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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贞丰县事业单位2012新增人员公开招聘672人公告 ...
根据《州人民*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规定和《贞丰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为加快贞丰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增强生机活力。经县委、*研究决定,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2012年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经报州人社局备案,现公布实施。
根据《州人民*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规定和《贞丰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为加快贞丰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增强生机活力。经县委、*研究决定,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2012年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经报州人社局备案,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详见《2012年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贞丰县服务期满或在岗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及受纪律处分的;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6、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包括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除外);
7、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2012年7月10日--7月1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3、报考费:100元/人。
4、报名时,考生须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贞丰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7月19日
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二)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2、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子女加5分(州党发[2012]4号文件)。
(三)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贞丰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上交《加分申请表》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提供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父母)绝育证明和有效《绝育证》、有效《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申请表》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考试
(一)面试
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单位代码1204,职位代码7,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面试由县文广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午开始。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地点:待定。
教育系统单位代码1219,职位代码10―18,采取先说课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说课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说课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说课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说课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说课工作由贞丰中学组织实施。
说课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午开始。
说课内容:现行本专业高中课程。
说课地点:贞丰中学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贞丰中学职位总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不满6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
其他职位总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为50分(含50分),不满5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详见附表,总分分别为100分。
2、笔试时间:
2012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体检
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根据分类职位划定的最低分数线,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职位数1:1比例确定,凡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在进入划定的最低分数线内,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另行出题考试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申请体检复查,每个考生只有一次,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体检(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zfrsj.gov.cn
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考察材料交到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体检人员。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2012年8月30日前未提供毕业证书的;
6、没有考察依据(毕业生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7、组织纪律涣散,在参加招聘过程中无理取闹,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县*同意后,填写《吸收(聘用)审批表》,并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1年试用期)聘用合同,不愿签订聘用合同的或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并监督整个招聘工作程序,监督试卷评卷并参与考生成绩的统计核实工作,考试所有资料,由纪检监察部门现场密封,并将考试资料保存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0859-66171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0859-6610056(县纪委)
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开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2021云南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云南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5人,报名时间:2021年4月17日―4月18日,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学院的办学规模、课程和岗位设置等需求,报经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组织实施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思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批复同意并经教育部备案,在原红河州卫生学校基础上组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先后荣获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云南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96人,其中专任教师315人,教授15人,副教授66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98人。学院新校区占地4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5.58万平方米,2019年在红河州职教园区设立办学点。校内有5个实践基地、实验实训室206间,多媒体教室50间,实验实训设备总值近5000万元。截至2020年底,馆藏纸质图书41.02万册,电子图书25.97万册,电子期刊31.27万册。与省内外170家医院和医药卫生机构建立了校外教学基地,被省卫计委、省教育厅列为临床医学专业“2+3”人才培养试点、云南省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现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等18个医学类大专专业,有全日制学生12920人。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程序规范,严格把关。
三、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工资待遇:
招聘岗位为红河州事业编制岗位,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专业素质过硬;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6.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红河人才网(网址:
www.hhzrc.cn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2021年4月17日―4月18日,09:00―17:00,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号门进行现场报名。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
(三)报名所需材料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提供学校证明: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基本情况,并盖有学校公章)、党员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并盖有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需向审查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委托他人带所需材料现场报名。
(四)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面试
2021年4月24日上午8:00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正门集中。2021年4月24日上午8:30不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1.抽签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4日上午8:40。
地点: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南教学楼候考室中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
地点: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南教学楼。
面试采取现场抽题,情景模拟教学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
4.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官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值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网址:
www.hhzrc.cn
)进行公示。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情况,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
(七)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抽签号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严禁考场内使用*、传呼、*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八)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和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并盖有党支部公章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可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名,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如在资格复审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招聘工作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表现、相关证件真实性、是否有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再次进行核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的,如在资格复审、体检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网址:
www.hhzrc.cn
)另行公告通知。
(九)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址:
www.hhzrc.cn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州人大、州政协、派驻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七、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
www.hhzrc.cn
)。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手续的,后果自负。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在聘用前取得。
(八)本次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1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九)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人员应提前扫“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如实提交行程信息,进行健康排查,重点排查去过或途经疫情高风险地区、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
面试当天,考生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
对以下情况的考生,应自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确认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携带相关证明参加面试。
1.“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面试。
3.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4.体温检测≥37.3℃的考生,到隔离区签到,休息片刻后再次测量,体温正常者可以进行面试。开考后测量体温仍≥37.3℃的,由疫情防控人员进行隔离观察,本岗位面试结束前体温正常的可以进入参加面试,本岗位面试结束时体温仍≥37.3℃的由当地卫健部门综合评定处理。
(十)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举办本次面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公告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邹老师
*:0873-3057506(人事科)
0873-3057499(现场报名咨询专线)
附件1: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附件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思政教师报名表.doc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日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十师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贵州贞丰县事业单位2012新增人员公开招聘672人公告 ...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