大压小”、中能建大湾低热值煤发电、盘江普定燃煤发电3个项目。核准1个以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在保证省内用电的前提下,协调推动电力多发多送。四季度发电量520亿千瓦时以上,电力行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相关市〔州〕人民*)

15.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四季度新增烟草生产指标。烟草行业年度增加值增长7%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中烟公司)

16.加快推进“三个一批”,持续抓好中小酒企规范发展,新培育一批规上白酒企业。四季度白酒增加值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市〔州〕人民*)

(五)加快发展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新兴产业

17.出台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重点产业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库,统筹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专项债券等支持重点园区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引导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重点项目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贵州金控集团、黔晟国资公司)

18.建成投产瓮安雅友年产3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一体化、比亚迪动力电池高新区一期15吉瓦时(GWh)等项目并推动释放产能。四季度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值增长80%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

19.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建设,推动顺络迅达高可靠绕线片式电感器生产线等10个项目建成投产。四季度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

(六)推动其他重点工业加快发展

20.支持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建成贵州百灵扩能技改等项目。四季度医药*产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

21.深挖航空航天装备*产业潜力,建成投产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产业链提升等项目。四季度航空航天装备*产业增加值增长7.5%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

22.中石化织金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项目年底前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投资进度完成15%左右。四季度化工产业增加值增速比三季度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

四、进一步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

(七)加快释放国家和我省现有政策效能

23.结合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我省任务清单,以及助企惠民政策落实、产业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提振消费和服务业3大专项行动方案等,对助企纾困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强化“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双找”机制,修订贵州省助企惠民政策汇编“口袋书”,编制政策解读联系名录,建立专人解答机制,系统开展宣传解读培训,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精准直达。(责任单位:省“双找”工作专班,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

(八)加强金融支持

24.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促进企业更好获得信贷支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贷通作用,推动合作金融机构推出更多低利率融资产品。全年中小企业信贷通撬动银行资本同比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5.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鼓励适当提高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幅度不超过3个百分点。(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

26.加强融资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小微企业标准提供创业担保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经营仍困难的可再次申请。(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九)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27.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保证金,缓释企业扩产资金压力,增加企业资金流动性。(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人民*)

28.严格落实国家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对*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前期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2022年9月1日起期限届满后再延迟4个月补缴。对*业新增增值税留抵税额即申即退,到账平均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29.年底前,继续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30.加大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化解力度,年底前,全面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无分歧欠款,完成防疫隔离酒店、物资供应企业等防疫款项支付,加快兑现各类涉企涉农补贴资金。(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

五、实施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战”

(十)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

31.制定四季度在建投资项目推进计划,形成项目清单,逐个项目明确月度投资计划、责任主体、问题台账等,按月开展调度。对在建项目推进计划完成好的,在安排2023年地方*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前期工作专项资金及土地、环评审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推进不力、完成滞后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或集体约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人民*)

32.加快推进33亿元地方*专项债券支持的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四季度在建的2269个省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528亿元,其中建成项目102个、完成投资135亿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

(十一)加快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

33.将计划明年开工建设的部分重大项目提前到今年四季度开工。依托省推进项目建设“三级”联动协调、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联合审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协作等机制,继续实行集中办公和“容缺受理 并联审批”,延续允许地方*根据职责对申报项目用地、环评等办理作出承诺,项目落地后按规定补办手续的政策,加快办理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加快完善储备项目开工条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推进项目建设“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工作专班)

34.第一轮50.25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53个项目9月底开工,第二轮22.99亿元支持的21个项目11月底前开工。按照应快尽快、能快则快的原则,“一项一策”科学制定项目施工计划,提高施工强度。四季度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529个、总投资4302.65亿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推进项目建设“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国开行贵州省分行、农发行贵州省分行、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

(十二)“多钱一用”支持项目加快建设

35.建立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地方*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金融机构融资等联动机制,定期梳理推送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开展政金企会商协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36.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9月底省级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90%的,除合同规定或其他合法方式约定执行时间的外,将达不到比例要求部分的20%直接回收,调整用于急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其他省直有关部门)

