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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湘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现就我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共24名。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15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人社局网(
www.xtrs.gov.cn
)、湘潭人事考试网(
www.xtrsks.gov.cn
)、湘潭人才市场网(
www.xtrcsc.con
)发布的招聘公告。
二、公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日未满36周岁的时间计算,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公告所列专业按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凡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均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及交费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9∶00-8月18日9∶00
交费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9∶00―8月18日16∶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
www.xtrsks.gov.cn
)。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8月25日9∶00―8月29日8∶00
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
4、重要提醒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交费、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时,可以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在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笔试
笔试内容:考《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全都为客观题。《申论》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全部为主观题。
笔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2015年8月29 日上午9∶00―11∶00
《申论》2015年8月29日下午2∶00―4∶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5进行笔试,特殊专业岗位,报名后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审批,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到1∶3,达不到1∶3的,由市人社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如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申请降低比例,则由市人社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六、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两门笔试成绩各占50%(即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的特殊专业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审批,可放宽到1∶2,达不到1∶2的,由市人社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如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申请降低比例,则由市人社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名单公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面试环节加试实际操作内容的,必须在统一组织的集中面试之前进行。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七、考察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分别占60%和4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不合格时可以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体检
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在湘潭市人社局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公布聘用结果,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工作咨询*
政策咨询*: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58265573
考务咨询*: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1-58568994
原标题:2015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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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
更多湖南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及备考资料见: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网
(
http://www.zgsydw.com/hunan/?wt.mc_id=bd11862
)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3日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国地震局进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南省地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其中,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1993年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
7.社会信用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根据规定,考生与我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我单位。
地震系统其它单位处级及以上干部的亲属应聘湖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干部本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事前书面向本单位和湖南省地震局组织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如实申报本人在地震系统工作的近亲属关系情况。
如未如实申报,将取消应聘资格。
所指的近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度湖南省地震局事业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历等均为最低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考生与报考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中国地震局、湖南省地震局、湖南人才网、部分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7日8:00至3月8日17: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登陆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系统(/221.194.139.26)进行面试确认操作,如有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或未按时间操作的,按笔试从低到高顺序进行递补。
博士研究生申请免笔试的,以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最高分并列成绩进入面试,不占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的比例和名额。
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入围面试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确认环节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湖南省地震局官网(dzj/)查询信息。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采用电子邮件资格复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电子邮件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最多递补一次。
现场资格复审未参加或未通过的、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
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如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在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按照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
在中国地震局、湖南省地震局等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事业人员聘用合同。
如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的,我局可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也可研究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并核减招聘人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详情及其他未尽事宜考生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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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2023年1月13日长沙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其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招聘*雇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编内聘用,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二)*雇员招聘岗位:编外聘用,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管理按照县内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要求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
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
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
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七)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等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3月21日(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暂凭学校加盖公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考,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八)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1、2022及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九)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长沙县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未取得原单位同意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参与此次公开招聘的单位36家,招聘岗位42个,招聘计划57名,其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招聘*雇员23名,详见《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附件2)。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与资格终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选岗―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长沙星沙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3月24日下午16:30。
2.报名网站:长沙星沙人才网()。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完成实名认证,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而不能正常报考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符合全部要求的岗位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即自动流转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其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2日-3月24日。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
*雇员招聘岗位: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
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00-4月8日9:30,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笔试成绩查询通知的要求按规定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统一向考生反馈。
4.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该岗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6.考生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资格复审
1.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形式。
考生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招聘岗位的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复审人员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4.入围资格复审(含递补)线上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资格复审。
5.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后续所有环节的资格。
(五)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报考*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的考生,将在面试前后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1.*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合成。
2.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
3.笔试成绩、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总成绩分阶段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报考*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5.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考察与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十)选岗
1.报考县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文字综合招聘岗位及县属事业单位、镇街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招聘岗位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同一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确定工作单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因考生选岗后放弃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编内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协议。
3.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拟聘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六、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单位配合,长沙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七、其他
(一)招聘单位咨询*
各招聘单位咨询*详见《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政策咨询*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84011089(仅限上班时间)。
(三)报名网站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四)监督*
0731-84024559(仅限上班时间)。
(五)其他
本公告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
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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