37.阶段性简化各类资金拨付程序和基金投放程序,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推动项目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州金控集团、黔晟国资公司)

38.加快各类财政资金基金支付使用。9月底前,“四化”及生态环保、新动能发展基金全部投放完毕、年底前使用进度达到70%以上,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全部下达完毕、年底前支付进度达到80%以上。年底前新增和结存的483亿元地方*专项债券全部支付使用完毕,完成228亿元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任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金控集团、黔晟国资公司)

(十三)严格规范资金和基金使用

39.对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地方*专项债券和国家房地产专项借款,实行闭环管理,不得挪用、截留,确保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统筹年底前无法完成支出的项目资金用于其他急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

(十四)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和建设实施

40.制定四季度新开工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清单,统筹做好用地、用林、环评审批等要素指标计划安排。积极推动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年底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率分别达到25%和15%。(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人民*)

41.建立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对各项手续办理实行全流程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

42.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专项督导服务,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动态完善问题台账,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

六、增强市场信心释放消费活力

(十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43.严格落实“一楼一策”处置方案,全力争取国家房地产专项借款支持,推进已售、逾期、难交付的住宅项目加快建设交付。(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

44.实施更大力度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已出台政策的优化落实,有力引导购房消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商品房团购,团购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

(十六)大力促进汽车等耐用品消费

45.安排省级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二手车购车补贴。支持联合汽车*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保险公司、汽车金融机构,通过购车送油(电)卡、免收贷款手续费等促进汽车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46.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计划,支持鼓励各地、大型商场等开展促消费补贴活动。进一步依法提高中小企业在*采购中的份额。(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

(十七)强力提振旅游等消费

47.四季度阶段性实行全省国有景区免门票政策。重点围绕温泉养生、民俗节庆、滑雪健身等冬季特色旅游主题,大力推广冬游贵州活动。加大住宿、餐饮、特色农产品消费券发放力度。(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

48.组织省内龙头餐饮企业携手优质酱酒企业持续开展黔酒黔菜促消费活动,优化完善活动规则,扩大参与规模。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开放更多公共区域和场所,支持商户经营并延长有效营业时间,优化完善夜间公共交通线路和运营时间。大力发展“无接触”式消费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

七、确保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十八)抓牢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

49.深入见底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紧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切实摸清重大风险隐患,逐一制定措施,落实包保责任。扎实开展前期查出风险隐患整改“回头看”,加强督导检查和现场核查,确保整改到位。从严进行监管执法,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和危险作业的管控力度,压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等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

(十九)确保粮食和能源安全

50.加强旱情监测预警,做好水资源调配、增加水源等抗旱准备工作。加强粮食生产,加快发放种粮补贴,加强秋粮中后期田间管理,确保秋粮产量不低于839万吨。深入实施秋冬季高标准农田建设大会战,确保年底建成高标准农田260万亩。年底前全省粮食储备248万吨以上,食用油储备23万吨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

51.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率提高到80%以上,年底电厂存煤不低于800万吨。合理安排水电出力,提升水电机组应急保供能力,全网水电储能达到50亿千瓦时以上。(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二十)全面加强债务金融风险管控

52.切实抓好债务化解,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处置金融风险,指导督促重点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制定“一行一策”风险防范和处置方案。加快解决*投资项目“两拖欠”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十条”禁止性规定。(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

八、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一)扎实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53.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增就业岗位。加大公共卫生岗位、偏远地区中小学教师等基层服务岗位招聘力度,重点吸纳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聘省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将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纳入扩岗补助。加快2023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

54.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持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

(二十二)强化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

55.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对粮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等,设置重要民生商品运输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重要民生商品集采集配、街道领运分拨、居委社区直送到点的保供体系,保障商品流通“最后一公里”畅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

56.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应急日监测机制,开展疫情防控商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巡查监测,对9个市(州)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情况进行周通报。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落实国家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各市〔州〕人民*)

九、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持续改进作风,牢牢抓住经济恢复关键期,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政策措施,会同各地及时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责任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四)加强督导服务和督查。建立稳经济督导和服务工作机制,定期对行动方案各项措施任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实推进开展督导和服务,加快推动问题解决。省*督查机构要组织开展督查,对推进缓慢特别是工作进度滞后的地方和部门,要加大工作提示和督促力度,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对严重滞后、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督查机构)

(二十五)积极引导社会预期。扎实做好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推动形成政策集成效应。加强对经济形势的解读和宣传,切实提高宣传效果,强化预期引导和管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方面信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其他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

本行动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2023年毕节织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

为扎实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更好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和《*织金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公告(试行)〉的通知》(织组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织金县委、县*同意,决定委托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具体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选聘社区工作者111人,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详情见附件1《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诚实守信、待人热情、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廉洁奉公、能遵守社区相关规章制度;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3月6日及以前出生)、40岁及以下(1982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五)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或省级以上党委*工作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六)“岗位限本县户籍(截至2023年3月6日户籍在织金县)或本县生源(原为织金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县外学习、工作的人员)人员报考”,“退役军人”指本县生源在学校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在织金县内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织金县内累计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以上人员;
(七)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表》(2023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报名,2023年12月31日前须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3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五)截至2023年3月6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六)截至2023年3月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七)截至2023年3月6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截至2023年3月6日仍在织金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九)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十二)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在织金县人民*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发布。
(二)报名要求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
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
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招聘岗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织金县人民*网和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提交书面改报申请和退费截止的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下午5:30前。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3月18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微信扫码登录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流程》(附件5)。
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第一步:按照附件5操作流程提示,考生根据所要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上传近期同底1寸免冠标准彩色电子照片);
第二步: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报名信息。
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注意: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可根据缴费流程进行缴费。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3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初审期间,考生保持*畅通。
(未通过的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联系进行反馈)。
3.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对照《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在报名期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18日下午17:00)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有误、错漏、照片不清晰等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于2023年3月18日下午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并提交报名申请。
再经审核仍未通过的,将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初审环节中若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进入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考生和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进入考试环节的,该考生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网上缴费
提交报名信息登记结束后须于2023年3月15日至3月18日晚上23:59之前进行缴费,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因本人原因未领取准考证或者缺考的,概不退费)。
报名费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代收。
缴费程序:详见《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缴费流程》(附件6)。
注意:各位报考人员,报名审核时间为报名期间(8:30-12:00,14:30-17:30),于17:30以后报名的考生视为次日早8:30提交信息(同理12:00后报名视为14:30提交信息),审核时间为两个小时,两小时内未接到工作人员*通知视为报名成功,可以进行缴费。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之前认真阅读岗位表要求以及缴费须知。
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保持*畅通,因报考人员错填联系*、关闭*、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
准考证领取
领取笔试准考证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22日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楼大厅)
若因不可抗拒因素有变动的,请以织金县人民*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最新通知为准。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此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若身份证不慎遗漏或者丢失及其他客观原因未带的可出示驾照、电子身份证相关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笔试成绩将在织金县人民*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公布。
未完成笔试科目、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及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招聘公公告》、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附件2)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字确认。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关闭*、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一份;
2.《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份,除签名(加按手印)外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
3.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
4.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非织金县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当地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6.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7.“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在织金县内服务期满的相关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和考核合格的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8.“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确认的《退伍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限“织金县户籍”岗位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近5年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或省级以上党委*工作部门表彰的”需提供表彰文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织金县人民*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进行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安排。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与岗位计划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事宜具体详见织金人民*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将在织金县人民*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向社会公示。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2.总成绩将在织金县人民*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进行公示。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织金县人民*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
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
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是有《招聘公告》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科研领域失信等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的;四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织金县人民*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及薪酬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薪酬待遇按织金县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城市工作者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0857―8709249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0857―7621195织金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组
(二)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有关考试要求,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属织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织金县人民*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发布。
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
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关闭*、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由织金县城市社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织金县人民*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另行通知。
(五)报考者要按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六)报名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特别提醒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招聘实施各环节时间的,将在织金人民*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另行通知。
以防*联系不上请报名人员关注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
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
附件:1.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位表.xls
2.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1).xls
3.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docx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5.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流程.doc
6.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缴费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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